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江西省土地使用权交易的网络信息发布规则

首页>>法律知识

    江西省土地使用权交易的网络信息发布规则
  
  土地交易权是每位拥有土地以及使用土地的人都会涉及到的权利。而土地权交易有利于土地的流转以及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当代土地使用权交易已经不再只局限于实际交易,还涉及到网络信息发布与公证。江西省颁布了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我们今天就来了解江西省土地使用权交易的网络信息发布规则。
  
  江西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试行)
  
  
  第二章 信息发布
  
  第八条 土地使用权网上出让公告及宗地基本信息应当在中国土地市场网、江西国土资源交易网、江西省国土资源厅网站公开发布。
  
  网上出让公告可以是单宗地出让公告,也可以是多宗地的联合出让公告。
  
  出让公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出让人和土地交易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
  
  (二)土地使用权名称、位置、面积、用途、开发程度、规划指标要求、出让年限和建设时间等;
  
  (三)竞买申请人资格要求;
  
  (四)获取交易文件的途径和申请的起止时间;
  
  (五)交易的时间;
  
  (六)竞价方式、确定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七)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数额、方式和期限;
  
  (八)风险提示;
  
  (九)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网上出让公告应当至少在拍卖、挂牌活动开始日前20日发布。网上交易系统发布的出让公告、出让宗地信息、交易须知和其他相关文件等信息应当准确、真实。
  
  第九条 市、县交易机构应当通过全省政务信息网(外网)录入出让公告、出让宗地信息、交易须知和其他相关文件等信息,确认录入信息准确、完整后,上传至网上交易系统发布。
  
  系统操作人员应当按实名制登录网上交易系统,并对操作指令负责。
  
  第十条 竞买申请人可在网上浏览获取出让土地使用权的相关信息,并可以自行现场踏勘网上出让宗地。出让人及交易机构不组织对出让宗地的现场踏勘。
  
  第十一条 网上出让土地使用权设有底价的,应当在出让公告中明确为有底价出让,并应当由市、县交易机构在本级监察机构的监督下于拍卖开始前30分钟内或者挂牌截止时间前30分钟内将出让底价录入网上交易系统。
  
  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网上出让公告期间,公告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在原公告发布渠道及时发布补充公告。补充公告发布时间距网上拍卖、挂牌开始时间少于20日的,网上拍卖、挂牌时间相应顺延。
  
  综上所述,江西省土地使用权交易的网络信息发布规则具体包含了各项信息公布内容与公布格式,还限定了网络信息发布的时间。比如说信息发布内容必须包含了交易双方的各种详细信息和联系方式,而信息发生变化时还要在相应时间内更改,这项原则大大规范了江西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的秩序。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电瓶车闯红灯被撞责任如何认定 一、骑电瓶车闯红灯发生交通事
      电瓶车闯红灯被撞责任如何认定一、骑电瓶车闯红灯发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一)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认定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二)无法查明交通事故原因,按下列规定认定事故责任:1、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


·卖车协议书法律有效吗?
      卖车协议书法律有效吗?一、卖车协议书法律有效吗买卖合同是双方民事法律行为。只要双方都是合法、自愿的签订就有效。对无效的合同,《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有专门规定:(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


·商业车险赔付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商业车险赔付时应注意哪些问题?商业车险赔付时应注意哪些问题?一、损失500元以下最好别报保险500元以下能修的就自己修不必报案走保险,因为只要出险报案,无论大小就算一次事故,而且出险达到一定次数,保费上浮甚至会遭到拒保。比如出现剐蹭事故不严重,修车费用还不到300元,如果自己车的修理费用也只需300元左右。......


·在我们发生小的交通事故之后,如果希望尽快解决,可以采取交通事
      在我们发生小的交通事故之后,如果希望尽快解决,可以采取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的方式。那么,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了不给赔偿怎么办呢?一般能够快速处理的事故必须具备哪些条件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一、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了不给赔偿交通事故处理对方不赔偿,可申请起诉,侵权方和车辆的保险公司一起列......


·南京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项目都有哪些?
      现在交通事故已经成为人们意外伤害的首要因素,严重交通事故会导致受害人死亡。对于受害人的赔偿标准,南京市也出台过相关政策,下面我们来看看南京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项目都有哪些,计算标准又是什么呢?一、南京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项目和计算标准相关法规定为“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


·深圳债权债务清理律师对企业清理债务核查的办法的意见
      深圳债权债务清理律师对企业清理债务核查的办法的意见一、债权的管理办法总体思路:依法清欠,有情操作;盘整存量资产,激活僵化财源。(一)债权清理原则1、盘整存量资产,激活僵化财源。2、回收货币资金为主、物资抵顶为辅。3、诉讼保全,依法清欠,确......


