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民间借贷未约定利息如何认定
首页
>>
法律知识
民间借贷
未约定利息如何认定国家允许
民间借贷
存在,因为
民间借贷
存在是有很多好处的,当然了
民间借贷
的利息利率不能超过同期银行的利率,那么
民间借贷
未约定利息如何认定?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自然人之间的借贷没有约定利息。
传统的
民间借贷
主体多为自然人,且出借人和借款人双方一般具有亲友、同事及朋友关系。借款用途多用于子女婚嫁、教育支出、购买自用房屋、大病医疗等突发性大额支出,借贷款项目的仍为传统的互帮互助。《
合同法
》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所以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原则上是无偿的,除非当事人有特别约定,才应当支付利息。这样规定是因为公民之间的借贷起着互通有无的作用,它能够方便公民生产生活,促进邻里和睦安宁,形成互帮互助、友好相处的和谐氛围。
二、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利息约定不明。
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即对于自然人之间借贷没有约定利息或者虽有约定但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这样规定一方面基于《
合同法
》的规定,另一方面是因为公民之间的借贷起着互通有无的作用,它能够方便公民生产生活,促进邻里和睦安宁,形成互帮互助、友好相处的和谐氛围。
三、借贷双方中仅一方为自然人或非金融机构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借款没有约定利息。
首先,就本解释的制定原则而言,有条件地承认企业之间拆借资金的效力,即仅限于生产经营的需要,且不得以牟取利益为目的将从金融机构获取的信贷资金转贷给他人,不得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转贷给他人牟取利益,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这是从维护国家金融秩序、维护交易安全角度的做出的规定。本条解释沿袭这一思路。其次,尽管非金融机构法人、其他组织进行资金融通多为获取利益而存在,但并不能排除一些企业之间为图谋发展而互通有无、互相扶携、互利共赢的目的。再次,与自然人比较,非金融机构法人、其他组织从事民商事行为能力、风险防范能力和对于市场预期判断能力普遍较高,企业是自身利益的最佳判定者,如果为了取得利息,应在借贷合同明确约定,如果没有约定利息的,视为出借人没有追求利息的本意或者借贷双方没有达成支付利息的合意,参照
合同法
有关自然人之间不约定利息视为不支付利息的规定,视为允许对方不支付利息,对于出借人要求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主张不予支持。
四、借贷双方中仅一方为自然人或非金融机构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借款利息约定不明。
对于借贷双方中仅一方为自然人或双方均为非金融机构法人或其他组织时,在利息约定不明时,出借人请求支付利息的,应当结合借款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综合确定。本解释在制定过程中,考虑合同履行地商业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种类较多,计算复杂,试图将对于利息约定不明情形统一裁判标准,确定统一年利率计算利息,后考虑一方面既应考虑利率问题统一规定,另一方面仍需尊重当事人借款合同内容及交易方式、交易习惯的差异,不作统一规定。
五、利息有无约定及明确与否属于事实认定问题。
首先,对于“未约定利息”情形须符合两个条件:第一,借贷双方对于利息是否存在的事实有争议;第二,借贷双方都没有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在约定不明状态时,虽然有“约定”二字,但如果对于利息是否有约定难以形成优势证据,其实质仍是一种无利息约定的状态。其次,借贷双方在书面证据中可能并没有利息、利率的明确约定,但当事人发生争议诉至法院后,往往出借人会有口头约定利率、利息的主张。即借贷双方对利息没有书面证据证明或者约定不明确情况下,出借人主张有利息约定,借款人抗辩没有利息约定,应根据《
合同法
》的实体规定及《民事诉讼法》的程序规定,按照高度盖然性原则对利息约定事实进行查明。
六 借期内的限定,未约定利息,但可以支持逾期利息。
所以,本条解释的限定范围是“借期内利息”,即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借期内利息或者借期内利息约定不明的处理。但对于逾期利息不因借期内没有约定利息或利息约定不明一律不予支持,按照何种利率标准支持,应结合其他法律和本解释其他条款规定理解。《民法通则意见》第123条规定:公民之间的无息借款,有约定偿还期限而借款人不按期偿还,或者未约定偿还期限但经出借人催告后,借款人仍不偿还的,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应当予以准许。所以,即便是借期内没有约定利息的无偿借款,如果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后,已经构成迟延履行的,借款人应承担迟延履行的责任。法律规定将迟延履行的损失,以利息的方式加以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
民间借贷
纠纷案件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通知》规定,当事人既未约定借期内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的,出借人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主张自逾期还款之日起的利息损失的,依法予以支持。本解释也规定,如果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借期内利率,也没有约定逾期利率的,出借人主张自借款逾期之日由借款人归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民间借贷
没有约定利息根据法律规定视为不支付利息,当然约定还款时间没有还款,需要支付逾期利息,这是法律支持的。若因此发生了纠纷,我们建议登录平台咨询或委托专业律师,丰富的实战经验可以给予更好地帮助。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
新婚姻法婚后债务如何区分?
