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兄弟姐妹之间有抚养义务吗?
首页
>>
法律知识
兄弟姐妹之间有抚养义务吗?我们知道,父母对子女有抚养义务,即使父母
离婚
,双方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是不变的。实践中,有一些家庭可能会由于父母死亡而由年长的兄姐承担起对弟妹的抚养责任,那在法律上兄弟姐妹之间有抚养义务吗?我们针对这个问题整理了以下内容,一起来了解一下吧。一、兄弟姐妹之间有抚养义务吗?一般情况下,兄弟姐妹之间是没有抚养义务,只有在特定的情况下,兄弟姐妹之间才有受法律约束的抚养义务。我国《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七十五条:”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同时,《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六条规定:“由兄、姐抚养的弟、妹成年后,有负担能力的,对年老无赡养人的兄、姐有抚养的义务。”二、抚养义务的特征(1)抚养时间的长期性。即从子女出生时开始,到子女达到成年年龄乃至具有独立生活能力为止,父母均责无旁贷地承担抚养义务。(2)抚养内容的复合性。包括四个方面:一是精心关怀、照料子女、为子女营造安全、健康、幸福的生活条件和氛围,确保子女的生命权、健康权、生存权;二是提供子女所必需的一切生活费用,为子女健康成长和发展提供经济保障;三是提供子女教育、学习费用,保证子女充分享受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为培养和提供子女的文化素质和生活技能创造条件;四是言传身教,身体力行,以健康的思想、品行和正确的方法教育子女,使生活抚养与家庭教育有机统一起来。(3)抚养责任的无条件性。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作为生活保持义务,是无条件的,子女一旦出声,父母无论经济条件、劳动能力如何,也无论是否愿意,均必须依法承担抚养义务。(4)义务履行的自觉性。基于亲子关系的特殊情感联系和家庭共同生活状态,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虽是强制义务,但绝大多数情形是父母自觉自愿地履行其义务为结果,法律和社会公力无须过多干预或介入。然而,这并不排除现实生活中少数人自私自利,生而不养,公然背离作为父母应承担的道义责任和法律义务。在此情形下,则必须动用社会公力,强制父母履行抚养义务,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在特殊情形下,兄弟姐妹之间是有抚养义务的。如父母死亡或父母无能力负担的情形下,年长的兄姐有抚养未成年弟妹的义务,不过,法律同时也赋予了抚养人一定的权利,即在抚养人年老后,被抚养的弟妹有赡养抚养人的义务。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
起诉离婚时原告需要注意哪些
起诉离婚时原告需要注意哪些一、起诉离婚时原告需要注意哪些(一)仔细审阅提交诉讼材料,避免不必要麻烦的发生。1、避免被告二个住所地的情况出现。根据有关要求,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立案时,应该提交法院的材料有:起诉状、结婚证书、身份证、财产清单。应该注意的是,在提起诉讼之前,应核对双方现在的住址是否与户口本......
·
夫妻离婚一般孩子归谁抚养
夫妻离婚一般孩子归谁抚养夫妻即使离婚解除了婚姻关系的,此时也是不能解除与子女之间的父母子女关系。因而,要是此时子女尚未成年的话,那么父母还是需要对其进行抚养,而在离婚的情况下也要处理抚养权问题。那此时夫妻离婚一般孩子归谁抚养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夫妻离婚一般孩子归谁抚养1......
·
结婚登记需要多长时间,有哪些规定
男女只有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的,那么才能成为合法夫妻。结婚登记手续一般是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此时肯定是要花费一些时间的。那么,结婚登记需要多长时间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结婚登记需要多长时间?在我国,结婚是以登记为生效要件,因此,缔结婚约必须在民政部门登记才有效。......
·
根据相关法律如何拿到小孩抚养权?
一对夫妻离婚后,即将面临的除了财产分割问题,已有孩子的夫妻还将面临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因为孩子是夫妻双方共同孕育出来的,所以双方一定都想拥有孩子的抚养权。那么,就有人想要知道如何拿到小孩抚养权,那就随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子吧!一、如何争取子女的抚养权在律师代理的离婚案件当中,60%左右的案件存在争夺孩子......
·
小三破坏别人婚姻是否犯法
一、为了满足精神和物质生活的需要,小三破坏别人婚姻犯法吗?当下年轻人为了满足精神和物质的生活需要,做小三破坏别人婚姻犯法吗?在我国没有明确提出做小三破坏别人家庭犯法的规定。只有道德上的谴责。如果小三不是犯重婚罪,拥有两个结婚证,在法律中是没有明确规定的。只是根据中国的传统习俗,此种行为极为不道德。二、......
