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刑事诉讼法举证责任的规定是什么?
首页
>>
法律知识
我国是一个法制社会,学法知社会的不断成熟,我国的各位各式各样法律界的不断的完善,从而来保证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其中刑法就是一部非常完善的法律,对违法犯罪分子有着严厉的处罚,其中就有关于举证责任的说明和规定,那刑事诉讼法举证责任的规定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第43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第45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这表明举证责任既是一种权利,也是一种义务,是司法机关工作人员的职责所在。除此之外,该法的第12条、46条、150条、162条,也是对证明责任的规定,这些规定均明确了证明犯罪构成的责任主要由公诉案件中的检察院承担,即由公诉方向法院提供证明被告人有罪的证据,不能提供或者所提证据不足以说服审判者信服,就要承担败诉的不利后果。审判中的举证程序是1997年《刑事诉讼法》对1979年《刑事诉讼法》修改的主要内容之一,它将由审判人员出示、宣读证据改为由公诉人、辩护人向法庭出示、宣读证据。这种举证的角色转换突出了公诉人、辩护人在法庭调查中的控辩作用,明显地增强了刑事庭审的对抗色彩,也表明了我国诉讼程序由职权主义向当事人主义转变的一个趋势。举证责任倒置是指提出主张的一方或称为积极主张的一方就某种事由,而由反对的一方承担举证责任。在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倒置的核心是控诉方不必就被控诉方是否存在犯罪事实进行举证,而是把这个责任分配由被控诉方承担。显然,举证责任倒置已经突破了“谁主张、谁举证”规则,与诉讼中不免除任何一方的举证责任而在控辩双方来回转移的所谓的举证责任的转移是有本质区别的。我国刑法中对一些罪名的规定体现了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如《刑法》第395条关于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规定,非法持有型犯罪的如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非法持有毒品罪等,职务经济犯罪中对赃款去向的说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包括刑讯逼供罪、非法拘禁罪、暴力取证罪、虐待被监管人员罪等,中介机构人员涉嫌的犯罪等等。其他需要举证责任倒置的方面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责任能力、精神状况等。如果只是消极的否定公诉方的举证,则不需要提供证据加以证明,只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积极主张某种事实时,如可以证明不在犯罪现场而是在其他地方,则需要证据来佐证。举证责任是指主张的一方或不为积极主张的一方,最后是乙方承担举证责任,你就是说秦法中关于举证责任的说明。就是在体现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从而来保障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不受到任何人包括国家机关人员的侵犯。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
新刑法毒品规定有哪些
毒品的买卖交易以及私自携带等行为都是会受到惩罚的,我们在进行量刑的时候,也是十分严格的。那么,关于新刑法毒品规定的法律条款有哪些呢?我们是如何进行量刑的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新刑法毒品规定新《刑法》第九条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五十一......
·
犯强奸罪的处罚具体是怎样的
我国法律对妇女权益的保护体现在很多方面,其中便包括对强奸罪的设立。强奸罪是针对男性的犯罪,其犯罪主体是特定的对象。根据法律的规定,犯强奸罪的处罚具体是怎样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犯强奸罪的处罚具体是怎样的根据刑法的规定,犯强奸罪的刑事处罚如下:1、犯本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
·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有哪些?
在我国,刑法是最重要的法律之一,相信没有刑法就没有现在社会的安定与和谐。刑法规范了人们的行为,起到了促进社会公平的作用。当然刑事案件的办理也是非常复杂的,需要公安机关去办理,那么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是什么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经过3个......
·
什么是盗窃与非法采矿罪?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矿物资源是属于国家所有的,企业单位若需要采矿需要得到国家机关的批准,否则是会构成非法采购罪的,但是有些旷工也会利用采矿的机会,非法盗窃矿物资源。在人们检察院审理案件时,该如何判定盗窃与非法采矿罪呢?一、什么是非法采矿罪(一)概念本罪是指违反矿产资源保护法的规定,未取采矿许......
