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在外地起诉离婚要什么文件

首页>>法律知识

    离婚具有两种方式,一是协议离婚,二是起诉离婚,虽然这两种离婚方式的过程都不一样,但是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需要提供相应的资料,只不过需要的资料是不大相同的。那么,外地起诉离婚要什么文件呢?下面,我们来给您讲解一下。
  一、在外地起诉离婚要什么文件?
  到法院起诉离婚,在立案时,当事人应提交起诉书两份、结婚证复印件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并携带结婚证原件和身份证原件以便法院进行核对。因结婚证丢失或损毁等原因无法提交的,应当到登记结婚的民政部门开具结婚证明材料,证实双方确是夫妻。法院通知双方到庭时,当事人应携带结婚证,身份证及其他必要证据材料。1、涉及给付子女抚养费双方达不成协议的,应提交单位财务部门开具的收入证明;2、涉及精神病人的离婚案件,必须有法医学鉴定或医院诊断证明;3、涉及房屋承租权或所有权处分的,应提交租赁契约或产权证复印件,并携带原件以便核对;4、涉及共有财产分配的,应提交财产清单,详细列明财产状况;5、对共同存款或共同债权、债务分配有争议的,应提交存折、借据等证据;6、涉及分割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及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时,应提交相关证据证明系双方共同财产;7、涉及其他争议财产分割问题的,也应提交相关证据。
  二、在外地如何起诉离婚?
  
  夫妻一方在外地,其中一方又不愿意离婚,或愿意离婚,但对子女抚养、财产处理等方面未达成协议的,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有关规定,可区分不同情况向有权管辖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①向被告住所地(通常指户口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就是说,由要求离婚的一方向不愿意离婚的一方的住所地人民法院提出离婚申请,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就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②向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3条的规定,夫妻一方在外地的下列情况,可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一是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二是被劳动教养的人;三是被监禁的人。③按照《意见》第11条的规定,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出离婚申请;如果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向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地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此外,根据《意见》第12条的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可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向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没有经常居住地的,向原告起诉时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有关于外地起诉离婚要什么文件的问题,我们就讲解到这里。外地起诉离婚中不同的案件需要的资料也是不同的,原告要提供相应的证据和其他一些有利于自己合法权益的资料,以求达到对自己有利的结果。如果您还有什么疑问,可以继续观看以下内容。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如何确定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属?
      如何确定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属?一、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概念土地承包经营权就是公民集体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该项权利的权利主体为公民或集体;权利客体为集体所有土地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单位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权利内容由合同约定。土地承包经营权......


·厂房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怎么办?
      厂房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怎么办?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我国的土地使用都是由年限的,包括耕地、住房、工厂等每个不同种类的用地期限都是由限制的而且使固定的年限,土地使用的年限根据土地使用的类别不同而不同,那么厂房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怎么办呢,下面我们就来为您整理编辑。一、厂房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怎么办?厂房土地使用年限......


·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如何办理
      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如何办理随着我国科教文卫等事业的飞速发展,国家越来越关注对土地的管理,在日常生活中,人们可能因为一些原因需要使用土地,我国的土地属于国家和集体,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使用土地需要办理土地使用证,那么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如何办理呢?下文为您介绍相关内容。一、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证是确......


·成都龙泉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样的?
      成都龙泉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样的?近些年,成都市发展的非常快,其中龙泉区在城镇建设过程中占用了大量农村土地。作为失去土地的农民,会领到一笔不小的补偿款。一般来说,为了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政府会每两到三年对征地补偿标准做出调整。那么成都龙泉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样的?下面我们结合当地文件《成都市龙泉驿......


·中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的内容有哪些?
      中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的内容有哪些?我国农村实行土地承包制,在农村地区,由于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可以到当地土地管理部门申请仲裁,以解决双方的争议。国家为了使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得到更合理、有效地解决,制订了中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该法律的具体内容吧......


·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是什么?
      在营改增之后,许多商家为了逃避税收,都打起来了使用假冒发票的心思。因为相关文件较少公开,很多普通人对于假冒发票的犯罪都了解。那么,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是什么?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我国法律规......


