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劳动法合同到期前多久提出续签?

首页>>法律知识

    劳动法合同到期前多久提出续签?
  
  合同是具有法律效义的一项书面证明,无论什么重大事项,除了双方之间的信任之外,还需要合同来维护双方的利益。合同在生活中扮演着必不可少的角色,也是对于自身利益的一种有效法律根据。那么合同到期前多久提出续签才合适呢。
  
  一、劳动法合同到期前多久提出续签?
  
  对于合同到期前多久提出续签,则提前期限没有规定,如果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照双方的约定办理。如果没有约定,即使现在提出来,也是可以的,协商一致后签署一份续约协议。可以提前一个月进行商定。
  
  二、劳动合同到期后未续签,在多长时间内到劳动仲裁可以申请?
  
  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合同到期后,最在15天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不服裁决的,那么上诉法院。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八十二条 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60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
  
  第八十三条 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赔偿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争议条件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依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自劳动。依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自劳动。劳动合同到期后未续签,劳动者继续工作时,应视为建立了新的劳动关系。在新的劳动关系满一个月的次日起,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要看你是第几次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到期啊?如果是第一次,那么你可以一直这样干着,一直就是双倍工资,但是最多仲裁只支持11个。
  
  合同到期前,如果双方都决定续签劳动合同,只要在合同到期后一个月内续签完成即可。但是了解双方意向需要合同到期前一个月提前进行,单位愿意续订劳动合同而员工不同意的,劳动合同到期可能会因为准备不足而无法完成工作交接。因为超出劳动合同期,员工有权拒绝延长劳动时间,导致工作交接困难。如果单位不愿意续签的,也应该提前通知劳动者,否则到时候交接时间超出合同期员工也无异议,但补偿时就要多补半个月工资给员工了。所以准备工作还是做好!一般没有提前的规定 拖后不超过一个月最晚是合同到期后一个月内,超过了就视同已前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三、合同到期不续签,因提前多久向单位告知
  
  如果合同生效时间是2006年8月1号,那么2008年8月1日合同就到期。合同到期你就不要提前1个月向公司辞职。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如果合同没到期,你就必须提前一个月辞职,才能生效。但没有经济补偿,如果你等到2008年8月合同完那么你可以得到1个月的经济补偿,劳动法第46和47条规定。只要你们公司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而你不同意签就没有1个月的经济补偿。 一般来说,只要自己不属于主动辞职,也就是说你不要写辞职信,就可以得到失业保险金。当然失业保险每个城市都有自己的规定,你自己看下你在的城市失业保险的规定。都是1年有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四、劳动合同到期后没有续签,但是还在工作,可以提前多久提出。
  
  1、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用人单位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义务。
  
  2、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所以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你可以随时提出辞职,随时走。未签订劳动合同企业本身已经违法。同时企业不得扣扣你任何工资,为难你。具体的。
  
  五、合同到期后,公司未续签,多长时间可以认定为公司不再签。
  
  1、未续签视为公司视为未签劳动合同;
  
  2、 未签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你有权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经济补偿;
  
  3、如未足付工资违法,根据《劳动合同法》的四十六条,你有权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4、如未交社保,可以要求单位补缴;
  
  5、如单位拒绝,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没有时间上的限制,如果到期企业不和劳动者签的话,都可以要求补偿金
  
  六、合同到期后多久不续签可以起诉
  
  你工作已7年,期间签过2次固定合同,接下来公司将应该依照劳动法和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限。 如果公司不再续约,你可依法取得7个月经济补偿金,同时由于合同附加了同业竞业保密协议,因此你两年内不得在同业中就业,公司应依法在给予你经济补偿金之外给予竞业经济补偿。 希望你能依法获得合理的经济补偿。到期企业不想签就可以不签 双向选择嘛 但是没签 又没让你离职的视为已经续了,一年仍没签算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3个月内公司会通知你。
  
  合同的续签在相关条例上是没有明确规定的。一般续签,都是提前一个月双方进行协商。如果合同到期,公司没有续签,则可根据相应劳动合同法,向公司有关部门进行申请,以及获得相应的补偿。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拖欠工程款怎么处理,如何解决拖欠工程款纠纷
      拖欠工程款怎么处理,如何解决拖欠工程款纠纷在实际生活中,存在着许多工程款被拖欠的现象。这样的行为侵犯的是广大普通民工的利益,会对其家庭生活造成影响,从而影响社会的稳定、和谐。那么拖欠工程款怎么处理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工程款被拖欠解决方法一:行政措施1、资金审查政府有关部门应对建设......


·我国法律规定对装修工程质量要求吗
      我国法律规定对装修工程质量要求吗?现代这个社会,几乎每一对准备结婚的人们都会先购买一套房屋作为自己的新房,购买房屋之后需要对房屋进行整体的策划装修,一般都会选择自己喜欢的装修风格,当然了,装修的质量也是非常重要的。那么,我国法律规定对装修工程质量要求吗?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解释一下装修质量这个问题......


·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什么时候给
      我国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就要支付给劳动者一定数额的经济赔偿金,很多人就有疑问,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应该什么时候支付给劳动者了?这个疑问,我们下文为您做出了解答,请阅读下文。一、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什么时候给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


·今天做了工伤鉴定需要经过多久才能够拿到结果?
      今天做了工伤鉴定需要经过多久才能够拿到结果?是一个非常快速的时代,不论是工作还是学习什么都是快节奏的,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即使是工伤需要鉴定,您对于这个问题都是比较着急的,因此许多人想知道今天做了工伤鉴定需要经过多久才能够拿到结果?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一、今天做了工伤......


