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工伤伤残鉴定九级赔偿多少钱

首页>>法律知识

    工伤导致伤残的情形也是存在的,实际情况不同,受损的程度也是不同的,受到工伤是建议依法得到赔偿的,但是具体的赔偿标准要根据工伤的等级来确定,但是具体的工伤伤残鉴定九级赔偿多少钱,很多人并不清楚,接下来,我们就给您详细的说说具体的内容。
  
  一、工伤伤残鉴定九级赔偿多少钱
  
  首先,工伤九级,可要求公司支付:
  
  1、9个月本人工资为一次性伤残赔偿金;
  
  2、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还可以要求公司向你按上年度平均工资标准计算一次性就业补助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作为赔偿金;其次,如果公司未与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或为为你购买社会保险,公司还应当向你支付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拖欠的工资、加班工资、并为你补缴社会保险等合法权益;再次,协商无果,可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或直接提起劳动仲裁
  
  二、九级工伤赔偿哪些费用?
  
  工伤九级伤残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经认定为工伤后,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依据gb、t 16180-2006《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作出的伤残程度和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一种综合评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职工有获得医疗救助和经济补偿的权利,九级伤残职工享受的待遇就是工伤九级赔偿标准。
  
  九级工伤赔偿的费用项目有:
  
  (一)医疗费;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
  
  (三)辅助器具费用;
  
  (四)停工留薪期工资;
  
  (五)停工留薪期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三、九级工伤赔偿的标准
  
  (一)医疗费
  
  医疗费实报实销,包括住院期间、康复训练期间、工伤复发期间的医疗费用。
  
  1、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例:《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29条、第30条。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
  
  1、住院伙食补助费=地方规定标准(元)×住院天数;
  
  2、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可以要求支付交通费、食宿费;
  
  交通费根据地方标准规定;
  
  食宿费=地方规定标准(元)×人数×天。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例: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落实新修订《工伤保险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冀人社字【2011】4号)第4条。
  
  (三)辅助器具费用
  
  1、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2、辅助器具费用参照地方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项目及费用限额标准;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2条。
  
  (四)停工留薪期工资
  
  1、停工留薪期内工资=职工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
  
  2、停工留薪期时间长短的确定,参看地方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或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其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
  
  3、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4、法律依据2011《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
  
  注:工资范围参看《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二章。
  
  (五)停工留薪期护理费
  
  1、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护理费标准参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或各省、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九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9个月本人工资。
  
  2、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第六十四条。
  
  (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1、九级伤残解除劳动关系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2、具体标准参照各省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的具体规定。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例:《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34条。
  
  单位缴纳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第一、二、三、六项以及第七项中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单位支付第四、五项以及第七项中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支付以上全部七项工伤保险待遇。
  
  我们已经有所介绍,工伤鉴定是赔偿的前提,经过合法的工伤鉴定程序,根据要求和标准得到鉴定结果,给受伤人员一个合理的判定结果。有关部门根据鉴定的工伤等级进行赔偿,确保伤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证。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和社保有什么联系影响?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和社保有什么联系影响?一、劳动争议时效定义及规定劳动争议时效是指劳动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权利人将失去胜诉权利。关于社会保险费缴纳引发的争议,是否有时效限制,实践中一直看法不一。《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第1款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


·劳动者的工资该怎么支付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用人单位每个月至少要支付一次工资给劳动者,同时要求必须要以货币的形式支付。但实际上,劳动者的工资是怎么支付的,可能很多人还搞不清楚,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一、劳动者的工资该怎么支付工资支付的时间和要求:1、工资支付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按照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如何计算?
      当前社会经济结构和发展趋势日益多元化,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发展方向与用工需求有着紧密联系,当用工单位不再需要一定量的员工、或者需要进行队伍更新优化时,往往会与部分员工终止劳动关系,那么,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如何计算呢?一、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


·哪些情况下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就单位扣劳动者工资的行为来看,具体可以分为合法的扣工资与违法的扣工资。而在合法扣工资中常见的也就是由单位代扣工资。那具体来说,在哪些情况下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呢?如果你有这方面的疑惑,那就看下面我们为您做的介绍吧。一、哪些情况下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根据原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规定,有下列......


·公司股权转让后还需要赔付员工吗
      公司股权转让后还需要赔付员工吗?我们都知道,拥有公司的股权也就意味着对公司控制和管理的能力。股权转让是公司发展的一个重要的问题,基于各种考虑,股东可以通过转让股权获得资金,企业也可以通过转让股权来获得融资。那么,公司股权转让后还需要赔付员工吗?下面我们将为您详细解答。公司股权转让后还需要赔付员工吗公司......


