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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密市人民法院夏庄法庭
详细地址:夷安大道与泽安大道交叉口南米路西 联系电话: 高密法院“惩教结合”打击家庭暴力 家庭暴力是危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破坏家庭和睦、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因素,也是全社会致力消除的对象。近年来,高密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严厉打击家庭暴力行为,切实维护好幼老残孕家庭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一、多元联动施机制 一是在领导下,加强与各乡镇、妇联、民政等多部门合作,以乡镇司法所为依托,打造家事调解中心,集中、快速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二是进一步完善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合议庭机构设置,分别在夏庄、双羊、柴沟、柏城等四处法庭各配置一名专职女法官,专门审理涉家暴案件,实现案件快立、快审、快执。三是积极推行涉家暴案件司法鉴定前置。针对女方受害人不知维权、不懂举证等情况,积极加强诉前辅导,立案前征得双方同意,启动司法鉴定前置程序。引导妇女及时变更诉讼请求,确定损失赔偿额,有效减少妇女当事人各项诉讼成本,加快案件审理进度。 二、多措并举惩过错 一是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给予家暴受害方司法关怀。在离婚案件中,查明存在家庭暴力的,依法对施暴方采取训诫、责令具结悔过、签订保证书等措施,促其改正错误,劝和促好。判决离婚的,在财产分割方面,适当向受害方倾斜,由施暴方给予一定程度的经济补偿;致一方精神状况遭受严重损害的,判令施暴方负责精神赔偿[老律师网]。庭审中,发现施暴方构成刑事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二是充分利用人身安全保护令,对家暴行为形成震慑。《反家庭暴力法》颁布实施后,探索制作了“人身安全保护令”民事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样本,对一方因受家暴诉至法院的,及时告知其可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对方骚扰、跟踪受害人或受害人的近亲属,责令对方搬出受害人住所等限制性措施。对施暴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情节较轻的,予以训诫,情节较重的,处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以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追究刑事责任,充分发挥人身安全保护令的震慑作用。 三、多方借力促和谐 一是积极借力基层民调组织,“干预”各镇(街区)社区、村居调解点,积极指导各镇(街区)婚姻家庭调处中心、各社区、各村居民调解组,加大对家事纠纷调解力度,取得显著成效。康庄社区永丰庄村民调组织形成不成文规定,“凡未经本村民调组织处理的婚姻家庭案件,不得起诉”。近五年来,有对夫妇调解和好,对起诉后调解结案、和平分手。二是努力让女性陪审员“发声”。在现有名陪审员中,女性共计名,占比达到.%,其中包括名妇联干部,在涉家暴案件审理中,要求必须安排女性陪审员参与陪审,给予妇女更多心理抚慰,缓解紧张情绪,同时,详细查明家暴事实,更好维护妇女权益。三是安排心理咨询师做好心理“疏导”。从社会上择优选聘名心理咨询师加入陪审队伍,庭前和家暴受害方及时沟通,稳定激动情绪,正确引导当事人参加诉讼。庭审中,随时关注当事人心理变化,对突发情况及时处理、控制,庭后开展心理辅导,做好安抚工作[老律师网]。 四、多维渠道普法律 一是积极延伸审判职能,对典型案件实施以案讲法、常态化就地审判等活动,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有效预防和减少家庭暴力案件发生,努力扩大办案效果。二是充分利用“.”、“.”、“.”等重要节日,积极开展“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三进活动。开展普法宣传,将《妇女权益保障法》、《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法规带到广大妇女身边,教育她们知法、懂法、用法,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www.Law64.net]。去年以来,先后组织活动共计三次,数千人在宣传中受益[www.Law64.net]。三是充分运用新旧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加强与电视台、报纸等传统新闻媒体的合作,充分发挥微信、微博、网站等新媒体功能,创新宣传方式,全力打造“法治高密”、“两微一站”宣传平台,全方位、多角度加大力度,推动全社会形成反对家庭暴力、维护妇女权益的普遍共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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