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管制判决书怎么执行刑罚?
首页
>>
法律知识
所有的犯罪行为,必须受到处罚。如果犯罪,被法院宣判刑事判决书,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等刑事处罚。管制不同于其他刑事处罚,管制适用于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虽然不关押,但是要遵守一定的规定,比如报告、批准等。管制判决书怎么执行刑罚?
一、管制判决书怎么执行刑罚?
管制是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但限制一定的人身自由,由公安机关依靠群众来监督执行的一种刑罚方法。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由人民法院将判决书和执行通知书送到犯罪分子户口所在地或者常年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也可以委托犯罪分子户口所在地或者常年居住地的基层组织或者其所在单位的保卫部门协助执行。在执行管制时,执行机关应当向犯罪分子所在单位或者所在地的有关群众,宣布该犯罪分子的犯罪事实、管制的期间长短、对犯罪分子的要求等。被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执行过程中,必须遵守法律、法规,服从群众监督,积极参加集体劳动和生产;向执行机关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迁居或者外出必须报告并经过执行机关的批准。执行时间到期的,由执行机关通知本人,并向有关单位和群众宣布解除管制。
二、拘役怎么执行?
拘役: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的刑罚方法。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它具有以下特征:1、拘役是一种短期自由刑。拘役的刑期最短不少于1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所以,拘役是我国对罪犯予以关押、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三种自由刑中最轻的一种。2、拘役适用于罪行较轻,不需要判处有期徒刑,但需要短期关押改造的罪犯。3、拘役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所谓就近执行,是指由犯罪分子所在地的县、市或市辖区的公安机关设置的拘役所执行。
三、
与其他刑罚的并罚
如被告人犯两罪分别被科以有期徒刑和拘役刑、管制刑,即选择有期徒刑作为执行刑罚,拘役刑、管制刑、被有期徒刑吸收;如该被告人犯两罪分别被科以拘役刑和管制刑,则选择拘役刑作为执行刑罚,管制刑被拘役刑吸收。通过我们的介绍,您对于管制规定有了一定的了解。同时我们还为您介绍了有关拘役以及数罪并罚的执行方法等规定,拘役同管制一样,也适用于罪行较轻的犯罪人,但是需要关押。关于数罪并罚的罪行计算以及执行方法比较复杂,如有疑惑,可咨询律师。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
抢劫罪加重法定刑是什么
在抢劫犯罪当中,如果行为人具有加重情节的话,那自然肯定是要依法对罪犯从重做出处罚。一般情况下,犯抢劫罪的是在3-10年有期徒刑之间量刑处罚,那法律中对抢劫罪加重法定刑是如何规定的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探讨一下这个问题吧。一、什么是抢劫罪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胁迫或者......
·
拘役会开除公职吗,被判拘役可以监外执行吗?
拘役是刑事处罚当中主刑的一种,虽然强度没有有期徒刑大,但是也会留下案底,对犯罪分子日后的生活造成影响。现实中,要是公务人员被判拘役此时是否会被开除公职呢?我们将在下文中告诉你答案。一、拘役会开除公职吗?公务员被判处拘役会被开除。《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
·
嫖娼罪的认定方法是什么?
一、嫖娼罪的认定方法是什么嫖娼是否属于犯罪,不能一概而论,一般情况下,嫖娼属于违法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严厉禁止卖淫、嫖宿暗娼以及介绍或者容留卖淫、嫖宿暗娼,违者处十五日以下拘留、警告、责令具结悔过或者依照规定实行劳动教养,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
缓刑执行过程中是否会被撤销
缓刑一般是在法院判刑的时候同时作出的,此时只有那些符合条件的罪犯,才能被适用缓刑。而缓刑也有考验期,其实也就是缓刑执行的过程。那此时缓刑执行过程中是否会被撤销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缓刑执行过程中是否会被撤销我国刑法第77条规定了撤销缓刑的法定情形,即在缓刑考验期内,被宣告......
·
江苏省传销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在当今这个社会,经常可以从电视新闻中看到这样的报道,某人成功逃离某传销组织。您都知道,我国刑法上规定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但是可能很多人并不清楚该罪的具体规定。那么,江苏省传销罪量刑标准是什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江苏省传销罪量刑标准是什么这个问题以及与其相关的一些事项。一、组织领导传销......
·
个人股权转让如何交印花税?
