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签订婚内财产协议的效力如何
首页
>>
法律知识
夫妻的财产分为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实际中有的夫妻为了把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分的明确,就会在婚内签订一份财产协议,那么签订婚内财产协议的效力如何?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解答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签订婚内财产协议的效力如何
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且内容合法的情况下签定的婚内财产协议,就是有效的,受法律保护,对签约的双方都有约束力。
二、婚内财产协议的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九条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怎么写受法律保护
1、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身份证号、结婚时间、生育子女时间个数、
离婚
原因。
2、必须双方同意
离婚
,不
离婚
的
离婚
财产分割协议无效。
3、对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的分割。
4、夫妻财产分割后,如何转移给对方,如,
房产
过户。
5、夫妻财产分割后,共有的不易分割的财产处理的具体方式。
6、财产分割后,在一定的时间范围内履行约定。
7、违反协议的责任。
婚内财产的法律规定
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
知识产权
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
知识产权
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三、婚内财产的效力限制
(1)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免除
抚育子女是父母的一项天职,不得因任何事由予以免除。在实务中遇到不少要求代为拟订婚内财产协议时要求不愿要孩子,谁要孩子谁承担孩子的一切抚育费用。此类约定的效力,不能说完全无效。但是当承诺全额承担孩子抚育费的一方经济上陷于困顿,无力独自承担孩子的抚育费用时,另一方显然有共同承担的义务。
(2)对第三者的债务由一方承担
婚姻生活中形成的债务,一般会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在婚内财产协议中,可以约定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由其本人承担。但是,这类各自债务各自承担的约定,只有在有证据证明债权人知道该约定时才有效。否则,债权人可要求夫妻俩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对夫妻间扶助义务免除
婚内财产协议中,约定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不等于不承担家庭生活开支。对于家庭生活的开支,有些是无法预见的,若协议上没有约定,显然应由双方共同承担。更需注意的是,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并不能因此而免除夫妻间的扶助义务,因一方患病等需要救治时,另一方应积极地承担。
签订婚内财产协议只有意思表示一致且真实和符合法律规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予以保护。所以,在签订婚内协议就需要注意防止出现欺诈的现象和违法的出现。如有疑问,我们建议登录网站咨询在线专业的律师。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
老人再婚后,对方子女对其是否有赡养义务?
1、《婚姻法》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第三十六条 父母......
·
什么是预约离婚,怎样的预约离婚
婚姻关系始于结婚,止于离婚。我国规定的离婚方式是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那么你听说过预约离婚吗?什么是预约离婚?怎么预约离婚呢?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详细介绍这方面的知识,希望帮助您了解这方面的知识,请阅读下文。一、什么是预约离婚预约离婚,是指要离婚的夫妻,得先填一个预约表,到预约时间后再正式办理。先进行......
·
法院判好的抚养费能减吗?
父母对孩子具有抚养的义务,及时父母离婚,没有抚养权的一方也应该给予孩子的抚养费。如果是协议离婚的话,孩子的抚养费应该协商好,如果是起诉离婚的话,法院也会判定孩子的抚养费是多少。如果遇到一些情况,导致无法足额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的话就不知道法院判好的抚养费能减吗?一、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减免抚养费?相对应子......
·
未婚生子无力抚养怎样送人
未婚生子无力抚养怎样送人一、未婚生子无力抚养怎样送人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多项法定条件才具备收养资格,且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若收养人符合法定条件,也应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收养登记,该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明确规定了,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
·
离婚抚养费一个月多少?
离婚之后双方的首要思考问题就是孩子的抚养权以及孩子的抚养费问题,对于经济条件富裕的家庭这并不是什么大问题,但是更多的家庭支付不起这个抚养费从而耽误孩子的成长。因此法律明确规定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以及支付标准。那离婚抚养费一个月多少?下面我们就详细介绍相关内容。一、子女抚养费的确定数额三大标准:1、子女的......
·
公司法中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的规定有哪些
公司法中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的规定有哪些?根据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股东是公司的所有人,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而公司股东根据其股本数额和持股数量也有着大股东、小股东之分,而且股东对公司的控制和决策权又主要取决于股东持股份额的多少,因此,......
·
属于特殊工种,工作满三十年可以办理提前退休了吗?
