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人们的出行也越来越方便,小轿车已经成为了每家每户的标准配置,因此很多城市的交通异常的拥堵,同时也会出现很多
交通事故,在出现
交通事故之后一般都会给受害者带来一定的身体损害,那
交通事故过分要价处理技巧是什么?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交通事故过分要价处理技巧
交通事故的调解是一门艺术,其中涉及到复杂的利益协调过程,同时还要照顾到受害人的悲伤愤怒情绪,经过双方当事人的讨价还价过程之后,最后形成双方当事人都能够接受的最终解决方案,并就该方案的具体实施达成协议,即使到此时,也要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在实行该方案的过程中,因为处理某个细节问题的分歧而中断协议履行的风险,因此,
交通事故的调解工作是一门具有高度艺术性的工作,具体来说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调解的提出:
调解是需要双方当事人的合意的,只有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调解才可能进行,因此,必须由一方当事人首先提出愿意调解的意向,并经另一方当事人认同,才有可能会有下面的调解工作,但在实践中,提出调解意愿的一方当事人往往不会亲自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即使向对方当事人主动提出了该调解要求,也很难得到对方的响应,反而会让对方当事人误解为自己一方占有道理,占住强势地位,从某种程度上反而会促使对方当事人抵制调解的意向加强,因此,这时选择合适的调解机构(如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或调解人(如律师)向对方提出较好,即使是调解人向对方提出愿意调解的意向,最好也不要直截了当地以当事人名义提出,而应以律师身份或中间人的身份向对方提出调解的建议。如果是代表受害人一方提出调解,言语可以较为激烈一点,但是一定要以不激怒对方为前提,如果是代表加害人一方提出调解,首先最好是对受害人遭遇到的不幸表示同情,对其表现出来的较为激烈的言行表示一定程度的理解,如果有必要,也可以向其表示己方当事人的歉意。
(二)调解时间和地点的选择:
一般来说,就加害人一方来说,越早调解越好,但是过早提出调解要求,很难得到受害人的响应,就受害人一方来说,调解则应该尽可能选在交警队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制作完毕,车辆及其他财产损失经过正式评估机构评估,人身受到伤害的等伤口完全愈合并进行法医鉴定之后提出较好,作为调解人,则应该充分考虑到上述各种因素,选择合适时机,一般来说,应该选择在交警队出具了责任认定书,各种损失经过评估,受害人伤口痊愈之后提出,这样做至少有如下两个方面的好处:
1、事故双方经过一段时间调整情绪,从事故造成的心理压力中解脱出来,能够从相对较为理性的角度心平气和的考虑事故善后处理问题,为调解成功的提供了平实的心理基础;
2、此时提出调解,对事故造成的各种损失容易评估和计算,双方的权利无状态一目了然,为调解的成功提供了现实基础。
选择调解的地点也很重要,交警队、律师事务所、村委会、甚至是其他公共场所如茶馆等都可以作为调解的地点,需注意的是,调解地点一般不能够选择到一方当事人家里或一方当事人享有绝对控制权力的地点进行,因为在那种环境下进行的调解,由于双方力量的失衡,往往会演变成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的“清算”和报复,而根本无法进行心平气和的协商和谈判。
(三)确定谈判小组成员:
进行调解时,必须组成有双方当事人参加的谈判小组,如果本人因各种主客观因素不能够参加的,也应该派其成年亲属或书面委托律师或其他人员参加,调解时人员不宜过多,一般由每一方当事人派一至两个代表参加为宜,而且必须指定其中一个人对该事故处理负有全责。
实践中,有的当事人为了预防各种突发事件或抱有其他不良目的,常常三五成群结伙而来,而且,也没有指定负责的人员,这时,作为调解人员,就应该从公平的角度出发,由各方当事人选出一至两名代表参加谈判,其他无关人员应该劝离谈判现场,以免影响谈判的正常进行。谈判小组的人员结构(指当事人只有两方时的情形) 以四至六人为最佳,即双方当事人本人,再加上其代理人或懂法律事务的亲朋好友一至两名。
(四)调解谈判的程序:
调解谈判虽然可以采取较为灵活的程序,但是也应该遵循一些基本的规律,方能取得较好的效果。
1、首先由谈判小组成员中的律师或双方认可的享有较高威望的成员就这次谈判的有关事项做出说明,宣读交警队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同时确定谈判的基本规则和期望通过谈判所要达到的效果。并征求双方当事人对谈判规则的意见,如有不同意见,应即协商解决,双方一致同意后,即按该规则进行。
2、由各方当事人阐述意见。一般按照先由受害人及其代理人、然后加害人及其代理人的顺序依次阐明,在一方发言时,其他人应该保持安静,如果对该发言有不同看法,可以作相应记录,在轮到自己发言时,可以进行辩驳,如有中途打断发言的情形出现,调解主持人或律师应及时制止。
3、举证和质证。在双方当事人阐述了对事故的基本意见和看法之后,下一步就是要提出相应的证据予以支持,一般按照先由受害人提出证据,加害人反驳的;再由加害人提出证据,受害人反驳的顺序进行。
4、各种损失费用的计算。经过上述的举证、质证阶段,受害人所受的各项损失费用已基本明晰,这时可由律师或相关的专业人员对该损失费用进行加总和计算。
5、利益协调。这个阶段是调解的核心阶段,因为任何一项调解最终的成功,都有双方当事人相互体谅、相互妥协的过程,尽管经过了上述的举证、质证和损失的计算过程,但有些损失是无法通过计算得出来的,需要考虑各种综合因素,当事人相互协商确定,比如精神损害费用的计算,比如当事人由于主客观因素影响暂时无法举证证明的有关损失的费用等等。
