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中小企业融资法律法规中有关贷款的内容大致有哪些
首页
>>
法律知识
中小企业融资法律法规中有关贷款的内容大致有哪些
现代社会中,为了企业资产和利益,中小企业融资是非常普遍的事情。为了规范融资的事情,我国制定了相关法律法规,以便管理企业以及避免不必要的矛盾。那么中小企业融资法律法规中有关贷款的内容大致有哪些呢?感兴趣的请往下看。
中小企业融资法律法规中有关贷款的内容大致有哪些?
一、短期贷款、中期贷款和长期贷款
1、短期贷款,系指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的贷款。
2、中期贷款,系指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含1年)5年以下的贷款。
3、长期贷款,系指贷款期限在5年(含5年)以上的贷款。
二、信用贷款、担保贷款和
票据
贴现
1、信用贷款,系指以借款人的信誉发放的贷款。
2、担保贷款
(1)保证贷款,系指按《民法典》规定的保证方式以第三人承诺在借款人不能偿还贷款时,按约定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或者连带责任为前提而发放的贷款。
(2)抵押贷款,系指按《民法典》规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发放的贷款。
(3)质押贷款,系指按《民法典》规定的质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作为质物发放的贷款。
3、
票据
贴现,系指贷款人用信贷资金购买未到期商业汇票,在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时,可以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
三、自营贷款和委托贷款
1、自营贷款,系指贷款人以合法方式筹集的资金自主发放的贷款,其风险由贷款人承担,并由贷款人收取本金和利息。
2、委托贷款,系指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委托人提供资金,由贷款人(即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而代理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其风险由委托人承担,贷款人(即受托人)收取手续费,不得代垫资金。贷款人办理委托贷款的资格由中国人民银行另行规定。
四、贷款期限
1、贷款期限根据借款人的生产经营周期、还款能力和贷款人的资金供给能力由借贷双方共同商议后确定,并在借款合同中标明。
2、自营贷款期限一般最长不得超过10年,超过10年应当报中国人民银行备案。
3、
票据
贴现的贴现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贴现期限为从贴现之日起到承兑
票据
到期日止。
五、贷款延期
1、不能按期归还贷款的,借款人应当提前向贷款人申请贷款延期。申请保证贷款、抵押贷款、质押贷款延期还应当由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出具同意的书面证明。是否延期由贷款人决定。
2、短期贷款延期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中期贷款延期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的一半;长期贷款延期不得超过3年。国家另有规定者除外。
六、贷款利息和利息管理
1、贷款人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的上下限,确定每笔贷款利率,并在借款合同中标明。
2、延期贷款利率按签定延期合同之日的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执行。贷款的延期期限加上原期限达到新的利率档次期限,则在原期限和延期内均按新的利率档次计收利息。
3、逾期贷款按规定加收利息。
4、贷款人和借款人应当按借款合同的规定按期计收或交付利息。
5、贷款贴息应当坚持谁确定谁贴息的原则。应贴补的贷款利息,由利息贴补者直接补偿给借款人。
6、除国务院外,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决定停息、减息、缓息和免息。
通过上面文章的阅读,您应该对中小企业融资法律法规有关贷款的内容有所了解了。至于贷款是需要担保人或信用的,银行愿意将大量资金投放给信用良好的大型企业,而中小企业一般需要用其他办法才可获取资金。倘若各位还有什么不能理解的方面,请向在线律师咨询。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
离婚后婚姻期间的个人债务如何偿还
男女在婚姻关系期间产生的债务,同样也是区分为夫妻共同债务与夫妻个人债务的。离婚后,对这些债务就需要做出处理。那么针对离婚后婚姻期间的个人债务,离婚后的夫妻该如何偿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一、离婚后婚姻期间的个人债务如何偿还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
赌债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
赌债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一、赌债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赌债是指夫妻一方因赌博所欠的债务。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赌债是否是夫妻共同的债务呢?答案显然是否定的,理由如下:一方赌博所借的债务,由于该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家庭生活,属于一方个人不合理的开支,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因而应由举债人个人自行承担,......
·
债权债务概括转移合同是什么?
债权债务概括转移合同是什么?就字面而言,债权债务概括转移合同的意思并不好理解。在签订的过程中要注意的问题也不少,需要满足很多条件才能签订这份协议。关于债权债务概括转移合同的内容,我们在下文为你一一解答,请您阅读了解。一、债权债务概括转移合同是什么债权债务概括移转是指把全部或某一特定的债权、债务......
·
索债非法拘禁罪怎么认定
索债非法拘禁罪属于非法拘禁罪当中的一种具体情形,主要是指行为人是出于索债的目的,而非法拘禁被害人。那么实践中对索债非法拘禁罪该如何认定呢?现在,我们将在下面的文章中就该问题做详细的阐述,希望能帮助您解决相关的法律问题。(一)索债型非法拘禁罪的对象为了索取债务。非法拘禁他人或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
·
代位权次债务人的担保人行使追偿权
代位权次债务人的担保人行使追偿权按照民法规定及其法理,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之间是一种委托关系,求偿权的成立必须具备如下要件:第一,保证人有清偿被保证债务的保证行为。保证人在对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前,对债务人有未来追偿权,保证人以清偿债务、提存、抵销等方法代债务人向债权人清偿之后,保证人的未来追偿权转化为既......
