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遗弃几多长时间构成遗弃罪?

首页>>法律知识

我国是一个法治社会但是也在进行道德教育,因为很多事情是法律没有办法来很好的结局,特别是如今的赡养父母以及抚养孩子问题上,法律很难做到公平公正,事件的复杂性导致需要道德来约束,对于遗弃的罪行我国法规也有相关的规定,那遗弃几多长时间构成遗弃罪?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遗弃家庭成员时间规定
  
  
  1、只要有遗弃行为就构成,没有时间要求
  
  2、第二百六十一条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二、遗弃家庭成员构成遗弃罪的分析
  
  首先所谓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对象限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所谓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是指家庭成员中具有以下几种情况的人:
  
  1、因年老、伤残、疾病等原因,丧失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
  
  2、虽有生活来源,但因病、老、伤残,生活不能自理的:
  
  3、因年幼或智力低下等原因,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构成本罪的前提条件是行为人必须负有扶养义务,如父母有抚养子女的义务,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在一定条件下,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有抚养孙子女、外孙子女、弟妹的义务,孙子女、外孙子女、弟妹亦有赡养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的义务,夫妻相互间有扶养义务。其次是行为人能够负担却拒绝扶养。最后是遗弃行为必须达到情节恶劣才构成犯罪。
  
  “赡养、扶养、抚养”不仅指物质上的供养,还包括生活上的帮助、照料以及精神上的抚慰。随着人们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对老人的精神赡养日益显得重要。
  
  三、遗弃家庭成员的处罚
  
  我国刑法第183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这里所指的情节恶劣,通常是指被遗弃人因生活无着而被迫到处乞讨,遗弃动机卑鄙,遗弃手段十分恶劣的,由于遗弃造成病、残、死亡后果的等情况。
  遗弃罪的构成没有时间上的规定,只要相关条件都符合实情就会构成遗弃罪。遗弃罪的构成主要的一个判定标准就是在一起之后造成受害者严重的身体损伤,只要达成这一点一般都会判决遗弃罪,要依法来处置。
  
  
  
  

⊙专业律师

安徽 史微微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55028395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65833017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广东 魏向阳律师
副主任 
13147094815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相关内容
·犯拐卖儿童罪的一般判多久
      不得不说拐卖儿童这在全世界都是一种犯罪的行为。最近在我国有愈演愈烈之势。尤其在贫困地区云贵川和流动人口集中的发达地区如东莞深圳福建等地,此类犯罪长期猖獗。对此,我国《刑法》中将这样的行为规定为了犯罪,以加大对该行为的打击力度。那您知道犯拐卖儿童罪的一般判多久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犯本罪......


·是否有犯罪记录消除申请通道?
      是否有犯罪记录消除申请通道?在当事人如果因为犯罪行为而被判处刑罚之后,这个就会在法院检察院还有司法机关经过审核处理,并登记和保存相关的犯罪实际情况的记录,这个记录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前科。那么当事人在完成刑罚出狱之后,前科势必会影响到之后的发展,那么是否有犯罪记录消除申请通道?一、是否有犯罪记录消除申......


·强奸罪一般逮捕多长时间才判刑?
      一、强奸罪一般逮捕多长时间才判刑?强奸罪批捕后大约三个月之后会判决,从检察院批准逮捕到案子移送法院,这中间需要经过公安机关的侦查,侦查期为两个月(案情复杂的可以由检察院批准延长侦查一个月)。然后案子移交到检察院审查起诉,审查起诉一般期限为1个月(当然根据案情的需要,也可适当的延长)。如检察院认为证据不够充......


·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和金额处罚是怎么规定的
      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和金额处罚是怎么规定的一、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和金额处罚是怎么规定的?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和罚金标准要根据犯罪情节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应该要怎样认定抽逃出资罪
      何谓抽逃出资罪?抽逃出资罪就是指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那在司法实践中,我们该如何认定抽逃出资罪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如何认定抽逃出资罪1、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公......


·前夫要求减少抚养费可以么?
      夫妻在离婚之前,应该先就孩子的抚养问题达成统一意见,如果确定给女方,则在协议书中要写清楚,并明确男方支付抚养费的数额。一般来说,抚养费都是按月支付的,有义务的一方不能中断给付。那么,前夫要求减少抚养费可以么?下面我们来跟随我们了解下。一、前......


·死亡赔偿金的计算
      死亡赔偿金的计算和由来  1、职工死亡抚恤补助。  在《工伤保险条例》与《解释》之前,企业或事业单位大多执行的是因病死亡一次性抚恤(或工亡补助)10个月工资,因公(工)死亡20个月,烈士40个月,这是福利政策规定的性质。而《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公司向股东个人借款属什么性质
      公司向股东个人借款属什么性质?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或者是法人之间互相借贷的行为,并非由专门的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借款行为。而公司向股东提供借款是否合法关键要看是否是民间借贷行为。从定义上来看,股东借公司的钱是属于民间借贷行为。二、公司向股东提供借......


·欠款催收函能否发生诉讼时效中断?
      欠款催收函能否发生诉讼时效中断?欠款催收函可以发生诉讼时效中断。根据我国诉讼时效制度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以发送信件或者数据电文方式主张权利,信件或者数据电文到达或者应当到达对方当事人的,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果。债务公司在工商部门的注册登记地址具......


⊙专业律师


安徽 史微微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55028395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65833017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广东 魏向阳律师
副主任 
13147094815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相关内容
·浦口建筑工程律师_南京建设工程律师处理南京建筑工程合同、南京工程款拖欠等纠纷.
  浦口建筑工程律师_南京建设工程律师处理南京建筑工程合......


  在道路上行使的车辆,难免不出现刮蹭的现象。虽然刮蹭现象不严重,但是处理的时候就经常出现许多问题,让小事变成大事,演变事件......
  云南普洱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土地共有四类:一类区片范围:城市中心规划区,思茅镇平原村。区片补偿标准:140......
  ,不少人错误认为“分居满两年”就会自动解除婚姻关系,这是对婚姻法错误理解所导致的。法院不会单纯以“分居满两年”作为判决离......
  如果驾校发票收据丢失如何退款正规驾校不会因为你丢失缴费凭证拒绝退费的。遇到问题到驾校主管部门投诉。驾校主管部门是交通运管......
·克扣工资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克扣工资是指用人单位,在劳动者提供了正常的劳动情况下,不按照约定的数额支付劳动者相应的工资报酬的行为。那么我国关于克扣工资的法律法规有哪些呢?以下是具体介绍。一、克扣工资的法律法规有哪些根据劳动部《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

  新媒体著作权技术保护的种类有哪些?一、新媒体著作权技术保护的种类有哪些?新媒体著作权技术保护的种类有文字作品和口述作品......
  未到法定结婚年龄领结婚证,婚姻一定无效吗要确认未到法定婚龄是否是无效婚姻,要区分一定的情况是不能一概而论的。如果一方或双......
  故意伤害重伤案件流程是怎样的?一、故意伤害重伤案件流程是怎样的?1、公安机关接受报警,立案侦查,给被害人开伤情鉴定委托......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因抢劫罪被送新邵看守护看押
·我家的房子被汽车撞了该怎么办
·我的钱汇给女友了分手后怎么要回来
·无合同工地工资待遇纠纷?
·我家有一辆广汽吉奥面包车,买了四多,就昨天一下给撞报废了,车牌是天津的,车牌号能
·合同到期,是否要打辞职报告
·饭店加收服务san div
·丧葬费和抚恤金,请问崇安区上马墩大队退休的人去世了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侵权违法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