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虽然生活当中每天都有新的建筑工程在发生,其实从事建筑领域的人
首页
>>
法律知识
虽然生活当中每天都有新的
建筑工程
在发生,其实从事建筑领域的人都知道,
建筑工程
从招标投标开始,直到最后的工程竣工,这都是一个非常漫长,并且需要认真负责的一个过程。尤其是关于
建筑工程
的文件相关单位一定要保存好,因为在进行验收的时候是需要这些资料的。那么在我国,建设工程质量验收资料主要有哪些?
一、建设工程质量验收资料主要有哪些?
(1)土建工程主要质量保证资料:
钢材出厂合格证、实验报告、焊接实验报告、焊条合格证、水泥出厂合格证或报告、砖出厂合格证和实验报告、防水材料合格证和实验报告、构件合格证、混凝土试块实验报告、砂浆试块实验报告、土壤实验、打(试)桩记录、地基验槽记录、结构吊装、结构验收记录、工程隐蔽验收记录、中间交接验收记录等。
(2)机械及电气设备安装主要质量保证资料:
主要设备、材料合格证;设备安装记录、电气设备绝缘、接地电阻测试记录、设备实验、试压、调整记录、设备试运转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等。
(3)建筑采暖卫生与煤气工程主要质量保证资料:
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管道、设备强度、焊口检查和严密性实验记录、系统清洗记录、排水管灌水、通水、通球实验记录、卫生洁具盛水记录、锅炉烘炉、煮炉、设备试运转记录等。
(4)其它专业工程质量保证资料见相关档案归档规定要求。
二、分部工程质量评定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工程项目质量评定和验收程序是按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依次进行的,所以对分项工程的质量评定,涉及到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的质量评定和工程能否验收。监理工程师应按现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对分项工程进行仔细评定。分项工程的质量评定主要有以下内容:
1、保证项目:是涉及结构安全或重要使用性能的分项工程,它们应全部满足标准规定的要求。保证项目中包括的主要内容有:
(1)重要材料、成品、半成品及附件的材质,检查出厂证明及试验数据。
(2)结构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等数据,检查试验报告。
(3)工程进行中和完毕后必须进行检测,现场抽查或检查试验记录。
2、检验项目:是对结构的使用要求、使用功能、美观等都有较大影响,必须通过抽样检查来确定是否合格,是否达到优良的工程内容,它在分项工程质量评定中的重要性仅次于保证项目。主要内容有:
(1)允许有一定的偏差项目,但又不宜纳人实测项目,因此在检验项目中用数据规定出“优良”和“合格”的标准。
(2)对不能确定偏差值而又允许出现一定缺陷的项目,则以缺陷的数量来区分“合格”和“优良”。
(3)采用不同影响部位区别对待的方法来划分“优良”和“合格”。
(4)用程度来区分项目的“合格”与“优良”。
3、实测项目:是指对每个分项工程操作中容易或必然产生一定偏差的项目。根据一般操作水平,结合对结构性能或使用功能、观感等所允许的影响程度,给予一定的允许偏差范围。允许偏差值的数据有以下几种:
(1)有“正”、“负”要求的数值;
(2)偏差值无“正”、“负”概念的数值;
(3)要求大于或小于某一数值;
(4)要求在一定的范围内的数值;
(5)采用相对比例值确定偏差值。
因为在验收不同的分项工程的时候,肯定需要提交不同的资料。比如说在验收土建工程的时候,那么需要的资料就包括,焊接实验报告,结构验收记录,防水材料,土壤实验等各种各样的资料,如果是验收电气装备的话,提交材料合格证,设备安装记录,设备试运转记录等相关材料。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
劳动关系主要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一种关系。不管是对
劳动关系主要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一种关系。不管是对于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是非常重要的一步,这将意味着劳动双方可以受到法律的保护。如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权益被侵犯时,法律可以根据这种劳动关系进行维护劳动双方的合法权益,那么劳动关系由哪个部门认定呢?您一起来了解下。一、劳动关系由哪个......
·
拆除工程承包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拆除工程承包合同范本是怎样的?许多拆除建筑的工程都会进行招标,由中标的企业承包施工。在中标之后,施工企业会与发包方之间签订一份书面上的协议,对施工过程中的一些具体事项进行约定,在协议中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进行明确,以保障双方的利益。那么,拆除工程承包合同范本是怎样的?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提供相关的内容,......
·
行业垄断工商局怎样认定?
行业垄断工商局怎样认定?一、行业垄断工商局怎样认定?行业垄断的表现如下,相关部门可依照具体表现进行判断、认定。1、限定他人购买其自己的或者其指定的其他经营者的商品(包括服务)。其情形是多种多样的。2、以检验商品质量、性能或者以拒绝或拖延提供服务、滥用收费等方式,阻碍他人购买、使用其他经营者提供的符合......
·
福建省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管理规定有哪些
福建省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管理规定有哪些?自改革开放以来,人防工程防护已逐渐步入人们的生活当中,为人民的安全提供了高质量的生活保障。福建省人民政府防空部门发布了《福建省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管理规定》,那么,福建省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管理规定有哪些?下文是关于福建省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管理规定的详细介绍,请您继续阅读......