6、制作签订调解协议书。双方当事人就事故损害赔偿数额等事宜的重要条款达成一致后,可由律师或相关的法律工作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达成协议的情况制作调解协议书,协议书草稿制作后经双方当事人验看后,再制作正式文本,并由双方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在协议书上签字。
7、调解协议的履行。协议的履行期限、方式应该首先在调解协议中明确,双方当事人应该严格按照该协议履行,并最好在律师或调解主持人的监督下履行。
(五)调解谈判中需考虑的几种因素:
1、双方当事人的经济状况。对于索赔方来说,应该充分考虑到对方当事人的经济赔偿能力,并提出适当的调解方案,如果提出了一个对方根本就无法接受的过分高于的调解方案,很有可能会吓跑对方,使调解中途夭折,当然这也并不是就说,当事人就不能够提出较高的要求,只是提出要求的方式可以选择比较委婉的方式。而且在双方当事人互不了解的情况下,短期内也无法弄清对方的经济状况,不妨提出较高一点的要求,如果对方实在无法接受,则可主动撤出调解,因为在这时,如果对方有调解的诚意,它可能反而会出面挽救。
2、选择通过其他途径解决上述问题的风险和负担。调解解决
交通事故并不是唯一的方式,当事人可以考虑其他方式解决,并对其中的风险和负担进行评估,一般来说,通过调解解决
交通事故较为简便,成本较低,但如果对方当事人提出了过分的要求,致使自己通过选择调解解决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则应该正确衡量自己通过其他维权途径能够达到什么目的,并比较两者之间的优劣,最终作出正确的选择。
3、欲达之目的和能达之目的之间的权衡。对有些当事人来说,能够争取更多的赔偿是其最大的目的,而有些当事人并不在乎赔钱的多少,而以通过诉讼或其他方式出一口心中的恶气为目的,不同的目的也就决定了会选择不同的维权方式,高明的调解人员也就会根据对方的目的调整相应的调解方案。
(六)利益协调步骤中应注意的问题:
1、既然双方当事人已经抱定了通过相互妥协的方式调解解决问题,就应该明确并强化这一目的,一切以问题的妥善解决为中心,而不应纠缠
交通事故中的责任和赔偿中的具体细节问题,尽量使谈判过程简化。
在生活中我们经常会遇到一些
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无论是对于受害者还是肇事者都会造成一定的损失,有时候我们还会遇到一些过分要求赔偿的情况,其实在解决这些问题的时候把握好技巧依法来解决能维护自己的利益。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交通事故没处理完能买车险吗
一、交通事故没处理完能买车险吗交通违章未处理完与买车险买没有关系。交通违章未处理可以买保险,但是在验车前,一定要处理完违章才可以验车。所以,有交通违章的要及时处理,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二、交通违章未处理车辆年检能通过吗机动车违章记录如果未处理完,将不能参加年检,即使通过车辆外检,交管部门也......·
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害大致分为了三种,即一般伤害、伤残以
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害大致分为了三种,即一般伤害、伤残以及死亡。很显然,在不同的损害情况下,对伤者或死者家属作出的赔偿是不同的。今天,我们就一起来看看这个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吧。一、一般车祸赔偿标准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
车祸伤残赔偿金怎么举证
车祸伤残赔偿金怎么举证一、车祸伤残赔偿金怎么举证伤残赔偿金实际是对受害人因伤构成残疾而导致的收入上的损失的赔偿。要确定残疾赔偿金首先要由有资质的鉴定机构来对受害人进行鉴定,以确定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受害人可以在起诉后向管辖法院申请委托鉴定,法院会按照法定程序确定......·
交通事故处理注意事项
第一,原、被告双方应特别注意的问题:交通警察制定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交通警察制定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法院审理交通事故案件的“奠基石”。很多当事人拿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虽然对其中的内容不服,但由于没有及时向制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交警部门的......·
转让二手车对方分期付款是否可行
转让二手车对方分期付款是否可行一、转让二手车对方分期付款是否可行我国法律中并没有对二手车付款的方式作出限定,因此如果双方协商一致的话,那么也是可以分期付款的。二、购买二手车注意事项:二手车身份要核实在买车的时候,身份证、车辆原始发货票、车辆购置附加费(税)证明、机动车行驶证、养路费证明、年检......·
