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我国的死刑用什么方法执行
首页
>>
法律知识
在我国的法规中,针对社会上一些影响特别恶略,犯罪手段极其残忍的犯罪分子,在量刑上最严重的是死刑。尽管我国有死刑,但是施行的时候绝对有着严格的规定。并且,我国在执行死刑的时候,是绝不允许公开的。所以,对于死刑的执行您一直比较好奇。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我国的死刑用什么方法执行?
一、我国的死刑用什么方法执行?
根据《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四百二十五条 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刑的,应当在指定的刑场或者羁押场所内执行。采用枪决、注射以外的其他方法执行死刑的,应当事先层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目前世界上被普遍采用的行刑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1、静脉注射:向死刑犯的静脉中连续注射致命的药剂。犯人躺在行刑椅子上脚踝、腿、手腕、胸部和头部都被绑住。犯人的身上连有心脏监视器。行刑人一般给犯人注射麻醉剂 ———使犯人失去知觉,肌肉松弛剂———使犯人的心肺松弛,剧毒的氯化钾使心脏停止跳动。很多人认为,这是最人道的执行死刑的方式,也是目前美国最常用的行刑方式。2、电椅:当使用电刑时,犯人被绑到一个特制的椅子上,行刑一般由三人或更多的人执行,他们面前各有一个电按钮,实际上只有一个按钮是连在电极上的。这样安排是为了解除行刑人的心理负担,因为谁也不清楚究竟是谁按动了真按钮。3、毒气室:犯人被关进一间不锈钢制秘室里,当行刑开始时,行刑人打开一个阀门,液态氯化氢流到犯人坐的椅子下面的一个盘子里。接着向盘子里滴入氰化钾或氰化钠,从而产生氰氢毒气。目前,美国仍有几个州采用这种方式处死死刑犯。4、绞刑:这是其中一种最古老的行刑方式。行刑前,犯人必须量体重,然后根据体重给犯人的腿部绑上重物,这是为确保犯人能立即被绞死。绳索套在犯人的脖子上,然后撤掉犯人脚下的支撑物。5、枪决:这种行刑方式在西方国家没有固定的模式,大多数情况下,5名行刑人在犯人面前站成一排,向犯人开枪。为了确保行刑人不受到报复,其中一名行刑人的枪里没有子弹。这样,报复人即使知道5名行刑人的姓名,也难以分清到底谁的枪里没有子弹。
二、判死刑立即执行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刑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对于罪行极其严重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是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还是死刑缓期执行,取决于是不是必须立即执行。尽管判处死缓也是判处死刑,但判处死缓的罪犯除个别以外一般不再执行死刑。这样,对于罪行极其严重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是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还是死刑缓期执行,对犯罪分子来说往往是生死两重天。因此,在相关立法、司法解释尚未对“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作出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准确裁量犯罪分子是否属于“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从而作出选择死刑立即执行还是死刑缓期执行的判决,无论是对统一死刑的适用标准,还是发挥死缓在限制死刑适用中的重要作用而言,都具有非凡的意义。在我国,死刑的执行方式主要有您比较常听说的枪决、静脉注射。此外还有电椅和毒气室。判决死刑是针对的一些特殊案件,并且死刑在执行的时候,也是比较充满人性化的。不管如何,您一定要遵纪守法,切勿以身试法,后悔的时候也晚了。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
我们知道醉驾这一行为是违法犯罪行为,严重扰乱了社会的经济秩序
我们知道醉驾这一行为是违法犯罪行为,严重扰乱了社会的经济秩序,以及损害了他人或者是自己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这样恶劣行为,应该及时惩罚,防止已经犯该罪的行为人还继续犯同样错误。那么醉驾几年后可以考驾照?一、醉驾几年后可以考驾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饮酒驾驶: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
·
信用卡诈骗罪的构成条件是什么
使用伪造、作废的信用卡,冒用他人的信用卡或者对信用卡恶意透支,情节严重的话可能会触犯刑法,构成信用卡诈骗罪,那么具体来说信用卡诈骗罪的构成条件是什么?一旦符合该罪的要件,那么根据我国现行刑法规定,信用卡诈骗罪如何处罚?本文就上述问题介绍如下,帮助您更好地了解信用卡诈骗罪。一、信用卡诈骗罪的构成条件是......
·
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寻衅滋事罪是流氓罪的一种,其主体是满16周岁以上并能够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的自然人,人们经常将它与聚众扰乱罪相混淆,其都是对社会稳定造成危害的行为。本文将对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进行相关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
·
何为遗弃罪的构成要件?
日常生活中,弃婴的现象时有发生,这种行为不仅会受到社会的谴责,还会受到法律制裁。和其它犯罪活动一样,遗弃罪也有其独有的构成要件,只有这些条件符合了,公安机关才能以遗弃罪立案。那么,何为遗弃罪的构成要件?下面我们一起了解下相关法律知识。一、何为遗弃罪的构成要件?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被害人在家......
