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工伤认定超1年怎么办?

首页>>法律知识

    员工在工作期间因为工作的原因,突发职业病,或者受到意外伤害的,应该被认定为工伤,但是需要到相关的机构进行申请认定,才能得到相应的报销。员工的认定应该由用人单位申请,若用人单位不申请的,员工本人或者亲属也可以到相关机构申请,并且期限是一年。那么工伤认定超1年怎么办?
  
  
  一、工伤认定超过一年怎么办?
  
  因为工伤认定的申请时效是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的一年之内,所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一年之后再申请工伤的话,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是不会受理的。
  
  建议到法院提请民事诉讼,要求人事损害赔偿。
  
  具体参考如下: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六十八条之规定: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
  通过对上诉内容的阅读,我们知道工伤认定是有时间期限的,从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一年之内,单位或者员工个人或者代理人携带相关资料到有关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若超出的时间还没有申请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事损害赔偿。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如何计算劳动补偿金,劳动经济补偿金怎样算?
      劳动补偿金又可以叫做经济补偿金。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只要劳动者在离职的时候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那么单位就必须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实践中,因为支付经济补偿金的问题,双方之间产生的纠纷不少。那么这个经济补偿金该如何计算呢?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


·劳动者的工伤认定书下来归谁管?
      突如其来的意外总是会让受伤的劳动者一下子就不知所措了,像只无头苍蝇一样到处寻找救济,好不容易知道了要获得赔偿应该先去进行工伤鉴定,可是工伤鉴定做完了又不知道拿着工伤认定书该去找谁。那么,劳动者的工伤认定书下来归谁管呢?一、员工的工伤认定书下来归谁管?劳动者的工伤认定书下来以后,劳动者应当等病情稳定以......


·现在都不签劳动合同会有赔偿吗?
      很多人遇到公司不签劳动合同的问题,工作较长时间后,有可能面临被辞退的风险,劳动者自身的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障。现在都不签劳动合同是违法的,劳动者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来处理不签劳动合同的问题,获取相关赔偿。那么,不签劳动合同的赔偿内容是怎么规定的呢?可参考下文。1.要对未签劳动合同员工支付双倍工资的赔偿......


·土方工程按照什么分类标准划分
      土方工程按照什么分类标准划分一、土方工程按照什么分类标准划分(一)土方工程分类及特点根据土方工程的施工内容与方法的不同,土方工程有以下几种:1、场地平整:是指将天然地面改造成设计要求的平面所进行的土方施工程。这类土方工程施工面积大,土方工程量大,应采用机械化作业。2、基坑(槽)开挖:是指开挖宽度在3m以内,......


·工资报酬的范围是怎样的
      工资是劳动者劳动报酬和生活来源,但是对于工资报酬的范围,比如说,工资包含哪些部分,不包含哪些部分等等,很多人还是不清楚。也有很多女职工在“三期”期间被单位克扣工资,那么女职工“三期”如何支付工资呢?针对这两个问题,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一一解答。一、工资报酬的范围是怎样的1、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


·娄底市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娄底市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随着各种公路的修建,交通变的越来越便利,修建高速公路常常需要征收土地,征收土地就需要对被征收土地的一方给予补偿,各地对于高速公路征地的补偿都不一样,需要参考各地具体情况而定,那么娄底市2017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


·《劳动合同法》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适用于哪些用人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依法成立的会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Q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可以与劳动......


·新能源征地补偿是怎样的?
      新能源征地补偿是怎样的?为了节约能源,保护环境,国家大力合理开发新能源,从而也就需要大量的土地来实验所要开发的新能源,所以国家合理的在国家范围内征收土地,在保证新能源能顺利实验完成的同时,也要保证国家人民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不能以破坏人民利......


·借款居间服务合同范本
      借款居间服务合同范本借款居间服务合同范本根据我国《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法律规定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书。第一条委托内容甲方缺乏流动资金,并获知乙方能够提供融资相关信息并协助......



安徽 沈培亮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8656084778

江苏 高峰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3年
13305191148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相关内容
·镇江房产律师
    镇江专业的房产纠纷律师提供专业房产买卖、租赁、继承等法律咨询......


·深圳律师办理取保候审、看守所会见、刑事案件出庭辩护
      深圳刑事律师办理深圳看守所会见、取保候审、减刑、缓......


·工程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是怎样的
      工程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是怎样的一、工程合同纠纷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民事权利的制度。它是基于一定事实状态在法律规定的一定期限内持续存在而当然发生的,不为当事人的意志所决定。同时,诉讼时......


·异种自由刑数罪并罚
      众所周知,我国《刑法》第六十九条规定了数罪并罚的原则,即以限制加重原则为主,以吸收原则和并科原则为补充。这样一种折中的数罪并罚原则是由我国刑罚体系的和各个刑种的实际适用状况和程度所决定的。  根据该条规定,折中原则中所包含的吸收原则、限制......


·单位犯罪还是个人犯罪的区别是什么
      在日常生活当中,任何一项案件在具体实施的时候都有其犯罪特点。并且在某些情况下实施犯罪的行为人不同,那么所造成的社会影响力和所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都是不一样的。举个例子,比如说针对行贿受贿的这种行为,可以是单位犯罪,也可以是个人犯罪。下面我们就......


·商品房预售的流程是怎样的
      商品房预售的流程是怎样的一、商品房预售的流程是怎样的商品房预售的流程如下:(一)开发商申领预售许可证。准备预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应当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供法律规定的材料申请办理预售许可证。房地产管理部门在接到房地产......


·企业债务如何清理
      企业债务如何清理一、企业债务如何清理企业法人终止后,该企业的股东有义务组织成立清算组织。清算组织依法清理企业财产,可以对外起诉主张债权并直接受偿,可以应诉并以清理所得的财产偿还债务。企业终止而没有成立清算组织的,该企业不再享有民事诉讼地......


·女方遗弃孩子怎定罪怎么追究?
      在新闻报道中,我们经常看到一些年轻夫妻生下残疾孩子后,将其遗弃的新闻,这是令人痛心的。这种行为不仅受到社会道德的谴责,严重者还会触犯刑法,女方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我国的刑法里面,有遗弃罪这一明确的罪名,那么,女方遗弃孩子怎定罪?我们来看看我们......


·劳动仲裁法院强制执行如何申请?法律是怎样规定的?
      劳动仲裁法院强制执行如何申请?法律是怎样规定的?一、申请执行的期限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立案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申请期限的起算日期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开始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算。二......


·买房时有人为了少缴税而去签阴阳合同,也就是黑白合同。所谓阴阳
      买房时有人为了少缴税而去签阴阳合同,也就是黑白合同。所谓阴阳合同就是买卖房屋时签了两份合同,一份是买方和买房真实的成交价格,另一份是在建委网站上前的合同,买卖房屋时交税是按这一份合同上的成交价格来交的。签订阴阳合同可以少缴税,但是有可能会产......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我和我女朋友分手啦,我们在一起的时候她像我微信转账两万六千元
·我是犯人的姐,出嫁又离婚了,户口还在前夫家,下请问就凭身份证
·我不记得结婚登记日期,结婚证不在我身边怎么办呢
·我跟我前夫离婚了、离婚协议这个房屋是留给女儿的、但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2017年底买的房子,交了首付款,到现
·你好,陈律师。我是金伟熙城官邸的住户,我想咨询中户和边户空中
·当时未报,当时未报警,当时未报警,现场已不在,这种情况怎么温馨
·还是归两个法院那?,如果一个案子分两个法院审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