·醉驾的处罚还是比较严重的,因为在生活中醉驾的行为造成的交通事
      醉驾的处罚还是比较严重的,因为在生活中醉驾的行为造成的交通事故不在少数,很多重大的交通事故都是因为醉驾或者酒驾造成的,造成交通事故之后就会给他人造成严重身体伤害以及经济损失,那本人醉驾车会被监控吗?下面就详细介绍。1、本人醉驾车会被监控吗?......


·有期徒刑的刑期为多长时间?
      我国《刑法》中规定的有期徒刑是有刑期限制的,不然也就成了无期徒刑。需要注意在对刑事案件量刑处罚的时候,判处有期徒刑是是十分常见的。那按照规定一般有期徒刑的刑期为多长时间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有期徒刑的刑期为多长时......


·不安抗辩权成立要件是什么?效力如何?
      一、不安抗辩权的成立要件1、当事人需基于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这也是合同编规定的三大抗辩权,即同时履行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共同的成立要件。三大抗辩权均不适用于单务合同。2、当事人互负的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这也是不安抗辩权和后履......


·刑事判决书的范文是怎样的?
      刑事判决书的范文是怎样的?我们知道一旦触犯刑法,便会受到刑事处罚。而刑事处罚一旦决定,法院会以一公文公示,这就是总所周知的刑事判决书。将在本文介绍这两者中刑事判决书的范文到底是如何的。刑事判决书的范文是怎样的?????市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



广东 魏向阳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3147094815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56899334
⊙相关内容
·庆元县看守所
    浙江省庆元县看守所地址在丽水市庆元县松源镇星光路27号,庆元县人......


·常州市看守所怎么去?公交车地址能详细点?能通电话?
      常州市西林看守所地址:西林邹傅路10号,乘车路线:从火......


·工伤认定排除性条件
      关于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应否认定为工伤的问题,1996年10月1日起实施的劳动部《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八条第(九)项规定:职工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交通机动车事故负伤、致残、死亡......


·什么情况下应撤销假释申请书
      我们都知道,犯罪分子如果满足假释的条件,是可以申请假释的,但是如果在假释期间出现了应该撤销假释的情形,公安机关就会向法院递交撤销假释申请书,要求对犯罪分子撤销假释,那么具体来讲,什么情况下应撤销假释申请书呢?这个问题,我们来为您解答。一、......


·离婚诉讼的三个必经阶段
      提起离婚诉讼至离婚判决生效,要经历三个必经阶段。第一阶段:起诉阶段。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


·近年来,社会上出现了一些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而且日趋严重,未
      近年来,社会上出现了一些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而且日趋严重,未经过别人的允许,盗用他人的专利技术来为自己牟取暴利,这样的行为实在是不可取,即损害了他人的利益,也让自己步入了牢狱之灾,已经涉及到了法律层面,下面的我们就来讨论下假冒专利罪刑事责任......


·土地使用权抵债协议该怎么写?
      土地使用权抵债协议该怎么写?土地使用权抵债协议甲方(出借人):×××,地址:××××××乙方(借款人):×××,地址:××××××本合同各方根据《民法典》《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平等、真实、自愿的原则,为明确责任,恪守信......


·实际上,法律关于劳动试用期的规定
      实际上,法律关于劳动试用期的规定,即在一定程度上减小了单位的用人风险,又保护了劳动者的基本权益。那么,一般情况下,员工在试用期的工资究竟是多少呢,而若员工想在试用期离职又该怎么做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在试用期的工资是多少《......


·小额网络诈骗被取保的时间是多久
      小额网络诈骗被取保的时间是多久现代法律对于网络诈骗定罪量刑的主要依据是网络诈骗涉及的金额。有关小额网络诈骗被取保的时间以及条件等在我国都有相关法律规定,一般在嫌疑人被逮捕以后就可以进行取保申请了。至于相关的法律依据,下面我们一起来看。一、小......


·失业后如何领取失业金?
      根据《江苏省失业保险规定》第十八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二)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咨询一非婚子女可不可以随母亲迁移户目前小孩户口已经落到母亲户口上了.就是男方没离
·我该怎么帮我爸爸,94我爸爸在广东南海南庄镇打工
·我老公2019年12月27日在工厂洗澡煤气中*,现痴呆
·你好我想问一下文钟镇看守所电话
·电动车碰人,电动车碰人怎么赔偿
·我是c1的驾驶证刚过实习期刚满十二分用检证吗
·在浙江宁波购买了一台二手事故车
·脾脏被切除要索赔多少钱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