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涂饰工程质量要求有哪些

首页>>法律知识

    涂饰工程质量要求有哪些?
  
  工程质量是施工单位的生命,不同的工程对于工程质量有着不同的要求。因此,涂饰工程质量要求也有着不同于其他工程的质量要求,人们需要在具体实践中依照该工程的质量要求进行施工。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相关的质量要求。
  
  涂饰工程质量要求
  
  一、清漆
  
  1、施工前选择好油漆材料品种、颜色,做好基层处理,严格按操作程序和遍数要求施工,保护好成品完全干燥后进行验收。
  
  2、木纹清晰、棕眼刮平,无钉眼外露,表面平整光滑。
  
  3、裹楞流坠皱皮大面无,小面明显处无。
  
  4、颜色均匀一致,刷纹通顺。
  
  5、不得有脱皮、漏刷泛锈。
  
  6、装饰线分色线偏差≤2mm(钢直尺)
  
  7、干实后手感及距被检验面1.5m处目测全数均应符合要求。
  
  二、混色漆
  
  1、透底、流坠、皱皮大面无、小面无,小面明显处无。
  
  2、表面平整光滑、均匀一致。
  
  3、不得污染其他表面。
  
  4、颜色均匀一致刷纹通顺。
  
  5、不得有脱皮、漏刷泛锈。
  
  6、装饰线分色线偏差≤2mm(钢直尺)
  
  7、干实后手感及距被检验面1.5m处目测,全数检验均应符合要求。
  
  三、水乳性涂料
  
  1、涂料和半成品均应在其有效期内使用。
  
  2、涂料工程新用腻子的塑性和易涂性应满足施工要求,干燥后应牢固。
  
  3、基层缺楞掉角处用1:3水泥砂浆修补,表面麻面及缝隙应用腻子填 平补齐。
  
  4、基层表面上的灰尘、污垢、原墙上的各种涂料应清除干净,泛碱部位宜使用酸性溶液中和清洗。
  
  5、腻子干燥后,应打磨平整光滑,并清理干净。
  
  6、表面平整,无掸粉、起皮、漏刷现象。
  
  7、无明显色差、泛碱、返色、刷纹。
  
  8、无明显砂眼、流坠、起疙、溅沫。
  
  9、涂料干实后手感及距被检验面1.5m处目测,全数检验均应符合要求。
  
  综上所述,涂饰工程质量要求根据涂饰工程的特殊性,对于工程的各个细节部分作出了详细的规定,详言之,根据清漆、混色漆以及水乳性涂料三种不同的涂饰分别规定了不同的工程质量。检验单位需要以此为依据认真检查工程存在质量问题。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劳动争议仲裁规则是怎样的
      劳动争议仲裁规则是怎样的劳动争议仲裁规则是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而制定的规则。因为我国正处于发展中国家的阶段。所以说劳动合同的签订就非常普遍。但是相应的出现劳动争议越来越频繁,劳动者和雇佣者之间的矛盾越来越深。那么劳动争议仲裁规则都是什么?《劳动争议仲裁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实现劳动仲裁......


·我们在找工作的时候会遇到许许多多的情况,其中入职后发现岗位不
      我们在找工作的时候会遇到许许多多的情况,其中入职后发现岗位不符算是一个比较常见的状况,我们签订合同之后公司就觉得我们是任由他们摆布的,他们就可以随意安排。其实不然,我们还是有许多办法来维护我们自己的权益。我们为你解答。一、入职后发现岗位不符如何维权很多时候我们都会遇到这种情况,我们与公司签订的是这......


·很多打工的人都有租房的经历,租房就要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
      很多打工的人都有租房的经历,租房就要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是合同的一种叫法,合同还有实践合同和诺成合同之分。那么有人就迷惑了,房屋租赁合同是不是实践合同,下面我们带着这篇文章来解答您心中的疑惑。租赁合同是不是实践合同一、什么是租赁合同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


·工伤认定期过了怎么办?
      劳动纠纷在当今时代屡见不鲜,特别是因工伤理赔问题所致的劳动纠纷。为了能更公平公正的处理这类纠纷矛盾,劳动仲裁机构在案件受理后就会要求对劳动者受损程度进行鉴定。但是工伤认定是有时限要求的,倘若工伤认定期过了怎么办呢?具体的解决办法我们将在下文为您呈现,请继续往下了解。一、过了工伤认定期该怎么办工伤后......