·湖南省关于规范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管理的通知 在人防工程中,防
      湖南省关于规范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管理的通知在人防工程中,防护设备的作用非常大,其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人防工程的防护效果。各个省市都有这方面的相关管理办法,湖南省也发出过关于规范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管理的通知,下面我们跟随我们来了解下“通知”的具体内容。湖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规范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管......


·贪污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贪污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贪污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贪污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贪污罪不以特定的犯罪动机为其主观方面的必备要素,只要行为人故意实施了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公共(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的行为,无论出于何种动机,均可构成贪污罪。那么,在司法实践中,贪污罪的构成......


·发生房产纠纷的原因有很多种,有的是因为卖房者临时反悔拒绝出卖
      发生房产纠纷的原因有很多种,有的是因为卖房者临时反悔拒绝出卖房屋所引起的,有的是因为卖方一房多卖引起的,等等。不管是什么原因,产生了房产纠纷之后,自然要想办法进行解决,这样可以减少因为纠纷造成的损失。那么产生房产纠纷之后可以怎么解决呢?我们马......


·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合同
      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合同一、入股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需要明确入股土地的具体位置,它的的用途(主要从事生产经营还是房屋租赁等)。以及入股土地折合成股价为多少股或者折合金额是多少。同样还需要列明入股土地详细情况表,内容包括地块名称、地类、面积、原土......


·《民法典》施行后侵权责任归责原则
      无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情形65.一般情形。《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66.监护人责任的一般情形。《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



江苏 杨晗璐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96265110

安徽 史微微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55028395

安徽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56899334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相关内容
·上海市浦东新区看守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看守所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镇华益路351号,路线......


·绍兴市所有看守所的地址、电话、位置导航
      绍兴市看守所☞地址:绍兴市高新区皋埠镇牌口村......


·延期审理申请书
      申请人:××律师事务所A律师通讯地址或联系方法:本市××路××号××律师事务所,电话:××××××申请事项:对B诈骗一案延期审理。申请理由:作为B诈骗一案被告人B委托的辩护人,本人认为:B诈骗的三起案件中,其中前两起事实已经清楚。但第三起......


·抢劫罪的既遂标准是什么?
      抢劫罪属于严重的暴力性犯罪,造成的危害严重,影响恶劣。在抢劫罪的量刑环节,既遂与未遂两种情形会导致量刑轻重发生变化。因此,关键的问题就是如何区分既遂与未遂。那么,抢劫罪的既遂标准是什么呢?的我们为您解答。抢劫罪的既遂标准是什么?1、最高人民......


·什么是居间合同,居间合同是双务合同吗?
      什么是居间合同,居间合同是双务合同吗?双务合同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都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合同,其涵盖了较为广泛的合同类型,最典型的包括了买卖合同、租赁,合伙,借贷,运输以及财产保险等,这些都是我们生活中最为常见的合同类型。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详细的介绍......


·非婚生子女未成年抚养费要支付到什么时候
      即使是非婚生子女,在其父母分开的时候,也是要履行对该子女的扶养义务的,这点上面与婚生子女是没有差别的。那么您知道非婚生子女未成年抚养费需要支付到什么时候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非婚生子女未成年抚养费要支付到什么时候婚姻法第二......


·开发商不给办房产证,该怎么办?
      业主向政府有关部门查询了解相关情况,查清办不了房产证的原因。一般来说,开发商无德,政府监管部门失职,都有可能导致已购房屋办不了房产证。比如由于违规开发、建房手续不全,或者是没有按规划建房,没有按当初审批下来的诸如容积率之类建房,还有开发商欺......


·故意泄露军事秘密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故意泄露军事秘密罪,是指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规,故意泄军事秘密,情节严重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军事秘密的安全。我军《内务条令》和《保密条例》都规定了军人必须遵守的保密守则,如“不该说的秘密不说”,“不该带的......


·失业保险金能否折抵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首先,根据李某所在省《劳动合同条例》第4章第23条规定,用人单位提出并经当事人协商一致解决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1年支付相当于其本人1个月的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但最多不超过12个月的工资;在单位工作时间不满1年的,按照......


·租售同权,租房和买房将享受同样级别的权利,包括教育、医疗等等
      租售同权,租房和买房将享受同样级别的权利,包括教育、医疗等等。目前我国很多地方都在实行这一政策,并且其他很多地方都跟风效仿,但是青岛却回应暂不考虑,那么青岛租售同权暂时不实行的原因是什么呢?为此我们专门整理出了一些资料供您参考。一、什么是租......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你好想问一下我们兄弟三人现在是甘肃张掖农村户口户口己分开是三户,农村只有一块宅基地想申请宅基地可以
·工资拿不到,拖欠我五六个月了。现在打电话也不接我的,发微信也不回我
·孩子倒卖自己银行卡洗钱己被刑拘一个星期了,能不能申请取保候审
·具体经过不清楚拘留上面说的盗窃刑事拘留82条
·事业单位职工因病末死亡,还有终奖么?
·教育培训机构因为我中途有事回家了一天,当地发生疫情一个多月不
·签定的房屋买卖合同和委托公证书。我能否取消公证书,签定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存在欺炸
·是否可以向老板索要赔偿,我在上班时间上班地点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