·
被宣告缓刑可以外出经商吗
要是罪犯被宣告缓刑的话,此时会有一定期限的考验期,而只有考验期满的,原判刑罚才会不再执行。具体在考验期内,罪犯的人身自由也是会受到一定的限制,那么此时是否可以外出经商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被宣告缓刑可以外出经商吗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劳动人事部联合发布《关于被判处......
·
拆除工程承包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拆除工程承包合同范本是怎样的?许多拆除建筑的工程都会进行招标,由中标的企业承包施工。在中标之后,施工企业会与发包方之间签订一份书面上的协议,对施工过程中的一些具体事项进行约定,在协议中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进行明确,以保障双方的利益。那么,拆除......
·
民法总则第三人欺诈签订的合同有效吗
民法总则第三人欺诈签订的合同有效吗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在生产生活中,越来越多的项目是由多方合作的情况下来完成的。为了确保双方的利益,也为了项目可以更好地进行,双方在进行生产前,一般都会签订合同。但是,很多......
·
诉讼离婚时举证是怎么进行的
夫妻中的一方依法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那此时除了要垫付案件的诉讼费之外,同时还要进行举证,即在民事案件中谁主张谁举证。那在诉讼离婚时举证该怎么进行才好呢?毕竟这是关系到自身利益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
·
深圳征地补偿标准青苗是哪些?
深圳征地补偿标准青苗是哪些?近几年来加快城市建设和拓展,政府依法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并按照被征地的用途给予适当的补偿。其中青苗补偿费是指国家征用土地时,农作物正处在生长阶段而未能收获,国家就应给予土地承包者或土地使用者的经济......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江苏
姜春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广东
魏向阳律师
副主任
13147094815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江苏
高峰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3年
13305191148
江苏
徐志勇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相关内容
·
南京法制现场栏目介绍
南京电视台《法制现场》栏目介绍、南京教科频道《法制现场》栏目......
·
潍坊律师:盗窃案成功办理
前期在某.办理了一起盗窃案件,成功使被告人获得缓刑,......
·
商品房包销中各方当事入之间的法律关系如何
就商品房包销来看,包销行为与销售行为中实际存在二三种法律关系: 1.开发商与包销商之间的包销关系。开发商以包销基价,将自己开发已经建成并符合销售条件的房屋或者是尚未建成但符合预售条件的期房,交由包销商以开发商的名义进行销售,在包销期满后,......
·
在我国请童工处罚规定是什么?
未成年人是国家未来发展的希望。所以,国家对未成年人的保护非常全面。目的就是希望未成年人能有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但是,现在社会上还是出现了很多的非法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的情况出现。其中最为频繁的就是很多的企业和用人单位招收童工,国家为了打击这种行......
·
房屋租赁合同如何续签?注意事项有哪些?
在房屋租赁合同即将到期时,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对租房合同进行续签。那么房屋租赁合同该如何合理的续约呢?下面在本文中将为您讲讲房屋租赁合同如何续签,要注意哪些问题。一、房屋租赁合同如何续签房屋租赁续约分为两种情况:1、原承租人要......
·
传播淫秽物品罪的辩护词
一、辩护词之无罪辩护辩护人认为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被告人不构成犯罪,指控其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并认定情节严重不能成立。1、某市的公安机关对本案没有管辖权,被告人架设网站未在某市进行,其服务器、提供......
·
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招标代理企业资质申报中弄虚作假行为的处理办法
实施时间:2002-02-10颁布单位:建设部建市[2002]40号第一条 为严格建筑市场准入管理,防止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招标代理企业资质申报中弄虚作假行为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企业资......
·
房屋鉴定机构如何判断房屋质量?
房屋鉴定机构如何判断房屋质量?一、房屋鉴定机构如何判断房屋质量在房屋未交付使用前可以找建设部门的质检站,房屋交付使用后一年可以找正规资质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鉴定。1、房屋质量鉴定要找当地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建设局监理公司或城乡建设工......
·
债权债务承接协议书该怎么写?
债权债务承接协议书该怎么写?1.相关法律知识:我国《合同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2、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如果......
·
技术贸易合同有问题的条款怎么办?
技术贸易合同有问题的条款怎么办?一、技术贸易合同有问题的条款怎么办对于技术贸易合同有问题的条款您可以选择拒绝接受。技术贸易是一种包括技术引进和技术输出的双向贸易,技术贸易的标的是技术,是技术供应方和技术接受方之间对制造某项产品,应用某项......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已经开过庭第一次是农行没有提供存单原件我撤诉第二次是在济南请
·
我要去公正吗?
·
车辆保险赔偿问题,车辆被追尾
·
法律见证书无效找谁赔,03年时
·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立案标san
·
请问一下律师,因贩*罪八号转入看守所,律师可以帮单独见一次吗
·
交通事故如何认定,一辆农用货车由北向南行驶
·
原生三胎因妻去逝后,又结婚生一胎,问男方算四胎吗?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
首页
找律师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