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工伤认定前治疗费怎么算??

首页>>法律知识

    在生活中人们磕磕碰碰都是在所难免的,在工作中更是如此,经常会有工作中受伤的情况发生。当我们面临复杂繁琐的工伤鉴定程序已经焦头烂额,并且还要考虑很多其他的问题,工伤认定前治疗费怎么算?这是很多人所关心的,下面我将就工伤认定前治疗费怎么算的问题向您进行详细的解释?
  
  工伤认定前治疗费怎么算?
  
  
  员工受伤经过认定为工伤,那么员工本人不需要承担费用,应该由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共同承担赔偿责任。医疗费应该由工伤保险基金报销。因为报销需要在治疗完毕或者劳动能力鉴定之后,那么前期医疗费用应该由单位垫付。因为员工和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员工在工作中受伤,单位承担赔偿责任,所以社保未报销部分应该由单位承担,同时单位也有义务垫付前期医疗费用。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在日常工作中在所难免,但是发生此类事件时不应惊慌失措,而应该找到积极解决此类事件的办法,通过本文,我相信您都有了属于自己的对策,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当然,我们应该尽量避免此类事件的发生,保护自身安全。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派遣公司发工资劳动关系如向认定?
      在工作中,劳动者们与不同的合作对象会存在不同的劳动关系,而相应的劳动关系也会影响到劳动者们的利益。因此许多劳动者会有这样一种疑惑:由派遣公司发工资劳动关系如向认定呢?那么下面为您介绍一下由派遣公司发工资劳动关系如向认定,您可以了解一下。一、什么是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依法所确......


·公路工程质量等级有几个等级?
      公路工程质量等级有几个等级?我们都感受到了近些年道路的变迁,从以前的土路到现在的高速公路,经历了很大的变化。公路的质量是应该经过时间来检验的,但是在建造公路之前应该对公路应该达到的一个质量进行标准化规定,毕竟公路质量关系到人们的安全,法律规定的公路工程质量等级有几个等级?一、工程质量标准等级划分......


·发生工伤抚养孩子多大就不用再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了
      发生工伤抚养孩子多大就不用再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了现代社会,竞争十分的激烈,同时我国经济发展水平越来越高,法律制度也越来越完善,在现实生活中,如果发生工伤导致死亡会根据一定的标准进行赔偿,比如说工亡后的待遇中有一项是供养亲属抚恤金。那么,发生工伤抚养孩子多大就不用再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了?接下来我们将......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的规定是什么?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的规定是什么?楼房的质量牵系着我们的人身安危,建筑工程中时刻要求求质保量,一点点疏忽可能会造成大的错误,因此单位工程的验收有着严格要求,杜绝豆腐渣工程,那么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的规定是什么?达到什么的要求的工程质量才算合格?今天就由我们根据相关规定来为您解说一、单位工程质量验......


·加工合同违约责任怎么写
      加工合同违约责任怎么写一、合同违约合同违约是指违反合同债务的行为,亦称为合同债务不履行。这里的合同债务,既包括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又包括法律直接规定的义务,还包括根据法律原则和精神的要求,当事人所必须遵守的义务。仅指违反合同债务这一客观事实,不包括当事人及有关第三人的主观过错。各个国家民法典......


·近年来,公路上车辆越来越多,交通信号灯很好的维护了交通秩序,
      近年来,公路上车辆越来越多,交通信号灯很好的维护了交通秩序,那么闯红灯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如何处理呢?如果作为车主的您违反交通规则,将会受到的处罚、承担的责任,以及对受害者做出相应的赔偿,这都是事故发生后我们需要了解的事情。一、责任划分一般分四......


·结婚男方给女方的彩礼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返还
      很多人都不知道,其实就结婚彩礼而言,这主要是男方以缔结婚姻关系为目的人给付给女方的,可以算作是一种婚前附条件的赠与。但要注意的是,在我国是否给付彩礼并不影响婚姻关系的成立。而现实中即使给付了彩礼,也是可以要求返还的。那么结婚男方给女方的彩礼......