新婚姻法婚后债务如何区分?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将废止。当今社会造成夫妻双方婚姻破裂的因素有很多,离婚已不是少见现象。而离婚后的债务问题是大多数夫妻为之困扰的,哪些是个人债务哪些是夫妻应共同承担债务相信很多人对个人与共同债务的界限很难区分。那么今天我们就《民法典》婚......
·
债权转让后还给原债权人相关债务算清偿了吗
债权转让后还给原债权人相关债务算清偿了吗?我们知道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债权是可以进行转让的,那么关于债权转让有哪些相关规定呢?债权可以通过哪些形式进行转让呢?债权转让后还给原债权人相关债务算清偿了吗?相信您对这些问题都不是很了解,下面我们就来为您解答这些问题。一、债权转让后还给原债权人相关债务算清偿了吗......
·
借钱不还可以起诉吗
借钱不还可以起诉吗借钱不还在生活中屡见不鲜,如果双方当事人无法协商一致,欠款人不愿意还钱的时候,借款人是否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强制要求欠款人还钱了?下面,我们将为你介绍借钱不还可以起诉吗?详情请阅读下文。起诉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自己的民事权益受到分割或者发生争议,而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
·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债务和公司债务是什么?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债务和公司债务是什么关系一般情况下,公司法人对公司的影响是非常大的。并且公司法人如果在生活当中有着犯罪记录的话,是不可以被确立为公司法人的,除此之外,只要满足国家的相关规定,就可以担任公司的法人。在下文当中,我们将为您介绍的是,有限责任公司法人债务和公司债务是什么关系?一、有限责任公......
·
欠款不还如何判刑,欠款不还怎么办?
欠款不还如何判刑,欠款不还怎么办?您知道债务人欠款不还的如何判刑吗?要想解决这个问题,首先就要知道欠款不还行为是否会被判刑,然后再是如何判刑的问题。现在,我们就这个问题为您做详细介绍,供你参考。一、欠款不还如何判刑欠款不还,这属于民事行为。是借款合同关系,对方如果逾期不还钱,可以去法院起诉对方,是由......
·
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书在我国是否有效
对外国法院涉及中国公民的离婚判决,须由我国人民法院对外国法院离婚判决裁定承认后才在我国生效。中国公民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经审查,如该外国法院判决不违反我国法律的基本准则或我国国家、社会利益,裁定承认其效力;否则,裁定驳回申请......
·
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还能后悔吗?
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还能后悔吗?所以,拆迁过程中如果被拆迁人签订了补偿协议,一般情况下就无法再反悔,因此被拆迁人签订补偿协议一定要慎重。而本篇文章拆迁律师要讲的是签了补偿协议后那些情况下可以不用承担违约责任。按照相关规定确实存在以下几种情形......
·
医疗过失鉴定费谁出?
医疗过失鉴定费谁出?一、医疗过失司法鉴定费用如何收取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收取鉴定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可以收取鉴定费用。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医疗机构支付;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提出医疗事故处理申请的一方支付......