·
庭外和解房屋承包合同违约金协议书有效吗
庭外和解房屋承包合同违约金协议书有效吗?一、庭外调解1、庭外调解,即诉讼外调解,是指由除人民法院之外的其他组织主持,就当事人争议的问题进行协商,从而解决纠纷所进行的活动。在我国,其他组织主要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及其他行政机关......
·
广告制作合同范文是什么?
广告制作合同范文是什么?现阶段社会发展越来越快,很多商品需要宣传从而提高自己的销售量,这其中就涉及广告的各项内容,广告制作中也涉及了多项复杂繁琐的内容。那么广告制作合同范文是什么?在广告制作的合同中我们需要注意哪些事项?下面我将就广告制作......
·
河北省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程的基本规定有哪些
河北省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程的基本规定有哪些1、工程资料应与建筑工程建设过程同步形成,并应真实反映建筑工程的建设情况和实体质量。2、工程资料应字迹清楚、内容完整、结论明确,并应签字盖章齐全。3、工程资料应以打印文本为主,纸质载体幅面为A4,手......
·
商标权的侵权行为有哪些
商标权的侵权行为有哪些,哪些属于侵犯商标权的行为受到利益的诱惑,很多人不惜假冒他人的商标来销售自己的产品,这样的行为就会对他人构成商标侵权,而假冒商标的行为也就属于商标侵权行为当中的一种,那么除此之外,商标权的侵权行为还有哪些呢?我们为您做详......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安徽
沈培亮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8656084778
江苏
朱效武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8年
18501560386
广东
魏向阳律师
副主任
13147094815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安徽
史微微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55028395
⊙相关内容
·
新昌县看守所
浙江省新昌县看守所地址在绍兴市新昌县七星街道磕下村,靠近新昌......
·
焦作市有几个看守所?地址、电话、位置怎么导航?
焦作市看守所大厅电话:0391-3271739导航地址:焦......
·
如今城市建设的脚步越来越快,一项建设工程的完成所需要的时间也
如今城市建设的脚步越来越快,一项建设工程的完成所需要的时间也越来越短,这种情况下,建设工程的质量往往难以保证,因此需要建设工程质量鉴定来保证当事人的权益,那么建设工程质量鉴定包括哪些内容呢?的我们给您带来相关的介绍。建筑工程质量鉴定主要内......
·
离婚时拆迁安置房该怎么分割
近年来,各地都在进行大规模的房屋拆迁,而此时就会给予被拆迁人相应的安置房进行补偿。那这种情况下,要是刚好遇上夫妻离婚的话,离婚时拆迁安置房该怎么分割呢?详细内容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离婚时拆迁安置房该怎么分割夫妻诉讼离婚,在......
·
代位继承有什么效力,代位继承效力如何
法定继承中的转继承也好,代位继承也罢,在具体适用的时候除了有自己应当符合的条件外,此时也会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那么其中的代为继承,通常在进行适用之后,代位继承有什么效力呢?具体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代位继承有什么效力1、由先于被......
·
图书出版人与著作权人的权利、义务
图书出版,出版人应当与著作权人签订书面合同,合同中应明确出版人出版图书的期限、数量、质量和应支付的报酬。《著作权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图书出版者出版图书应当和著作权人订立出版合同,并支付报酬。”出版人不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出版图书,应承担违约责......
·
标准的入股合作合同
标准的入股合作合同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对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了,人们越来越不满足于现在的收入,一部分人会选择入股公司、企业、站点、摊位等。那么,入股合作需要注意哪些问题,标准的入股合作合同又是什么呢?下面请让问您解答一下。......
·
茶楼使用童工的处罚措施有哪些?
从事服务行业由于人员流动性比较大,用人的单位很少会仔细核对员工的身份证件,因此使用童工的情况很多。茶楼使用童工,不管是否明知对方年龄不符合法律规定,都是会受到处罚的,只不过会根据情节是否严重来判断罚款的金额问题。为了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
货物进口合同(二)
合同编号:_____ 甲方:_____公司(以下简称供方),由_____代表。 乙方:_____公司(以下简称购方),由_____代表。 目录 第一条 合同标的 第二条 技术资料 第三条 供货条件--包装和标记 第......
·
实收资本公司法是怎么规定的
实收资本公司法是怎么规定的由于现在我国境内的公司在创办的时候已经改为了认缴制,所以国家允许公司的注册资本可以不一次性到位。因此有的时候,公司实际的注册资本可能和实收资本是不一样的,因为这些资金也有可能不会一次性全部到位。不过在创办公司的时候......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我以前起诉过,打过协议书!12年分居我想离婚,他不愿意离怎么
·
劳驾问一下,昨天在河北京台高速被罚款,开的是电子长条罚单,请问我能否在山东交该罚
·
扬州安置房政府最新政策
·
赵律师,您好!请教:被不认识的人偷拍,且可能被发到网上(没有
·
被学校老师人身攻击,对本人心理造成严重伤害,想起来就会心情低
·
我准驾不符,在事故中导致残疾,保险公司理陪吗
·
之前谈了一个月的对象在这期间骗我说他妈妈在投资让我给他我
·
你好,我的商品房,暖气管在中墙底漏水,属房子质量问题san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
首页
找律师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