·农用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怎么写?
      农用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怎么写?农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就是将农用的土地经营权转让给组织保留承包权。要进行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就需要转让的双方签订一份协议保障双方的基本利益。那么农用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怎么写呢?下面我们是我们为您做出的协议模板和注意......


·情势变更与不可抗力
          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          一是不可抗力一般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无法履行包括全部不能、部分不能、永久不能和一时不能。情势变更原则的适用,并不要求合同无法履行,情势变更后合......


·医疗纠纷中对鉴定结果不服的,该如何处理?
          在医疗纠纷的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对法院委托的鉴定机构鉴定出来的结果不服,是要求重新鉴定,还是申请再次鉴定?可以先申请重新鉴定,如果不被采纳,可以再申请再次鉴定。但是要注意不要超过时限的规定。《医疗事故技术鉴......



福建 吕超律师
执业11年
13147094815

江苏 徐志勇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浙江 林鑫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学士 
18868876507

上海 唐敏峰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4年
18501560386
⊙相关内容
·杭州铁路公安处看守所
    杭州铁路公安处看守所地点在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秋涛路356-2号,主......


·黄宇律师获得南宁2012年公益律师
      2012年已经过去,我本着“能帮就帮,敢做善成”的原则......


·合同无效了,双方还有没有责任?
      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无效。所谓无效,是指行为人所为的意思表示,不受法律承认,其设立、变更、终止债权债务权利义务的内容,不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效果。但是,无效并不等于没有法律后果。所谓法律后果,是指无效合同或可撤销合同的当事人,基于......


·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规定是怎样的?
      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规定是怎样的?在生活中,有时会遇到这样的情形,男女双方同居生子并且也没领结婚证。日后,双方产生矛盾分手,这时关于孩子抚养问题产生纠纷,孩子到底归谁抚养以及抚养费谁出的问题等等。那么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规定是怎样的?下面我......


·征地和拆迁补偿资金清算审计工作流程是什么?
      征地和拆迁补偿资金清算审计工作流程是什么?征地和拆迁补偿资金涉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这也是通常处理不当就会引发矛盾纠纷的领域。但您了解征地拆迁办的征地和拆迁补偿资金清算审计工作流程吗,相信通过下面我们对它的介绍能增进您对这方面的了解。一、......


·如何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如何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如何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承包期内,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特殊情况对个别农户之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需要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本集体组织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三分之二以上......


·交强险最高赔付多少
      交强险最高赔付多少钱一、交强险最高赔付多少钱交强险责任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在保险期间(通常为1年)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


·女职工哺乳期多长时间不能解聘?
      解聘员工,这是很多用人单位经常做的事情,如果出现法律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是需要承担经济补偿金的,还有女职工在哺乳期不能解聘。那么女职工哺乳期多长时间不能解聘?我们在下文解答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女职工哺乳期多长时间不能解聘?哺乳期到......


·租商品房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租商品房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在工作压力比较大的今天,来到一个自己喜欢的城市开一家属于自己的店是很多人都希望的事情。拥有一家从选房租赁到装修都由自己亲历亲为,充满着自己的气息的店,是一件非常幸福的事情。那么在选择租赁一个满意的房子作为店面时,......


·为了解决中低收入家庭购房难、住房难的问题,昆明市政府面向全市
      为了解决中低收入家庭购房难、住房难的问题,昆明市政府面向全市所有的中低收入家庭推出了公共租赁用房保障项目,对符合相关规定和条件的申请家庭,提供简单装修、配套齐全、租金低廉的公租房居住,为了更好地保护公共房屋,促进承租人遵守公租房管理和使用规......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想起诉方是洪洞的,离婚需要多少费用
·我要是想依家庭暴力起诉离婚我要准备什么证据
·你好,想问一下购买还没有产证的安置房,应注意哪些问题,买卖合
·交通事故,车祸时,车祸时,面部所出现的伤口属于毁容吗!
·我父亲57,在外面有个情人,把那个情人*死了,脖子砍断了,身
·求人花钱办事,事没办成,钱能要回来吗?
·被告人,打的我儿子锁骨粉碎骨折,请问侓师长管这能判刑多少年?
·律师,你好!一位朋友向我介绍对象的名义借钱,但是他是以女孩的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