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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逃逸车主在副驾驶是否需要负责? 肇事逃逸车主在副驾驶是否需要负责?坐副驾驶不是车辆驾驶人,不存在肇事逃逸的问题。如果副驾驶人是车辆所有人、管理人而怂恿、指使驾驶人逃逸,涉嫌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共犯,依法予以惩处。1、副驾座上的人是“乘车人”,与肇事无关,除非.
一、房屋买卖合同解除情形有哪些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解除也应当符合合同法对合同解除的以上规定。具体而言,当事人可依法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事由包括:1、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
登记再婚会不会收走离婚证再婚时需要办理登记手续,领取结婚证,同时将离婚证交回发证机关,但有的只会给离婚证上盖章或是离婚时出示,不会收回。二、再婚还需要婚检吗再婚登记和第一次结婚登记,在很多方面的要求都是一样的。在婚检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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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房拆迁中的承租人和同住人:补偿款、安置房如何分配? 公房拆迁中的承租人和同住人:补偿款、安置房如何分配? 一、公房拆迁中的承租人和同住人:补偿款、安置房如何分配? 关于公租房的拆迁补偿款的分配主要遵循一人一份、均等分割的原则分割。在这个问题上,承租人在下列特殊情况,.
离婚房子还在按揭两个人改一个人吗?一、离婚房子还在按揭两个人改一个人吗?离婚房子还在按揭两个人改一个人,然后对于对方的部分进行折价补偿,离婚分割财产时按揭房屋的归属,主要是综合当事人办理按揭手续并取得产权证的时间、产权.
故意伤害罪民事赔偿项目都有哪些故意伤害是公诉案件,如果行为人实施了故意伤害行为,达到了轻伤以上的,是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的。同样故意伤害也侵犯了他人的身体权,需要民事赔偿。故意伤害罪赔偿项目有:1、医疗费。包括:诊疗费、.
扶绥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为切实推进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一章.总则一、本制度所称政府信息,是指行.
一、四川高院醉驾的判定标准是什么?四川高院醉驾的判定标准是: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为醉酒驾车,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为饮酒驾车。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
满足以下要件就算构成职务侵占罪:1、必须是利用自己的职务上的便利;2、侵犯的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3、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程度;4、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财物的目的。《中华人民.
您肯定都知道我们国家现在正在建设一个透明化的政府,所以说对于政府的各种信息都是需要公开的,其实对于别的部门也是需要进行信息公开。人民检察院当然也是包括在内。检察院的信息公开往往会安抚民心。那么人民检察院信息公开工作的规定.
民事诉讼一审期限是否包括举证时间?民事诉讼一审期限是否包括举证时间?一、《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
被告人在一审过程中没有主动承认并且对最后的判决表示不满而提起的二审,却因为某些原因想要在二审过程中认罪以求得到更轻的处罚,很多人就会觉得被告人一审没有认罪却在二审认罪应该不能得到法律上的量刑减轻处理了。那么,究竟一审不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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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册资本能减少吗? 公司注册资本能减少吗?公司注册资本是投资者的投资总额,而且投资者根据各自出资的多少承担相应的责任。当然,在出资时,公司经营可能出现资金困难,要求减少出资,那么公司注册资本能减少吗?我们在下午解答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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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女职工特殊时期的劳动关系可以解除吗? 一、女职工特殊时期的劳动关系可以解除吗?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
没有成年不一定会导致和同失效,因为未成年不是导致合同失效的必然条件。这个要看情况而定,我国有关的法律就有规定,如果未成年人签订了自己不能做到的合同,不在自己的行为承受范围之内的,那么这些合同就不算数。他们签订这些合同需要.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一、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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