·
用工单位对被派遣劳动者退工标准如何把握?
1、传统的用工模式只涉及到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两方主体,用人单位既是劳动者的直接用人主体,也是劳动者劳动的使用者。而与传统的用工模式不同的是,劳务派遣作为一种新型的用工形式,它同时涵盖了三方主体,即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劳动者(被派......
·
债权人撤销权的规定是什么?
债权人撤销权的规定是什么?一、撤销权的含义及规定债权人撤销权,又称撤销诉权或废罢诉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所为有害及债权的行为,得申请法院撤销的权利。我国《合同法》第74条、75条明确确立了债权人撤销权制度。依据合同法的规定,债务人放弃其到......
·
离婚房子给女方在我国法律上应该如何进行操作?
离婚时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主要就是对夫妻共同所有的房产进行分割,不管是协议或者是法院判决将房子分配给女方,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您都想要知道离婚房子给女方在我国法律上应该如何进行操作?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一、离婚......
·
劫持船只、汽车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劫持船只、汽车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持船只、汽车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主要是指船只、汽车的交通运输安全和不特定多数旅客的生命、健康及财产安全。本罪的犯罪对象只能是船......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5年
13770831974
江苏
朱效武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8年
18501560386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65833017
福建
吕超律师
执业11年
13147094815
⊙相关内容
·
南京追讨欠款
南京追讨欠款律师致力于欠款清收及借款合同纠纷,专业解决当事人的......
·
明光市看守所地址、电话、乘车路线、地图导航
明光市看守所地址位于安徽省滁州市明光市明峰驾校(104......
·
个人怎样注册商标?
个人怎样注册商标?一、个人怎样注册商标?1、注册准备选择注册方式:一种是自己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申请注册;另一种是委托一家经验丰富的商标代理组织代理服务。在注册前,最好先找一家比较权威的查询公司,进行注册前的查询,以减少商标注册的风......
·
离婚房产怎么分割 经济适用房如何分割
离婚房产怎么分割经济适用房如何分割随着房价的节节攀升,住房问题成了人民普遍关心的问题。针对中低收入群体普遍住房难的问题,随着国家住房政策的出台,一些城市推出了“经济适用房”政策。那现实中,如果夫妻不幸离婚的话,此时关于经济适用房如何分割呢?......
·
怎样划分交通事故等级
交通事故的等级是根据事故造成的损害后果进行划分的,包括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以及特别重大事故。不同的事故等级,意味着不一样的划分标准。下面,我们告诉您怎样划分交通事故等级。一、怎样划分交通事故等级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
·
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申请书范文?
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申请书范文?一、范文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申请书申请人:×××,女,××××年×月××日生,汉族,××××有限公司××科退休,现住:×××,联系电话:×××诉讼代理人:申请事项:申请法院委托鉴定机构对××××医院对陈××......
·
借款合同中包含的条款都有哪些
借款合同中包含的条款都有哪些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七条规定,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那具体来说,借款合同中包含的条款都有哪些?若是出现约定不清楚的情况......
·
借款纠纷原告要怎样举证
借款纠纷原告要怎样举证在发生借款纠纷后,如果债权人决定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作为原告,债权人需要对自己的诉讼事实进行举证。具体来说,借款纠纷原告要怎样举证呢?为了能够在借款纠纷诉讼中胜诉,借款纠纷原告举证要注意什么问题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了......
·
车祸肇事者没钱怎么办,交通事故赔偿项目
在道路上行驶的车辆,这些车主并不是每个人都是有钱人,发生车祸后,很多车主是赔偿不了的,当然也有一些“老赖”拖着不赔偿,那么车祸肇事者没钱怎么办?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车祸肇事者没钱怎么办1、和肇事者签订分期赔......
·
精神卫生立法规范
我国精神卫生立法明显滞后,虽然1980年以来一些相关法律法规(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残疾人保障法,精神药品管理规定,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暂行规定等)已有20多条涉及精神卫生管理,但全面、专业的精神卫生法迟迟不能出台,致使很多地方现在仍不能保证......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你好吴律师,我女儿结婚三年多了,自从怀孕三月,老公有了外遇,
·
对方以处对象的名义,要和我结婚买房,我从家里借了十一万,请问这个可以立案追回吗?
·
离婚协议需要注意哪些内容
·
丈夫死后妻子有没有权处置夫妻共同财产,应如何处置
·
我们小区本次业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中,不召开业主代表大会推荐和
·
两个人离婚,男方不来,女方一个人能离吗?
·
民事赔偿,律师您好:轻伤害刑事案件
·
我的房产2014初借给表姐做生意,到银行抵押,到2014底到期没有还上,有可能我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
首页
找律师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