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本身的特点新房:优点:从住宅舒适性的角度看,如各功能区的划分、外观等,许多新的居住区都是新建的,停车位、物业服务更加完善,总体规划设计更加现代化。缺点:购买新房时,它是一个粗糙的房子和样板房。目视判断实际使用.
起诉时只有借条法院会受理吗?一、起诉时只有借条法院会受理吗?起诉时只有借条法院不一定会受理,只有是符合立案条件,法院一定会立案受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
在我国违法解除有代通知金赔偿吗?代通知金违法解除赔偿金是否可以同时获得?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合同,支付赔偿金的,不需要支付代通知金。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在劳动者无法定过错的情形下,出现了法定的特别情形,即《劳动合同法》第四十.
应该从小老师或者家长都有教育到您小偷小摸的这种行为是道德品质的问题,如果不加以管制的话,人们常说小的时候偷针,长大了以后就该偷金了,偷盗他人的东西来为自己敛财的这种做法所有人都知道是犯法的,现在社会盗窃罪的案发率还是很高.
一、夫妻的婚前财产怎么分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果婚.
镇政府擅自出售已征收土地合法吗镇政府既无土地征收的审批权也无实施权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因此,村、镇政府既无土地征收的审批权也无实施权。实践中,村委会或镇政府的工作人员.
企业在运转过程中,都会有属于自己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有的甚至是企业的商业秘密,商业秘密是企业的财产权利,它关乎企业的竞争力,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很多企业都要求员工保守商业秘密。那么,哪些员工应保守商业秘密?在职员工要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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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如何认定合同无效,怎样处理无效合同 该如何认定合同无效,怎样处理无效合同一、该如何认定合同无效所谓无效合同,是相对于有效合同而言的,它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在内容和形式上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因此应确认为无效。1、无效合同.
劳动仲裁的申请手续是怎样的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应符合有关条件并提交相关材料:1、申请仲裁人应为劳动争议的当事人;2、当事人申请仲裁的事项是与劳动权利义务有关的劳动争议;3、当事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
一、没结婚生的孩子要给抚养费吗?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071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非婚生子女的生父,应负担子女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直至子女能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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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佣劳务派遣工有哪些风险 雇佣劳务派遣工有哪些风险在劳务派遣关系中,劳动者一般称之为劳务派遣工。那么对于单位来讲,要是使用劳务派遣工来工作的话,可能会存在哪些法律风险呢?相信很多人对此都不太了解,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吧。一、雇佣劳务派遣工有.
审查起诉阶段律师事务所函的内容有哪些?(一)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二)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三)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四)有无附带民事诉讼;(五)侦查活动.
离婚两年前夫的债务还用还吗?若是当时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那么不管离婚多少年,该债务应该承担的除非能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
打架怎么处理方法是?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
所谓徇私枉法,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有罪的人故意包庇而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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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的程序 双方当事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和选定仲裁员。若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或者选定仲裁员的,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仲裁庭组成后,仲裁委员会向双方当事人发出组庭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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