·
著作权委托登记合同应该怎么写 著作权属于我国公民知识产权当
著作权委托登记合同应该怎么写著作权属于我国公民知识产权当中的一种类型,当然,前提也是在申请过国家法律保护以后。很多人针对住著作权进行登记的时候,也有可能会委托给其他公司。双方为了保护著作权的正常合法使用,必须要约定一份比较全面的著作权委托......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安徽
史微微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55028395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相关内容
·
德清县看守所
德清县看守所位于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武康镇龙山村(现合并到阜溪......
·
胡文欣律师又成功代理一起民事申诉案
九江润丰建材有限公司诉北京中建华辰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
两岁以下宝宝抚养权应该归哪一方
对于两岁以下的宝宝一般都还处于吃奶阶段,而这个时候正是需要父母悉心照顾的时候,不过现实生活中有的父母因为感情已经破裂,因此在宝宝年龄都还尚小的时候就选择了离婚,那此时两岁以下宝宝抚养权应该归哪一方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两周岁以下......
·
上海身份证异地办理程序是什么
身份证丢失的烦恼想必很多人都经历过吧,特别是人还在异地去把身份证搞丢了就更是麻烦,还要回到户籍所在地才能补办。所以现在许多省份启动了异地办理身份证的程序,方便您的生活。那么上海身份证异地办理程序是什么呢?办理条件2016年12月26日起,实施......
·
葫芦岛机动车牌照办理手续?
葫芦岛机动车牌照办理手续?当我们购买到新车的时候,如果没有牌照,那么,我们是很难来上路的。如果强制上路的话,轻则被交警罚款,重则被扣押车辆。因为,为了正常上路行驶,您还是为自己的车辆办理正规的手续吧。葫芦岛机动车牌照办理的手续相比您也想了解......
·
结婚前按揭房,离婚怎么分割
,现在很多人购买房子都是通过向银行按揭贷款的方式进行的。尤其是对未婚男女来讲,可能会在结婚前就按揭购买一套房产。那么此时一方结婚前按揭房,离婚怎么分割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结婚前按揭房,离婚怎么分割该房产应当认定为婚前个......
·
新股申购时间限制
新股申购时间限制沪市申购时间为T日9:30-11:30;13:00-15:00;深市申购时间为T日9:15-11:30;13:00-15:00,客户申购时无需缴付认购资金,T+2日确认中签后需确保16:00有足够资金用于新股申购的资金交收,深圳有市值的普通或信用账户才可申购,上海只要有......
·
工伤认定后找谁报销费用?
在工作中如果受伤,用人单位又购买了工伤保险,员工在进行了工伤认定后,就会进入报销费用的阶段,而报销工伤的医疗费用除了有一定的流程标准和资料的完整性要求,由谁负责费用承担也是极其重要的一个方面,了解清楚了,员工才会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完结此事,那......
·
工程居间合同人权利及其注意事项有哪些
工程居间合同人权利及其注意事项有哪些一、居间人的权利与义务(一)、居间人的权利:居间合同中居间人的权利实际上就是委托人的义务,其权利体现为以下两个方面:1、居间人的报酬请求权报酬请求权是居间人的主要权利。双方当事人约定居间人的报酬,居间......
·
广东省韶关市浈江区征地补偿标准
广东省韶关市浈江区征地补偿标准广东省韶关市浈江区土地有五类、六类土地二种:五类区片区片范围:东河街道、车站街道、风采街道。补偿标准:耕地:50400/亩;园地;38767元/亩;林地:19067元/亩;养殖水面;52300元/亩;未利用地:15467元/亩。六类区片区......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你好,我媳妇在单位工作五了,五险一金齐全,一直没断过,刚生了小孩儿,但是单位不给报销生育险,怎么
·
夫妻感情破裂,诉讼离婚
·
缴纳养老保险,03-08年在厂里交过养老保险
·
您好律师:2020年7月报考的健康管理师咨格证书,当时是分期
·
银行卡及手机被盗,手机短信里有银行卡密码,网银查询显示存款全
·
公司财务人员个人帐户给我打款,算不算发工资?
·
邓律师,你好!你律师事务所电话咋都打不通?
·
职务侵占罪,公司提出60万审计报告,0多万,还在侦查期,已经逮捕,会判多久?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
首页
找律师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