·私募基金管理费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私募基金管理费收费标准是怎样的?私募基金管理费收费标准(一)私募基金认购费按照信托合同规定,投资者认购产品时,需要另外交纳信托资金一定比例的认购费用。认购费用的收入、支付对象及用途由信托公司来确定。如果私募基金的认购最低限额是300万元,认......


·商标权转让程序是怎样的,要多少钱?
      商标权转让程序是怎样的,要多少钱?商标所有人在获得了商标权后,可以将商标权以及相关的权利转让给他人,但是在转让的时候需要按照法律规定办理相应的转让手续。究竟这个商标权转让程序是怎样的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商标权转让程序是怎样的......


·房产合同违约金一般是多少?
      房产合同违约金一般是多少?在购买房子之前,在房子还未建成交钥匙的时候,买方会先与开发商签订房产合同,合同的内容包括在房子建成之前如果双方中的任意一方违约的话,就会根据房产合同的内容进行赔偿违约金,那么您会问房产合同违约金一般是多少?下面的......



江苏 赵洋洋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2年
14751692778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浙江 温作团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3052261268

江苏 周宏祥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4年
18651990859
⊙相关内容
·南京市劳动仲裁律师网
    南京市劳动仲裁律师专业代理劳动纠纷案件,南京劳动仲裁律师咨询解......


·曾莉律师为涉嫌容留他人卖淫罪的唐某成功取保候审
      曾莉律师团队刚刚为涉嫌容留他人卖淫罪的T某成功取保。......


·谁都无法预料到走在马路上会不会发生车祸,但我们在警惕车祸发生
      谁都无法预料到走在马路上会不会发生车祸,但我们在警惕车祸发生的同时还应了解下交通事故认定的有关事宜,毕竟真的发生车祸后就需要认定双方的责任,紧接着是赔偿,那就有必要了解下交通事故的认定时间一般是多久?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做详细解答吧。一、......


·债权债务管辖确定的法律依据
      债权债务管辖确定的法律依据一、债权债务管辖确定的法律依据1、民事诉讼法第25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非法集资跑路判刑标准
      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为了实现自己的经济目的,通过不合法的手段筹集他人的自尽从事生产经营。非法集资行为的受害人人数一般都很多,所造成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因此,非法集资犯罪也是我国公安部门重点打击的犯罪之一。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2017非法集资跑......


·签商品房认购书注意什么事项
      签商品房认购书注意什么事项一、签商品房认购书注意什么事项1、约定《商品房认购书》“退出”条款由于签订商品房认购书时,楼盘的一些细节尚未明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很多条款都没有明确,很多不确定性因素都可能导致难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例如申请贷款不......


·参与赌博罪是否会被处罚,赌博罪的违法界限是什么?
      赌博是一种不可取的行为,虽然常说小赌怡情大赌伤身,但从根本上来看,无论如何赌博都是一种影响社会风气,引起犯罪的行为。但是参与赌博罪是否会被处罚?赌博罪的违法界限是什么?这些我们都会做出解答,让您更了解赌博罪,请仔细阅读。??一、参与赌博罪是否......


·办理土地使用证要多久时间?
      办理土地使用证要多久时间?随着我们国家的发展和进步,很多的法律问题营运而生,特别是在土地使用证的问题上,土地可以说是人名的根本所在,在解决这些问题的时候我们需要咨询相关人员,这样才能快速的解决问题,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错误;在关于土地证的问题与......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量刑标准
      1、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量刑标准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


·破产撤销权案例怎么处理,有哪些构成要件?
      破产撤销权案例怎么处理,有哪些构成要件?一、破产撤销权案例的处理方法破产管理人或清算人为破产撤销权行使的主体,具有独立的诉讼实施权,能以自己的名义提起或参加诉讼。但破产管理人或清算人作为权利主体却不能享受利益,破产撤销权的归属主体应是何人......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你好! 婚姻官司,我和她七年了,三年没在一起了,她
·你好 你们律师事务所现在在哪里
·南京454医院的神经营养制剂鞘内注射术是违规的治疗技术
·我该怎样做才能维护我的权益
·我是1976年在鞍山集体企业工作,1981年以老换少到国企工
·你好,我是工程转包人,负责施工,当时没有签订协议,现在在工程
·015买我同学的摩托车末去过户也没有写协议,我同学要告我欺骗罪我有罪吗
·向单位领导和同事派发结婚请贴当天被单位辞退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