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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外地起诉离婚要什么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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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
离婚
具有两种方式,一是协议
离婚
,二是起诉
离婚
,虽然这两种
离婚
方式的过程都不一样,但是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需要提供相应的资料,只不过需要的资料是不大相同的。那么,外地起诉
离婚
要什么文件呢?下面,我们来给您讲解一下。
一、在外地起诉
离婚
要什么文件?
到法院起诉
离婚
,在立案时,当事人应提交起诉书两份、结婚证复印件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并携带结婚证原件和身份证原件以便法院进行核对。因结婚证丢失或损毁等原因无法提交的,应当到登记结婚的民政部门开具结婚证明材料,证实双方确是夫妻。法院通知双方到庭时,当事人应携带结婚证,身份证及其他必要证据材料。1、涉及给付子女抚养费双方达不成协议的,应提交单位财务部门开具的收入证明;2、涉及精神病人的
离婚
案件,必须有法医学鉴定或医院诊断证明;3、涉及房屋承租权或所有权处分的,应提交租赁契约或产权证复印件,并携带原件以便核对;4、涉及共有财产分配的,应提交财产清单,详细列明财产状况;5、对共同存款或共同债权、债务分配有争议的,应提交存折、借据等证据;6、涉及分割
股票
、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
证券
、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及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时,应提交相关证据证明系双方共同财产;7、涉及其他争议财产分割问题的,也应提交相关证据。
二、在外地如何起诉
离婚
?
夫妻一方在外地,其中一方又不愿意
离婚
,或愿意
离婚
,但对子女抚养、财产处理等方面未达成协议的,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有关规定,可区分不同情况向有权
管辖
的人民法院提起
离婚
诉讼。①向被告住所地(通常指户口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就是说,由要求
离婚
的一方向不愿意
离婚
的一方的住所地人民法院提出
离婚
申请,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就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②向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3条的规定,夫妻一方在外地的下列情况,可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离婚
:一是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二是被劳动教养的人;三是被监禁的人。③按照《意见》第11条的规定,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
离婚
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出
离婚
申请;如果
离婚
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向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地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提起
离婚
诉讼。此外,根据《意见》第12条的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
离婚
的,可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
离婚
的案件,向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没有经常居住地的,向原告起诉时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有关于外地起诉
离婚
要什么文件的问题,我们就讲解到这里。外地起诉
离婚
中不同的案件需要的资料也是不同的,原告要提供相应的证据和其他一些有利于自己合法权益的资料,以求达到对自己有利的结果。如果您还有什么疑问,可以继续观看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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