·劳动合同请求变更合同的期限是多久
      劳动合同请求变更合同的期限是多久劳动合同请求变更合同的期限是多久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就已经订立的合同条款进行修改或补充的法律行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变更也不例外。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只要双方当事人平等自愿协商,是可以协商变更合同期限的,即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变更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


·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费计算如何规定的?
      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费计算如何规定的?国家以转让或者租赁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招揽外商,是利用外资投资方式发展当地经济的重要举措。很多人不知道外商如何取得土地使用权,具体法律有哪些规定。那么,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费计算如何规定的?下面就让我们......


·在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我们发现很多时候都是由当事人自己
      在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我们发现很多时候都是由当事人自己亲自前往进行处理的,毕竟就事故的发生经过等情况,还是当事人了解的清楚一下。但有些时候可能当事人不方面亲自处理或者无法亲自处理,此时交通事故可以委托他人处理吗?要是你不清楚,可以一起在......


·上海离婚财产分割纠纷律师费用如何计算
      对于夫妻离婚的财产分割,需要有法律机构采取审核的措施,来确定夫妻双方的财产分割比例,同时在财产的分割过程中,需要离婚双方同时在场对整个过程进行有效的见证,同时夫妻可以在法律顾问机构申请律师对于法律机构的给出的结果做出合理的反对,但必须是在有......


·死刑执行后的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1996年3月17日修订)第二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



江苏 王奋永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4年
13952106950

江苏 赵洋洋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2年
14751692778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广东 魏向阳律师
副主任 
13147094815
⊙相关内容
·缙云县看守所
    浙江省缙云县看守所位于缙云县下双龙村,靠近下双龙村卫生室,缙......


·交通事故律师:交通事故责任书掉了怎么办
      拿到了交通事故责任书后没有保管好它,导致它丢失了的......


·员工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不发工资吗
      一般公司在聘用员工后都会让其适应一段时间,简称为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为一两个月时间,期间也是给你和给公司考虑的时间,公司会看你在试用期的综合表现而决定是否正式录用你,你也可以对公司进行考察,是否决定要留在本公司继续工作,您都知道试用期也是有工......


·最新云南省昭通市水富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年最新云南省昭通市水富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云南省昭通市水富县土地共有三类:  一类区片范围:向家坝镇,平均补偿标准:33476元/亩。  二类区片范围:太平镇、两碗镇,平均补偿标准:25560元/亩。  三类区片范围:其他区域,平均补偿标准:......


·强奸罪的量刑标准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


·北戴河新区机场路征地补偿是怎样的?
      北戴河新区机场路征地补偿是怎样的?近年,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是一个文化历史悠久的国家,很多地区都需要因应社会发展进行重新规划和改造,全国各地都纷纷出现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案例,当有了成功的案例后,其他地区都会参照案例来促成旧城改造。那么,北......


·工伤认定时效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劳动者在受伤后应尽快做工伤认定,及时进行工伤鉴定,以免伤情发生变化导致结果有偏差。工伤认定和鉴定是合法有效维护自身权益的程序,认定成功后可根据伤情结果一到十级不同的等级判定赔偿金额。若单位拒绝申请,职工可自行申请并将单位告上法庭。关于工伤认......


·附加刑的数罪并罚
      由于刑法对附加刑的数罪并罚问题规定过于简单笼统,导致在审判实践中具体难以操作,具体存在以下4个方面的问题。  1、罚金刑的数罪并罚问题。对数个附加刑同为罚金的如何决定应执行的罚金数额,虽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中规定了对......


·离婚房产赠与子女需要缴纳契税吗
      离婚房产赠与子女需要缴纳契税吗一、离婚房产赠与子女需要缴纳契税吗?如果赠与人和受赠人之间是直系亲属、姻亲的话,则免契税。如父母与子女之间或夫妻之间的赠与则免除契税。二、房产赠与法律特征(1)房屋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无偿合同赠与人自愿单方承担将房屋......


·离婚的方式
      离婚有两种方式:1.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三人合伙做生意,合作了一段时间。然后一方拿钱跑了,我应该怎么办。有合伙协议书 我现在应该怎么办
·如果一个人离婚了,他有没有什么记录的啊!
·我的建行卡不知道为什么突然被法院冻结了,也没有通知,但别的银行卡还能用,这是怎么回事啊?求解
·产后一年,公司要和我解除劳动合同
·交通故发生后,如果事故双方协商处理,责任各负。保险公司能正常理赔吗
·单位面临拆迁单位领导让员工自谋出路或者等待拆迁我选择自谋出路可以主张工资补偿么只在单位几前签过合同
·故意伤害罪,重伤二級,没做伤残鉴定,现在鉴定为伤残六級算不算新的证据
·我的挡案在黑龙江,户口在沈阳,办失业证在那办好,急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