·
是否由社保局工伤鉴定通知书下发
当劳动者因公受伤之后,公司都是会按照法律规定为职员申请工伤认定,其实除了公司请的机构进行伤残认定,劳动者也是可以向社保局提出请求来进行工伤鉴定的,那么最后是否由社保局工伤鉴定通知书下发?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详细说明。一、是否由社保局工伤鉴定通知书下发1、是到公司所在地的社保局申请。2、工作中发生的伤......
·
工作经历不真实,法律后果
工作经历不真实,法律后果求职者在投工作简历时,有部分求职者为了获得心怡的工作岗位,就会在工作经历上进行“润色”,求职者因此而“润色”的简历获得了工作,但该份简历也会成为求职者挥之不去的噩梦。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以欺诈、胁......
·
包庇罪与伪证罪的区别
伪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活动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隐匿罪证的行为。伪证罪中的故意作虚假证明为犯罪人隐匿罪证的行为,与窝藏、包庇罪有相似之处,其主要区别在于:(......
·
不得申请再审的案件
不得申请再审的案件: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不得申请再审www.njLawyer.cn。按照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审理的案件,不得申请再审。依照审P监督程序审理后维持原判的案件,不得申请再审。人民......
·
拘留所和看守所的区别是什么?
当收到派出所的通知,称您的亲友因涉嫌某案件被送拘或送看时,我们应该怎么做才能尽可能的帮助到他们呢?拘留所和看守所其实是两个完全不同的羁押场所,看守所相对于拘留所而言,羁押时间更长,要求更为严格,羁押人员所负责任更为重大。所以,清楚明白拘留所......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学士
18056899334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广东
魏向阳律师
副主任
13147094815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相关内容
·
南京税务律师
南京税务律师办理税收筹划,公司税务,涉税犯罪辩护,个人税务,关税......
·
苏州市第一看守所、第二看守所、第三看守所、第四看守所的地址在哪里?
【苏州市第一看守所、第二看守所、第三看守所、第四看......
·
客运合同中旅客的权利、义务
依据旅客运输管理的相关规定,在旅客运输合同中旅客享有以下权利: 一、依客票上载明的时间、班(车)次,座位号乘坐规定的交通运输工具到达客票上指定的目的地。 二、享有按规定数量携带免费行李的权利。 三、享有按规定携带一名规定高度以下的儿......
·
桩基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有哪些
桩基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有哪些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对于“桩基工程”这个概念可谓是十分陌生。其实,桩基工程是属于一个工程建设行业中的术语、桩基工程的主要施工大部分是在地下以及水下进行的,所以它的质量保证是十分重要的。的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介绍桩基工......
·
施工许可证超过了有效期重新办理的需要的材料
施工许可证超过了有效期重新办理的需要的材料绝大多数的企业都能够按照标准和要求进行施工作业,并且跟施工许可证的要求,在规定的有效期内进行施工,确保自己的施工规范,但是如果是施工许可证超过了有效期还是继续施工的,就涉嫌违反了规定,并且也违反了建......
·
公司名称变更通知函怎么写?
公司名称变更通知函怎么写?公司名称变更通知函模板一:公司更名通知函:由于公司发展需要,“AA有限公司”从___年___月___日起变更登记为“BB有限公司”,届时原公司“AA有限公司”的全部业务由“BB有限公司”继续经营,原公司的所有债权债务由BB有限......
·
劳动者未实际提供劳动,是否成立合同?
认定劳动关系应当采取综合的认定方法,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时候,应当综合考虑其他情形认定双方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由向劳动者支付工作工资性劳动报酬的记录,劳动者在经济上依赖于用人单位;劳动者被纳入用人单位的生产组织......
·
并购贷款操作的风险有哪些
并购贷款操作的风险有哪些?并购贷款作为一种满足市场需求的新型信贷产品,目标主要是各行业的大中型企业。在目前来说,并购贷款由于本身比较复杂以及其风险性,在国内并没有广泛的应用。在法律层面上,缺少相应的对并购经验丰富的法律人才也增加了并购贷款操......
·
未成年人抢劫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相关法律中的规定,只要是已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那么在实施了抢劫行为之后,就是可以认定构成犯罪,之后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但毕竟此时属于未成年人犯罪,那我国对未成年人抢劫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未成年人抢劫量刑......
·
在我国规定工伤鉴定是问患者吗
工伤鉴定不是说员工在遇到工伤以后,一时半会儿就可以申请的。首先在进行工伤鉴定之前要求工伤认定的事项已经全部完毕,另外,工伤鉴定的最佳时间一般都是在患者治疗结束以后并且病情也相对稳定的情况下才可以。所以有一部分的工伤患者在申请工伤鉴定的时候,......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网上商城购物法律咨询,你好
·
我们买了一套房,但首付是我父母拿的钱,包括以前在我们家拿的钱加上有20几万,关键
·
我们小区换了物业,上一个物业承诺的事,现在这个物业应该兑现san
·
老房子翻修没批原土地证房和房产证有效吗?
·
信用卡逾期了,收到一封经济侦查科的传唤通知书应该怎么
·
一般离婚案件需要多少钱
·
临时用工工作中腿受伤开创性骨折,我们应该怎么赔偿
·
我想离婚,我们过不下去了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
首页
找律师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