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离婚协议没抚养费可以吗?
首页
>>
法律知识
我国的
离婚
人数在不断的增加,这就导致了
离婚
问题的逐渐增加,
离婚
之后对于孩子的打击是比较大,因为离异家庭的孩子都会拥有一定的心理阴影,
离婚
的时候还要解决关于孩子的抚养权以及抚养费的问题,那
离婚
协议没抚养费可以吗?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
离婚
协议没抚养费可以吗?
这是不可以的。父母和子女之间的关系是基于血缘关系而产生的,不管父母是否
离婚
,对于未成年子女都有抚养教育的义务,这既是人伦规范,也是我国婚姻法的规定。所以说,
离婚
不给孩子抚养费于情于法都说不过去,因为在夫妻双方
离婚
之后,一方直接抚养孩子,不直接带孩子的一方应当支付抚养费,这在
离婚
协议或判决书中都会明确要求的。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是法定义务,如果孩子确实有需要的话,另一方可以代孩子起诉要求你今后支付抚养费。当然你也有探视权,这类事情尽量协商好,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
二、关于抚养费
我国《婚姻法》规定,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用,上述费用应当和孩子的实际需要以及当地生活水平相适应,所以对于未经双方协商同意的贵族学校的学费、购买奢侈品的开支等费用一方可以拒绝承担。一般来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到其十八周岁为止,因此不直接带孩子的一方没有支付孩子上大学费用的义务。《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离婚
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所以,
离婚
不给孩子抚养费怎么办?一是夫妻双方协商,另外就是上法院起诉。这是最主要的两种途径。另外,关于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如果夫妻是协议
离婚
,应该按照双方自愿达成的《
离婚
协议》来让另一方履行其义务,也可以据此协议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支付孩子抚养费;如果是法院调解
离婚
,除了《
离婚
调解书》外,也应该有一个
离婚
财产分割协议,里面应该有子女抚养条款,如果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拒绝执行,可重新起诉到法院,让法院重新裁定,强迫执行;如果是判决
离婚
,可根据
离婚
判决书里面的
离婚
孩子抚养费支付条款,要求支付孩子抚养费。这样说来,
离婚
不给孩子抚养费,无论是哪一方的责任,都不应该,而且在法律上也逃避不了。所以,父母一方
离婚
不给孩子抚养费,直接抚养孩子一方应该据理力争,实在没有办法,去法院起诉是一个明智的选择。如果在这一过程中有什么疑难问题,可以咨询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他们会在诉讼过程中提供非常有价值的诉讼意见和方法,帮助直接抚养孩子一方当事人争取获得孩子的抚养费。
三、
离婚
后孩子抚养权归谁
根据《婚姻法》以及相关规定,在不同的情况下孩子的抚养权归属不同。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离婚
之后为了保障孩子的健康成长都会一方拥有孩子的抚养权另一方要支付一定的抚养费,这是婚姻法中明确规定的不可以违反。这里提醒您
离婚
对于孩子必定是个巨大的伤害,为了孩子的未来解决矛盾拒绝
离婚
。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
一方婚前贷款购房,离婚诉讼中是否需要证明共同还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本文以下简称《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
·
夫妻双方在办理离婚手续时,按规定
夫妻双方在办理离婚手续时,按规定应先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首先由夫妻双方自行协商达成协议,协商不成时可以起诉由法院审理判定,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通过协商或诉讼方式解决后,双方即可办理正式离婚手续,标志着夫妻婚姻关系的终结,但如果离婚之后一方对房产分割决定反悔或有异议时,应向哪里的法院起诉,离婚后......
·
未婚妈妈的孩子抚养权如何争取?
未婚妈妈的孩子抚养权如何争取?未婚母亲与男方并不是合法夫妻,不能按照婚姻法中离婚分割抚养权的条款来判定抚养权归属。判定抚养权,首先要考虑让孩子与哪一方生活可以其给更好的生活环境和条件,其次要考虑孩子意愿。若双方条件相当,会考虑三方的年龄和夫妻双方的其他因素。若想争夺孩子抚养权可请律师,在上诉书中应阐述......
·
婚前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婚前离婚财产如何分割?一、一般婚前财产有哪些?1、婚前存款婚前存款属于婚前财产,没有争议,证明难度也不大,一般来说,婚前存款均有银行记录,而且,这种记录公信力比较强,法官采信的程度高。但是,很多时候,一方将婚前存款用于婚后生活或购买婚后财产,这就将问题变得复杂了。2、婚前房产这种情况,如果产权登记已......