我们社会需求的人才有千千万万,各行各业都需要相应的人才,但是有些领域的人员承受着特殊的工作环境,即劳动法律上的特殊工种,因此国家为保障这类人的人身权益,明确规定了提前退休的制度。不过想要享受提前退休得受以下条件的限制: 1、实际从事高空......
·
买二手房要注意哪些事项
在二手房交易中,许多购房者往往只顾房产价值的高低,而忽略了交易中可能出现的其他问题,为了规避风险,确保利益不受损害,在购买二手房前最好对相关知识有所了解,至少应该知道在这其中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项。接下来,我们就来告诉您买二手房要注意哪些事项......
·
农村集体土地拆迁,怎么确定安置人口?
1.截止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在被拆迁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已实际居住一年,且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住房,但居住困难的,可以认定为被拆迁房屋的应安置人口。随着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农村开始新农村等规划建设以发展当地经济,在这过程中不可避免地......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相关内容
·
义乌市看守所
浙江省义乌市看守所地址在义乌市城西街道上杨村,占地150亩,是义......
·
安徽宿松离婚律师-刘阳律师
1、双方离婚到哪里办理?答:离婚情况分两种:一种是......
·
工期延误索赔怎么计算 因为一般工程项目的时间周期长,在这个
工期延误索赔怎么计算因为一般工程项目的时间周期长,在这个过程中可能会出现违约、不可抗力、延误等情况,发生这些情况后。后期就会涉及到工期延误索赔。今天整理了关于工期延误索赔的相关资料。供您阅读了解。一、工期延误索赔怎么计算工期索赔的概述......
·
北京市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及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在我们生活中时有发生,但是由于我们许多朋友不了解我们国家对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的规定,所以不知道如何去申请赔偿,以及我们该请求哪些赔偿项目,今天我们就为您整理了北京市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及标准的相关资料,以供您参考,希望能给您带来帮助......
·
投资入股签合同的注意事项
投资入股签合同的注意事项一、投资入股签合同的注意事项(一)搞清楚是合伙还是公司,如果是公司,仅仅是股权装让如果是合伙,还得为你加入之前该合伙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还有好多事项徐注意,建议聘请法律顾问全面介入,保护你的利益的最大化。(二......
·
精神病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在社会转型期间,夫妻双方离婚的情况非常普遍。在众多离婚的因素中,有些是不大常见的,比如婚后发现对方有精神疾病,无法生活。只要是离婚,就涉及到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的分配。那么精神病离婚财产怎么分割?针对这个比较特殊的问题,我们谈谈自己的看法。......
·
房屋拆迁的民事和行政诉讼
一、关于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问题 《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起诉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
劳动者权益协调程序是怎样的?
一、劳动者权益协调程序是怎样的?1、申请调解。发生劳动人事争议,当事人可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向调解组织提出调解申请。2、受理调解申请。调解组织接到调解申请后,应当及时对调解申请进行审查,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3、开展调解。调解组织......
·
未成年人不能判死刑吗 未成年人犯罪要负刑事责任吗
未成年人也就是未满18周岁的公民,大多数未成年人的生活还需要依靠父母的扶持。未成年人也不属于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犯了罪则要承担刑事责任,但未成年人犯罪要负刑事责任吗?某些犯罪的最高刑是死刑,那未成年人不能判死刑吗?我们一起通过......
·
公司人格否认的效力是怎样的
公司人格否认的效力是怎样的一、公司人格否认的效力公司法人制度的法律设计,充分考虑到公司出资人和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平衡问题,并于事先规定公司必须具有独立财产,要求股东必须履行出资义务,必须通过正当程序行使自己的权利。在此前提下,法律保障股东的......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邻里纠纷,我是一名孕妇,我是一名孕妇,与邻居吵架,对方先动手,我
·
之前的一个同事去贷款,紧急联系人未经我允许写的我电话和信息,因为欠款san
·
请问前领结婚证,现在才办酒席,公司给婚假吗?同一公司
·
家人被电摩碰撞,致右枕部硬膜筱血肿,嗅觉丧失。请问:如果起诉
·
我在某某转账77然后说我银行卡错误有让我转账2058,怎么
·
房租合同问题,因为当时签的合同上面未写租房期间中止合同要赔偿违约金
·
后确认为脏物。我构成收脏罪吗?
·
朋友和我借钱先借了800微信有聊天记录后来支付宝又给他转了2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
首页
找律师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