个人股权转让如何交印花税???????个人转让股权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我们在股票交易市场上面交易,买卖股票时,证券公司会帮我们代扣代缴印花税,另外就是非股份制企业个人股权转让,这时一般情况是要签署股权转让合同,这个是印花税的缴税依据,按照合同约定的......
·
行为人闯黄灯违章吗
行为人闯黄灯违章吗众所周知,要是闯红灯的话肯定是属于交通违章行为,那要是行为人闯的是黄灯呢?此时闯黄灯违章吗?这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了。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闯黄灯违章吗《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
·
2023年违章停车扣分新规定是什么?
违章停车扣分新规定是什么违章停车扣分新规定是什么?(一)驾驶人在场处罚方法1、如果驾驶人在场,交警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驾驶人立即驶离。一般驾驶人只要快速驶离即可,没有罚款的处罚。2、如果驾驶人拒绝驶离,驾驶的车辆妨碍其他车辆、行......
·
《劳动法》有规定
《劳动法》有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具体来说,加班费的计算方法是怎样的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加班费的计算方法是怎样的根......
江苏
李乾溶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硕士
18602573957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福建
吕超律师
执业11年
13147094815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相关内容
·
六合合同律师
六合合同律师长期致力于合同法律事务的理论研究及实务工作,六合......
·
成都律师交通肇事罪成功辩护--全责重伤1人当事人获缓刑
唐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金堂县人民法院刑事......
·
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中介组织人员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是指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及其人员。不负责任,出具的证明文件有重大失实,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
·
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会确定主次责任,在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后保险
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会确定主次责任,在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后保险公司怎么赔偿?这个本不是一个法律问题,而是属于保险公司的理赔程序问题,其实您真正关心的是在发生交通责任事故后,怎么进行理赔的问题,今天为您搜集了关于保险公司理赔的相关资料,下面带您一......
·
邮电通信案件立案标准
邮电通信案件立案标准(发布时期:1990-02-26) 为了加强对邮电通信案件的管理,便于统计分析,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邮电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邮电通信案件立案标准。 一、邮电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私拆、隐匿、毁弃函件的,应予立案。一百件......
·
新婚姻法一方全额买房加名字离婚如何分割?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时废止。现在中国实行婚姻自由制度,人们自由恋爱,自由结婚,当然也包括自由的离婚,丝毫不受其他因素的影响,再也不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封建时代。所以现在的再婚率也逐步的提高,离婚之后再结婚,对于这......
·
黄浦区离婚房产纠纷如何处理?
上海市作为特大城市,人们生活压力大,离婚案件发生率也比较高。对于黄浦区市民来说,在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经常会因为房产问题引发矛盾。毕竟,黄浦区房产价值很高,双方都想获得更多的离婚财产。那么,黄浦区离婚房产纠纷如何处理?我们来听听我们的看法。一......
·
医疗纠纷起诉后鉴定还是之前鉴定
医疗纠纷起诉后鉴定还是之前鉴定一、医疗事故鉴定在起诉前申请吗可以在起诉前进行,也可以在起诉后进行。起诉前的鉴定可由医患双方共同委托当地医学会实施,也可以由医患一方要求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医学会鉴定。而起诉后,则只能由受诉法院委托。起诉前进行......
·
盗窃罪最高刑罚是什么 如何认定为盗窃罪
关于盗窃罪相信您都不会感到陌生,在现实生活中,盗窃、诈骗也说是经常可见的,而其中只有达到了规定的立案标准之后,那么才能被认定为犯罪,之后也才可以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那法律中规定的盗窃罪最高刑罚是什么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解答疑惑吧。一、盗......
·
公司股东变更要多久?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公司股东变更要多久?需要准备哪些资料???近期有朋友问公司的股东有变动,手续该怎么走?多久能办完?今天我们就来跟您讲解公司股东变更要多久这个问题。我们今天主要说的是内资企业中的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股东变更,公司股东变更的类别是分2种,公司股东......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我左手食指和中指没有了可以考摩托车驾驶证吗
·
请问物业管理公司可以停止服务吗?
·
我是农村特困户,一名侏儒症患者,1979年生,母亲生我时早逝
·
我想见你张律师。在这里我只能简单说一下。我是黄浦区乔家路西块
·
学校中途收回用益物权所剩债权如何计算
·
请问律师你们受理交通肇事逃逸案的追逃吗
·
是否可以向老板索要赔偿,我在上班时间上班地点
·
律师您好,我和朋友一起开人力资源公司,前段时间,他一直在外地送一批工人到各地,两个多月时间,后来说没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
首页
找律师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