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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之间的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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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在生活过程中,难免会因为一些事情吵架,有时候,在婚姻存续期内,夫妻双方会签署一份婚内财产协议,确定共同财产范围、个人财产支配方式等。这样一来,对解决纠纷也是有帮助的。那么,夫妻之间的协议有法律效力吗?下面我们来听听我们是怎么说的。一、夫妻之间的协议有法律效力吗?依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065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各自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部分各自所有或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17条和18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民法典》119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这样说,无论夫妻之间订立的协议,是关于婚姻家庭领域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约定,还是社会社会经济活动领域内,自然人之间订立的合同。只要在订立协议的过程之中,不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显失公平、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等符合无效或可撤销、可变更的情形,协议即宣告依法成立。依法成立的协议,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办理批准登记手续后生效的,办理批准登记手续后具有法律约束力二、协议具备法律效力的条件是什么?1、订立合同的当事人有合法资格自然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中,个体工商户必须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并在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内订立合同。2、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没有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的利益以及社会公共利益意思表示是当事人将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愿表现于外部的行为。意思表示应当是当事人自主、自由、自愿地表达的真实意志。只有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对合同的内容表达了其真实的意思,合同才受法律保护。因此,通过欺诈、胁迫等手段迫使对方当事人进行不真实的意思表示而订立的合同,或者当事人双方恶意串通、利用合同规避法律和行政法规的适用,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而订立的合同,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的利益以及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均无法律效力。3、合同的内容、形式和订立程序不违法(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如法律、法规明令禁止从事的活动),法律、法规规定必须采用特定形式或必须经过公证、鉴证或批准、登记后才能生效的合同,必须符合特定的形式或履行特定程序才能生效。现在,您应该知道了夫妻之间的协议有法律效力吗。不管是按照婚姻法还是
合同法
规定,夫妻双方签署的协议,如果是自愿平等的,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并且协议内容合法,符合道德规范的,就具备法律效力。如果一方在签订协议时候存在重大误解,或者是胁迫,那么这种协议是没有效力的,可以进行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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