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民法总则属于债权产生的原因有哪些
首页
>>
法律知识
民法总则属于债权产生的原因有哪些?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一、《民法典》债权产生的原因(1)合同。合同是债权产生最主要的原因。(2)侵权行为。侵权行为可分为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在一般侵权行为中,当事人一方只有因自己的过错而给他人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失时,才负赔偿的责任,如果没有过错,就不需负赔偿责任。而在特殊侵权行为中,只要造成了他人的损失,就算你自己不存在过错,你仍要负赔偿责任。(3)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是指既没有法律上的原因,也没有合同上的原因,取得了不当利益,而使他人受到损失的行为。在不当得利的情况下,受到损失的当事人有权要求另一方返还不当利益。(3)不当得利。无因管理的含义是指,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的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和服务的,提供管理和服务的一方有权要求他方支付必要的费用。货款;加工款;租金;交货;货物运输;技术服务。二、《民法典》的基本内容根据我国立法计划,中国民法典将由总则编和各分编组成,目前考虑分为物权编、合同编、侵权责任编、婚姻家庭编和继承编等。编纂工作按照“两步走”的思路进行:第一步,编纂民法典总则编,即《民法总则》;第二步,编纂民法典各分编,拟于2018年整体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分阶段审议后,争取于2020年将民法典各分编一并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从而形成统一的民法典。总则是民法典的开篇之作,在民法典中起统领性作用。总则规定民事活动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和一般性规则,统领民法典各分编;各分编将在总则的基础上对各项民事制度作出具体规定。综上所述,《民法典》属于债权产生的原因的规定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即合同行为、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一般来说,当事人之间产生债权关系大多是发生了上述四种情况,但是也可能会因为其他事实行为引起债权,因此,《民法典》的规定也不是封闭性的。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
清理债权债务过程中有哪些问题
清理债权债务过程中有哪些问题(一)债权债务问题,不是单纯的对方拖欠和资金流紧张的问题,是一个复杂的系统问题。对于债权回收难度大、周期长、坏帐率高的问题,很多企业都费尽心思采取各种办法来处理,但是很多陷入一个滚雪球式的怪圈,那就是越清理越多,越清理越难。原因何在,关键在于没有解决根本问题。存在债权难以......
·
公司债券的发行人指的是什么?
公司债券的发行人指的是什么?一、公司债券发行人债券的发行人、债务人是“公司”,而不是其他组织形式的企业。这里的公司不是一般的企业,是“公司化”了的企业。发行公司债券的企业必须是公司制企业,即“公司”。一般情况下,其他类型的企业,如独资企业、合伙制企业、合作制企业都不具备发行公司债券的产权基础,都不......
·
股东公司法人个人借款股东是否需要偿还?
股东公司法人个人借款股东是否需要偿还?股东对于一个公司来说是必不可少的一部分,股东通常都是出资者,公司法对于股东的承担和权益都有相关规定。那么股东公司法人个人借款股东是否需要偿还呢?公司股东承担债务的情形又有哪些呢?想必您都是有些疑问的,我们整理了相关的资料。一、股东公司法人个人借款股东是否需要......
·
公司债券存根是什么意思?
公司债券存根是什么意思?一、公司债券存根什么意思?票据、证件等开出后所留的底子,其内容与票据、证件等相同,留存备查。二、公司债券存根的载体是什么?(一)公司债券存根簿:指依法记载债券持有人及债券有关事项的簿册。无论发行何种公司债券都应当置备公司债券存根簿,但其具体记载的内容则因公司债券种类的不同而有......
·
股东变更后债务问题如何处理
股东变更后债务问题如何处理一、股东变更后债务问题如何处理在股权转让中,面临的债务承担法律风险主要体现为三个个方面:1、既有债务承担中的法律风险受让人需要全面了解既有债务的数额,是否设定了担保,利率以违约责任,债权人有无限制权利要求等,此类债务是否为不良债务等。对上述问题的考察,能使受让人在谈判......
·
建筑安装工程技术咨询合同
签订合同双方: 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咨询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使________建筑安装工程的构想科学,设计和施工经济、合理,建设速度快,误差小,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供双方遵守执行. ......
·
外观专利保护期有多长,保护范围是哪些?