·
刑事诉讼中哪些人适用回避
一、哪些人适用回避刑事诉讼中的回避,是指与案件本身或案件当事人有利害关系或者其他特殊关系的侦查、检察和审判人员,包括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不得参加本案处理工作的一项诉讼制度。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1条、第32条的规定,下列人员适用回避: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
·
传播淫秽物品罪的立案标准
一、立案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八十四条 [传播淫秽物品案(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一款)]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
·
交强险赔付金额限额是多少
交强险赔付金额限额是多少?交强险是每一位车主都应该买的,毕竟这是买的一份保障,而且交强险的保险费也不贵,每一位车主都能承受。如果发生交通事故,交强险赔付金额限额是多少?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解答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交强险赔付金额......
·
罪刑法定原则的派生原则有哪些
罪刑法定原则属于《刑法》中规定的基本原则之一,而在这个原则下面还有一些派生的原则,那么法律规定的罪刑法定原则的派生原则都有哪些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罪刑法定原则的派生原则有哪些(1)绝对禁止适用类推,但是不禁止......
·
如何确认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人?
如何确认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人?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人的确定(一)原......
江苏
徐志勇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浙江
温作团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3052261268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相关内容
·
上海离婚律师
上海离婚律师专注于婚姻家庭案件的研究,擅长处理因离婚引起的财......
·
丽水市各区县法律援助中心地址、电话一览表
丽水市法律援助中心(城东路)地址:城东路99号1层......
·
离婚后女方需要付抚养费么?
对于有孩子的家庭而言,夫妻双方离婚面临的问题不少,其中就包括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及抚养费支付方面。实际生活中,因为抚养费问题引发的纠纷也比较常见。抚养费是对孩子基本生活的保障,作为父母,都有这方面的义务。那么离婚后女方需要付抚养费么?接下来我们......
·
离婚单方不同意怎么办 哪些情况只能去法院离婚
在协议方式下离婚,要求男女双方都必须要自愿离婚,同时还要就离婚的相关事项作出约定,这样才有可能顺利的办理离婚登记,领取到离婚证。但现实中,可能出现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那么离婚单方不同意怎么办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一、离婚单方......
·
故意伤害罪的处罚是怎样的,怎么认定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在实践中很常见,指的是行为人在主观上故意对他人进行身体上的伤害,达到一定程度可能会构成犯罪的行为。那怎么来认定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呢?故意伤害罪的处罚是怎样的?现在将在下面的文章中为您具体的介绍相关内容。一、故意伤害罪怎样处罚1、故意伤害......
·
福建工伤鉴定申请书哪些注意事项?
秉承着安全第一的思想观念,在平时的生活和工作中,虽然很小心,但是也难免会偶有事故发生。在工作中发生事故,可以进行工伤鉴定来维护自己的利益,得到应有的赔偿。那么,福建工伤鉴定申请书哪些注意事项?下文我们为您进行总结注意事项:1、用钢笔或签字......
·
房地产买卖合同签约流程在我国是怎样进行规定的?
房地产买卖合同签约流程在我国是怎样进行规定的?最近几年我国房地产业越来越繁荣,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房地产买卖是一件十分常见的事情,通常情况下进行房地产买卖的话需要签订买卖合同,普通老百姓通常不知道房地产买卖合同签约流程在我国是怎样进行规定的......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条款,是否有效?
停工留薪期,也被称为工伤假,是指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时停止工作接受治疗,保持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的期间。确定员工的停工留薪期限和待遇,目前主要是依据现行《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即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定义及构成要件
1、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收益罪的定义及构成要件(1)客体本罪名在《刑法》分则中处于第六章第二节妨害司法罪中,因此,从一般客体来说,其犯罪客体为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本罪的具体客体,有人认为是“司法机关追索财物的正常活动”,也有人认为是“......
·
宁波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有哪些内容?
宁波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有哪些内容?宁波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促进政府行为公正透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府服务水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什么样子的算是故意不完成教育计划
·
咨询个人手写申明,购房,购房,之前手写了一个承诺购买该套房屋并在
·
我因为急用,所以需000块,不多,有没有那种小额贷款可以帮忙
·
结婚后老公自己买的房子,但是因为第二套房首付贵所以他写的他侄儿子的名字,现在想离
·
要求、归还礼金
·
房子要拆迁怎么赔偿,我的房子建于1980年
·
急需了解。,请问工伤保险中的赔偿里讲的\
·
于八月在天津塘沽开大车撞七十岁老人,住院二十天死亡,家属起诉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
首页
找律师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