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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
详细地址:共和新路 联系电话: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秉承服从和服务于全区工作大局的工作理念,为发挥静安地域优势,积极履行审判职能,开拓创新,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加强法院管理和队伍建设,服务保障静安现代化国际城区建设。年月,国务院批准撤销上海市闸北区和静安区,设立新的静安区,以原闸北区和静安区的行政区域为新静安区的行政区域[] [www.Law64.net]。同年月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批复,同意撤销静安区、闸北区人民法院,设立新的静安区人民法院,管辖原静安区、闸北区所辖区域内的案件,上一级法院为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年月日,静安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依法选举孙培江为静安区法院[] [www.Law64.net]。法院现址为共和新路(本部)及康定路(分部)。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静安区法院将秉承优良传统,以“中心城区的新标杆、上海发展的新亮点”为目标,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着力防控风险、服务发展、破解难题、补齐短板,紧紧围绕区域工作大局和“一轴三带”发展战略,主动适应“两区融合、一体发展”的新要求,依法履行审判职责,全面深化司法改革,不断加强法院队伍建设,为推动新静安成为中心城区新标杆、上海发展新亮点,建设“国际静安、圆梦福地”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老律师网]。 机构设置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现有刑事审判庭、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普通民事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房产庭)、民事审判第三庭(劳动争议庭)、民事审判第四庭(商事庭)、民事审判第五庭(老年庭)、民事审判第六庭(金融庭)、审监庭(审管办)、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执行局、执行裁判庭、诉调对接中心、研究室、政治部、监察室、办公室(含信息管理科)、司法行政装备科、司法警察大队等个部门。 法院建设 静安法院坚持“司法公正,一心为民”的指导思想,充分发挥审判职能,自觉将法院工作融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针对全面深化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司法应对。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严惩各类严重刑事犯罪,确保一方平安。发挥民商事审判的调节、保障、规范、指引功能,稳妥化解改革过程中发生的各类矛盾纠纷,保障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落实和区域经济健康发展。加大司法审查力度,支持和监督依法行政,积极推进行政领导出庭应诉[www.Law64.net]。健全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及时兑现胜诉权益。积极参与创新社会治理,增强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至今,静安法院在全市法院系统共实现了六个率先,即率先提出了“精品战略”,率先实行了“案件质量检查”制度,率先实施了“承办人申辩”制度,率先在全市法院系统推出了“限制高消费令”,率先在全市法院系统实施“庭长接待”制度以及率先创立了老年审判庭。老年审判是静安法院一项极具特色的审判工作,至今,这是全国唯一的一个老年审判庭,在海内外具有一定的影响。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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