《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的实施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的实施办法(2004年5月25日海关总署令第114号公布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有效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根据《中华人民共......·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包括哪些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包括哪些刑事案件中可能会因为犯罪人的行为给他人的人身或者财产造成了损害,而在进行刑事诉讼的时候,也是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这样就可以要求犯罪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了。那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都有哪些呢?下文中......·
危险驾驶怎么量刑处罚?
首先,危险驾驶的行为有以下: 1、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2、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般地,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即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属于危险驾驶行为。 3、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定......·
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发起人协议范本是怎样的?
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发起人协议范本是怎样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发起人协议范本为适应中国济济体制改革和市场经济的最新形势,探索企业咨询服务业的发展新模式,合作各方经充分协商,一致同意共同出资设立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合作各方依据......
⊙相关内容
·
南京追讨欠款律师函
南京追讨欠款律师函是南京律师专门针对欠款人制作的具有法律依据......
·
南充律师邓显峰,南充交通事故赔偿新规定。
市民王女士咨询:邓律师,您好,请问在我自己买了一辆......
·
房屋过户费法律法规与注意事项有哪些
房产过户对于双方而言都不是小事情,所以为了避免日后不必要的的麻烦,就必须要了解房屋过户费法律法规与一些注意事项以保证过户过程符合法律规定。我国对于过户费也有明确规定,下面和我们一起来看下吧。一、房屋过户费规定(一)买房人应缴纳税费1、契......·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请求权人如何规定的?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请求权人如何规定的?一、附带民事诉讼的请求权人,是指以自己的名义向司法机关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请求的人。根据刑事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以下主体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1、因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公民。任何公民由于被告......·
商标侵权中的类似商品
正确判断类似商品,确定判断同一或类似商品的标准,是对两种商品进行比对的关键。国家商标局虽然编发了《类似商品区分表》,但由于技术上的原因很难解决实践中是否类似的问题,因此《类似商品区分表》和《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表》并不是划分类似商品......·
离婚后协议变更小孩抚养权是否可以
夫妻离婚的时候,往往都会约定小孩由哪一方抚养,但是孩子的抚养权也并不是固定的,在后期生活中由于一些原因,也难免会出现需要变更孩子抚养权的问题,但是由于之前已经约定了孩子的抚养权,现在进行变更还可不可以呢?下面就告诉您离婚后协议变更小孩抚养权......·
病历的所有权分析
医院对病历具有保管权和著作权。病历是本院医生为病人诊治时留下的信息资料,医院对病历拥有绝对控制的权利。医生书写病历,是创造性智力劳动的成果,理应受到知识产权法中著作权法的保护。由于医生书写病历是履行医院赋予的职务行为,在著作权法上,病历是职......·
买预售房屋有哪些注意事项
由于商品房预售的是正在建设中的房子,也就是我们所说的期房,因此购房者承担的风险要高于现房购买,在这里提醒预购人要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即要注意相关事项。那购买预售房屋有哪些注意事项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一、买预售房屋有哪些注意事......·
信用卡诈骗50万能判多少年?
提到信用卡,相信您并不陌生,其在我们生活中的应用是非常普遍的。信用卡是一种的简单的信贷服务,可以用于非现金交易付款。但是,如果使用不当,或者非法使用就会产生不好的后果,甚至构成信用卡诈骗。那么,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信用卡诈骗50万能判多少......·
管辖权异议诉讼费由谁来承担?
管辖权异议诉讼费由谁来承担?一、管辖权异议诉讼费金额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之规定,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