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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子女的义务由谁承担 抚养子女的义务由谁承担抚养权是离婚时争夺比较激烈的一项内容。此时就会涉及到抚养子女的问题,也就是对未成年子女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那么实践中,抚养子女的义务由谁承担呢?是父亲,还是母亲?关于这个问题,我们马上为你解答。一.
员工没有通过试用期算不算工伤?一、员工没有通过试用期算不算工伤?是否算工伤就要看是否与工作有关系。《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其中,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该法第17条还规定,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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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时效中断怎么办? 在我们工作中,可能会因为不幸而发生意外造成自己受伤。如果受了工伤,应该进行工伤认定。但是工伤认定是需要在一定的时期内进行的。那么,如果工伤认定时效中断应该怎么办?工伤认定的流程又是什么?我们将会在本文中进行详细的解答。.
工伤单位赔偿哪些费用?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赔偿的项目不尽相同,主要包括: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上述是否都由单位赔偿,应按照实际情况进行区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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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售后服务承诺书怎么写? 工程售后服务承诺书怎么写?现在人们在选择合作商时不但要考虑到产品质量、价格、售前服务等,还需要对合作者的售后服务情况进行简单的了解。作为产品服务的提供者更需要对自身的售后服务进行全方位的测评使自己的服务水平等到提升,而售.
在我国欠条超过两年法院受理吗?如果债权人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话,是需要注意相关的诉讼时效的。债权请求权是有诉讼时效的,如果过了诉讼时效的,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可能不会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那在我国欠条超过两年法院受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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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福利房政策是怎么规定的? 一、福利房政策是怎么规定的?所谓福利房,亦称优惠房或房改房,是指职工单位将公房以工资性货币分配方式出售给职工,职工以标准价或成本价购买,从而对购买的房屋享有部分产权或全部产权的住房。1、单位分住房,当时我国特有的住房制.
试用期辞职工资什么时候发放试用期离职工资在办理离职手续交接的时候,一并计算且发放给离职的劳动者。《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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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能延期开庭吗? 离婚诉讼能延期开庭吗可以延迟开庭;根据《民事诉讼法》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民事诉讼中,必须到庭的当事人指能够正确表达意志的离婚案件.
一、夫妻离婚后可提起财产分割吗?可以提起;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
工程质量监理负责发挥的作用是什么?由于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是较多的,且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主要是人为造成的,在工程施工的过程中,由于工人不按照规范施工等原因,会造成工程质量出现缺陷,所以在工程施工前,是会设置工程质量监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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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民事诉讼证据会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伪造民事诉讼证据会承担什么法律责任我国与伪证相关的罪名有:伪证罪;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妨害作证罪,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等。有趣的是,刑法307条没有305和306条的“在刑事诉讼中”的文字,除犯罪主体类.
一、工伤伤残与交通事故伤残的赔偿标准一致吗?不一致的,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解答如下:第一,在上班途中因交通事故受伤并负次要责任,应认定为工伤。.
孩子实际需要多少钱;二、父母双方能够负担多少;三、其生活的地区的生活水平的高低。不和孩子一起生活的父亲或母亲其中一方需要支付多少抚养费可以根据其收入状况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在生活和工作中,工伤是指生产劳动过程中,由于外部因素造成的意外损伤,虽然工伤是每个人都不愿意遇见的,但是如果避免不了就需要保持好心态,解决事情。那么,交通事故责任不能认定工伤的情形有哪些?下面就将这一问题进行解答,您可以了.
民事诉讼案件受理时间是多长时间一、民事诉讼案件受理时间是多长时间1、民事诉讼立案时间一般为七日内。2、《民事诉讼法》规定:第一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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