·无锡房屋拆迁补偿有多少?
      无锡房屋拆迁补偿有多少?房屋拆迁中最重要的就是拆迁补偿问题,有的人往往会有这样的疑惑,就是到底是直接补偿钱还是补偿房子划得来,我们觉得各有各得好处吧,主要还是看你自己,工作生活在无锡,需要对无锡市拆迁有所了解,下面我们跟你讲一讲有关无锡房......


·寻衅滋事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寻衅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所谓公共秩序包括公共场所秩序和生活中人们应当遵守的共同准则。寻衅滋事犯罪多发生在公共......



江苏 朱效武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8年
18501560386

江苏 徐志勇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上海 唐敏峰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4年
18501560386

江苏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13892489

江苏 李乾溶律师
法学硕士 主办律师 
18602573957
⊙相关内容
·南京市女子看守所
    南京市女子看守所地址位于南京市建邺区茶亭东街188号(南京市看守......


·公司被吊销后不清算,股东应对公司债务连带清偿
      导语:在“老赖”被吊销营业执照,且无财产可供执行的......


·著作权与邻接权的区别有哪些
      著作权与邻接权的区别有哪些著作权与邻接权可以说是一种包含和被包含的关系,因为两者的紧密关系,在实践中很多人容易产生混淆。对于两者有什么区别呢?今天整理了关于著作权与邻接权的区别的资料,供您了解阅读。著作权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创作者依......


·合同无效后的租赁物租金
      合同无效后的租赁物租金????????????????????????????????????合同无效后的租赁物租金1、租赁合同无效,占用房屋一方当事人支付房屋使用费支付标准如何确定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当事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的,人民法院一般应予支持。......


·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公司法人退社保是否可以?
      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公司法人退社保是否可以?公司法是指的是规制公司的相关事项,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公司里是有公司法人的,法人将代表公司处理一些事项,但是许多人其实都是不知道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公司法人退社保是否可以?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


·刑事申诉委托协议书范本
      实践中,刑事案件按照《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需要在判决、裁定生效起的两年内进行申诉。现实生活中,大多数人对于申诉过程不甚了解,所以会委托律师帮助自己办理。通常委托律师需要委托协议书,那么您知道刑事申诉委托协议书怎么写吗?我们为您解答。一......


·什么是聆询
      聆询是公安机关办理劳动教养案件中的一种程序。类似于听证、法院开庭审理。<<公安机关办理劳动教养案件规定>>第四章聆询第二十五条除对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实施和吸食、注射毒品的违法犯罪嫌疑人决定劳动教养的案件外,对具有下列......


·一、醉驾缓刑标准是怎样规定
      一、醉驾缓刑标准是怎样规定的?缓刑只对酒精含量在120mg/100ml以下,无以下从重情节、且认罪的被告人适用:对酒精含量在120mg/100ml以上的,或者具有前款10种从重情节的被告人,不适用缓刑。对未成年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符合《刑法》第七十......


·地域管辖
      一地域管辖的概念及确定的依据地域管辖,是以法院管辖的地区与人、事、物的关系所确定的管辖。所谓法院管辖的地区,是指一定的法院在一定的地区行使司法管辖权。所谓与人、事、物的关系,是指法院与当事人、民事法律关系的事实和所争执的财物具有司法管辖......


·汽车票提前几天预售的相关规定?
      汽车票提前几天预售的相关规定?一、汽车票可以提前几天买一般情况下是汽车票可以提前5到10天,当然,全国有些城市平常汽车票可以提前15天预定,诸如。而在节假日期间,地方公路部门一般都会延长汽车票预定时间。会使得民众能够提前15天或者20天甚至于一个......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陈律师,你好!我在2014年8月份借
·单方面离婚要什么资料
·会见证在什么地方办理
·交通事故对方二级伤残,我主责对方次责,我该出多少钱?
·我妈去世了,我们怎么分割她的房子
·补借条要有什么注意事项吗?
·菲律宾人,现在,在中国,没有护照签证,和我在一起谈恋*,和我在一起住,警察抓住我有罪嘛?
·我男朋友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在我手机借呗里偷偷借出30000块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