外观专利保护期有多长,保护范围是哪些?外观设计是指工业品的外观设计,也就是工业品的式样。这也是属于我国专利当中的一种分类,是受到法律保护的。那么您知道法律对外观专利的保护期限是多久吗?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笔迹鉴定的过程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笔迹鉴定的过程在当今社会,医患关系日益紧张已经成为现如今令人不得不重视的问题,在处理医疗损害事故时最重要的是对其进行鉴定,这关系着是否为医生的过错,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笔迹鉴定过程是怎样的?我们在鉴定中应该注意什么?下面为您一一解......
·
未婚妈妈怎么要抚养费?
国家为了保证孩子能有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制定了相应的抚养费标准。这个抚养费标准不是硬性的规定,主要是为了防止出现父母方出现对孩子不进行抚养,或者是有一方抚养有一方不抚养的问题。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人们思想的开放。未婚先育的现象时常发生。那么......
江苏
周宏祥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4年
18651990859
江苏
杨晗璐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96265110
江苏
徐志勇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5年
13770831974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相关内容
·
南京寻衅滋事罪律师
南京寻衅滋事罪律师办理涉嫌寻衅滋事罪的刑事辩护案件,解读寻衅......
·
感谢姚强律师千辛万苦维权,当事人特送来 锦旗表示感谢
2019年国庆节期间,当事人刘姐委托姚强律师代理起诉要求......
·
工伤认定期间工资怎么发放
一、工伤认定期间工资怎么发放1、《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
·
老年夫妻离婚协议书模板
离婚并不是年轻人的专利,因此作为老年人其实也是可以离婚的,而此时从法律方面来看,只要满足了离婚的条件,也是会为其办理离婚手续。而如果老年夫妻也是选择协议方式离婚,那也是需要签订离婚协议书,至于这个老年夫妻离婚协议书的内容,下文中我们已经作出......
·
劳动仲裁中的主体
第一种,是劳动者的人事关系,工资关系和劳动关系相一致的情况。这也是在正常情况下,劳动用工机制健康发展、良性循环的模式和必然。在这里,只要用人单位具有法人资格,则无论何种劳动争议案由,该用人单位均毫无疑问地具有民事诉讼主体的资格。因为《中华人......
·
妨害公务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其中,国家的正常管理活动是其主要客体,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红十字会工作人员的人身权利是其随机客体。妨害公务罪侵犯......
·
劳动者与医院续签合同申请书范本
劳动者与医院续签合同申请书范本当在劳动者的劳动合同过期后,存在续约申请问题,当然在医院这种服务大众的部门也会存在写医院续签合同申请书这类问题,那么就由来给您讲解一下续约合同的条件以及注意事项,请您往下阅读:一、劳动者和医院续签合同申请书范本......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女方没工作抚养费怎么算?
在当今这个社会,您都知道,没有成年的孩子需要父母提供一些物质上的帮助,也就是需要抚养未成年人,即使是父母离婚了,对于孩子的抚养义务仍然是存在的,没有和孩子一起生活的一方需要支付相应的抚养费。那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女方没工作抚养费怎么算?接下......
·
机动车牌照代理补办的流程是什么?
机动车牌照代理补办的流程是什么?一、哪些情况需要补办机动车牌照机动车号牌褪色、损坏或者丢失,是需要补办的。二、补办机动车牌照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呢(一)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二)《机动车牌照申请表》;(三)机动车行驶证;(四)交回褪色或者损坏的......
·
非法侵入住宅罪
非法侵入住宅罪,是指未经住宅主人同意,非法强行侵入他人住宅,或经住宅主人要求退出仍拒不退出,妨害他人正常生活和居住安全的行为。 一、非法侵入住宅罪的客体 非法侵入住......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如果我和我老婆离婚,他有家庭暴力每天玩游戏一两点左右才睡,他父母都有病,我想把孩子要过来行吗?孩子不
·
老板拖欠工资与老板发生冲突,被警方带走拘留,我想问一下这需要
·
本人是当事人的孩了,但当事人12月不本人吃饭。经长辱骂本人,今天先抢我左脚本人把
·
我在QQ上借了5万块,对方要我在银行卡里存钱作为我的还款能力
·
我被一个叫谭xx的女士前后骗了十万余元,前后用微信和支付宝借
·
受过行政拘留,能否报考司法考试,能否参加实习,注册律师呢?
·
个人签的协议说不进卫生室,请问个人签的协议在法律上有效益
·
离婚协议已经签好,男的又反悔不离婚。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
首页
找律师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