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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川市人民法院覃巴法庭
详细地址:国道覃巴地税分局办税服务厅东米 联系电话: 法院司法建议 服务地方发展 去年以来,我院受理了以吴川市森茂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吴川市东和房地产公司及吴川市南方实业发展公司为被告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系列案已逾宗,等待观望尚未起诉的有将近多宗。房地产纠纷案件已成为当前社会关注的焦点、群众关心的热点、社会稳定的难点。针对上述房地产纠纷案件,为房地产开发商增强风险意识、避免不必要的矛盾纠纷,我院就如何加大监管与规范我市房地产市场的良性循环发展向市政府提出了司法建议[老律师网]。 业主与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合同约定业主付清所购的商品房价款后,开发商定期将房屋交付给业主使用或定期办理房屋产权证书等。开发商如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交房或定期办理房屋产权证书,按日向业主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三至五的违约金。合同签订后,业主履行了合同内容,而开发商却尚未交楼或定期办理房屋产权证书给业主。为此,有着同样遭遇的业主抱团,分批起诉开发商。 为有效化解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使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我院向市政府提出如下司法建议: 一、进一步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管理体系。加强房地产开发建设全程管理,加强行业的诚信建设和行业自律,营造健康有序的行业发展环境。加强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和信用档案建设,全面、及时、准确地发布市场供求信息,加强市场监测,增加交易活动的透明度[老律师网]。 二、及时为开发商处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政府职能部门要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主动为开发项目提供服务[老律师网]。及时为开发小区提供市政配套设施和公共管网服务,及时进行各种验收并为办理房地产权证书创造条件。 三、有效整合我市行政和司法调解资源,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充分发挥街道、社区、业主委员会等职能作用,确实做好商品房纠纷行政调解、行业调解与司法调解衔接机制,做到职能互动、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共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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