·
起诉离婚可以不接受调解吗
我们发现在打离婚官司的过程中,法官一般会先对当事人进行调解,而实践中也不少调解和好、调解离婚案例。但有的人离婚态度坚决,也不同意调解。那从法律角度来看,起诉离婚可以不接受调解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起诉离婚可以不接受调解吗1、调解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由于其发生在诉讼过程中,所......
·
劳动争议案件法院调解书范本
劳动争议案件法院调解书范本一、劳动争议案件法院调解书范本劳动争议案件法院调解书××省××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穗中法民终字第46××号上诉人(原审被告):广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广州市××区。法定代表人:李××,......
·
原始股权投资的好处有哪些?
原始股权投资的好处有哪些?在现今的证券市场中,赢利和发财一直是企业以及投资股民对于原始股的印象。由于原始股的成本很低,利益丰厚。所以许多投资者都喜欢购买原始股作为投资,那么原始股权投资的好处具体有哪些呢?下面我们就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一、原......
·
最新交强险条例全文 我国关于交强险条例的规定
最新交强险条例全文我国关于交强险条例的规定全称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该条例具体包括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投保、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赔偿和违反条例规定的处罚等内容。接下来,就请您跟随我们一起看看这个条例的详细内容吧。机动车交......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的法律依据是什么目前对于我国农户来说,最关心的也就是各乡镇政府推出的土地承包流转的相关政策。土地承包权经营流转事关国家的农业发展和我国农户的基本收入。目前我国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是必须要遵循国家制定的相......
江苏
姜春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
13016625942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相关内容
·
东莞市看守所
东莞市看守所地址(上桥看守所)地址:东莞市东城区莞龙路上桥村......
·
江苏省南通市所有区县看守所地址、电话、位置导航
南通地区(0513)南通市通州区看守所地址:南......
·
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前的经济补偿金的相关规定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是否绝对享有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实施前的经济补偿金有哪些规定?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又是什么?下面我们将根据新《劳动合同法》出台之前的相关规定一一解答。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前的经济补偿金的相关规定《劳动合同法》......
·
社保工伤认定下来离职能够拿到多少赔偿?
建筑工地是安全事故多发的一个地方,工人受伤的,工程方应当配合其申请工伤认定。一些工人,在拿到工伤认定书后选择离职,回家休养一段时间。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单位要支付工人一笔赔偿,那么,社保工伤认定下来离职能够拿到多少赔偿?下面请看我们给出的这篇文......
·
代位权行使如何起诉,起诉的流程怎么走?
代位权行使如何起诉,起诉的流程怎么走?众所周知,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是维护自己权益的一种有效方式,但是如果真的要行使代位权,就会涉及到向法院起诉的问题,很多人在这个时候就不知道代位权行使如何起诉,其实起诉也是有具体流程的,只要按照流程进行就可以了......
·
抚养费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抚养费的相关费用有哪些
一、关于抚养费的法律规定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085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
·
新婚姻法孩子抚养权的规定是怎样的?
夫妻感情破裂选择离婚后,双方往往会就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争得焦头烂额,甚至不惜相互攻讦,当夫妻双方不能就孩子的抚养问题协商达成一致时,就只能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经法院审理后予以判决,那么,新婚姻法孩子抚养权的规定是什么呢?一、抚养权的归属离婚后......
·
小孩商场受伤手指骨折赔偿问题有哪些
小孩商场受伤手指骨折赔偿问题有哪些一、小孩商场受伤手指骨折赔偿问题《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
·
涉外收养的程序
1、收养人和送养人的申请及审查;2、确定被收养人;3、订立收养协议和办理收养登记。 依据指引: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登记办法(1999年5月25日民政部令第15号发布) 第四条外国人在华收养子女,应当通过所在国政府或者政府委托的收养组织(以......
·
过错导致感情破裂如何提出离婚诉讼?
夫妻一方有过错或感情破裂,如何提出离婚诉讼?要进行诉讼离婚,可到法院递交起诉状,也可直接咨询律师,律师可撰写起诉书、寻找证据、代理诉讼,几乎可包办一切法律相关事项并提供专业解答。法院一般会先进行调解,调解之前还要等待开庭时间的通知。要注意法......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人犯罪案件在多长时间才可以做司法精神病鉴定
·
当晚跟朋友在一起喝酒了然后朋友就先走了结果当晚找不到了我们在一起喝酒的几个人要负法律责任吗
·
股权转让协议,股东没有盖章,只有公司盖章。现在出现纠纷,这个
·
我方骑摩托车与骑自行车人发生碰撞,对方受轻伤
·
劳动仲裁中,我是务工人员,有我向公司提起劳动仲裁
·
马律师你好,人被刑事拘留,首先家人应该怎么办?
·
我的狗被误诊了,前几天我的狗在啦血
·
我娘家亲弟弟死于车祸赔偿款我可以分吗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
首页
找律师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