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些各方面待遇比较好的用人单位,实际上也会结合实际情况,为本用人单位一些工作年限较为长久的员工解决住房问题的。除此以外,员工本人也必须要满足一定的申请条件才可以,并且本人需要通过申请书的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提交住房申请。.
有效的承诺需要满足哪些条件1、承诺有必要由受要约人作出。要约和承诺是一种相对人的行为。要约要求作出的目标是特定的,承诺的目标也要是特定的,因而,承诺有必要由被要约人作出。被要约人以外的任何第三者即便知道要约的内容并对此.
老人遗嘱收费的相关标准是什么?遗嘱公证费用各地不尽相同,遗嘱公证和遗赠公证费用大约在100元-400元之间。遗嘱属于一种个人声明,不发生财产转移的效力。遗嘱在立遗嘱人去世后生效,继承人需凭遗嘱办理继承权公证,凭继承权公证书到房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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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在婚前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约定个人所有的房产与另一方共有,但没有办理加名登记,赠与能否撤销? 婚姻家庭领域的协议常常涉及财产权属的条款,对于此类协议的订立、生效、撤销、变更等并不排斥合同法的适用。在实际生活中,赠与往往发生在具有亲密关系或者血缘关系的人之间,合同法对赠与问题的规定也没有指明夫妻关系除外。《.
在日常生活当中,购买车辆之后,为了车子避免一定的损失,需要进行保险的投诉,当然,我们国家的汽车划痕检查是属于附加险,也就是必须要投保其他的车损险才能够附加享受,现实中,想要知道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汽车划痕险怎么骗保?一、根.
办理土地他项权利证手续是怎么样的?在我们日常生活当中,向他人进行贷款的话,可能他担心你日后不还款,所以要求一个法律来进行抵押,也就是如果到期了还是没有还款的话,那么可以利用房屋的价值来进行一个折抵,当然房屋抵押有一定的.
司法鉴定是法律赋予了其法律性质,为社会服务,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并重。我们不能忽视其社会责任,每个人尤其是司法职业者更应更深入的去了解司法鉴定的社会责任,把这一责任更好的去履行,接下来一起看相关的一些内容吧。一、司法鉴定.
一,法律上动产质押有无担保期间按照物权法定主义原则来考察抵押担保期限,不难发现,担保法第五十二条关于“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抵押权也消灭”的规定对抵押权效力存续期限作了明确规定。依此规定,只要债权存在.
男方不同意协议离婚共同财产怎么分一、男方不同意协议离婚共同财产怎么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
一,生活困难可以减少抚养费吗?可以的。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法定的抚养子女,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依法支付抚养费。实践中,如果离婚后经济收入明显下降,自身生活困难的,可以与另一方协商减少费用或者延期支付;.
抚养费强制执行期限《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
发明人或设计人发明人、设计人是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做出创造性贡献的人。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发明人、专利申请人与专利权人具有相对独立的身份,发明人或设计人是确立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的基本依据。也就是说,发明人、专利.
一、交通事故残疾误工费计算标准是多少?误工费属于受害人的具体损失、间接损失,采用的是差额赔偿法,即实际减少了多少收入就赔多少,误工费计算公式为误工天数乘以日均收入。在主张误工费时应注意以下几点:1、误工费,赔偿对象是劳动收.
工程合同欠款纠纷管辖如何确定?工程合同欠款纠纷管辖怎么确定: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的规定中的“因不动产提起的诉讼”,是指所有权确认、买卖、互易、赠与、租赁、征.
离婚争抚养权需要请律师吗?起诉离婚,聘请律师不是法院受理的前提条件,当事人完全可以参与诉讼过程,诉请准许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和判决子女抚养权。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享有诉讼参与权,包括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
一、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吗?可以,《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辞职)分三种情况:一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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