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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间合同的订立是怎样的?居间合同怎么生效? 居间合同的订立是怎样的?居间合同怎么生效?一、居间合同的订立是怎样的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订立居间合同应当注意以下的问题:1、委托人应当在合同中.
农村买了社保后,如果人去世了,个人账户养老金余额是可以继承的。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还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也是职工参保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一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参.
民法总则期间是如何计算的?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民法总则》同时废止。相信谈到期间,浮现在您脑海中的是诉讼时效的问题,但是,实际上,期间在民事法律规范中有着较为广泛的规定。民法典最为民事法律规范的一般性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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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不判决离婚必要条件是什么 法院不判决离婚必要条件是什么1、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情形:(1)第一次起诉离婚,被告表示不同意离婚,没有原则性矛盾,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的;(2)正在下岗待业的职工,对方因另一方下岗,经济困难第一次起诉离婚的。2、.
终止合同违约金界定在什么范围对合同终止后,当事人能否主张违约责任,应根据不同的具体情况而定。一、当事人协议终止合同的,不论终止原因是什么,也不论当事人是否有违约行为,当事人是否应该向他方当事人承担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违.
犯罪未遂与犯罪中止惩罚是什么?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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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通事故致死误工费规定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致死误工费规定是什么?交通事故致死误工费规定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字(2003)20号】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一、交通事故全责不认同怎么办?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上一级交警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理由和主要证据。当事人书写复核申请时,一定要指出.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而发生重大事故而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交通肇事罪的特征是:1、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的正常秩序和交通运输的安全。因为刑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第一百三十一条分别对铁路职工.
传销罪的立案标准:传销的方式一般是通过推销或者是提供服务为前提,要求组织的,被领导的相关人员以缴纳会费或则是购买商品的形式获取资格,在根据相应的入会的时间进行分级管理,而其成员需要通过发展下级或者是购买产品才能获取报酬。.
对于信息公开,我们可能会知道其中的一些意义以及含义,但是并不了解关于申请权的相关内容,那么今天我们一起讨论信息公开申请权我们应该如何理解?根据相关的规定,为提高政府的工作应该实施信息公开申请权。详细的往下看。政府信息公开.
报警。恶意威胁的一般以行政处罚进行教育。被侵权人可以要求对方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有实际损失并能证明损失与侵权人行为之间存在因果联系的,也可以主张经济赔偿。《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
醉酒驾驶的刑事处罚,会被销案吗?根据2011年1月14日实施的关于实施《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国家标准的通知规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酒精含量大于等于20,小于80的属于饮酒驾驶,大于等于80的则属于醉驾驾驶。以危险驾.
一、遗产继承继子女与亲生子女的继承比例是一样的吗?若是按照法律继承的规定继子女与亲生子女的继承比例是一样的,具体理由如下:《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
医疗损害纠纷的举证责任是怎样的?《侵权责任法》实施前举证责任的分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第一款(八)项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
建筑工程具有哪些属性?一、建筑工程具有哪些属性?1、综合性建造一项工程设施一般要经过勘察、设计和施工三个阶段,需要运用工程地质勘察、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土力学、工程力学、工程设计、建筑材料、建筑设备、工程机械、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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