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多次盗窃金额的认定标准,盗窃罪的量刑标准
首页
>>
法律知识
盗窃的目的主要是为了盗窃财物,符合刑法中盗窃罪的构成要件,就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多次盗窃也可能构成盗窃,那么多次盗窃金额的认定标准是什么,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多次盗窃金额的认定标准
(一)被盗财物有有效价格证明的,根据有效价格证明认定;无有效价格证明,或者根据价格证明认定盗窃数额明显不合理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委托估价机构估价;(二)
盗窃外币的,按照盗窃时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或者中国人民银行授权机构公布的人民币对该货币的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或者中国人民银行授权机构未公布汇率中间价的外币,按照盗窃时境内银行人民币对该货币的中间价折算成人民币,或者该货币在境内银行、国际外汇市场对美元汇率,与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进行套算;(三)盗窃电力、燃气、自来水等财物,盗窃数量能够查实的,按照查实的数量计算盗窃数额;盗窃数量无法查实的,以盗窃前六个月月均正常用量减去盗窃后计量仪表显示的月均用量推算盗窃数额;盗窃前正常使用不足六个月的,按照正常使用期间的月均用量减去盗窃后计量仪表显示的月均用量推算盗窃数额;(四)明知是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码号的电信设备、设施而使用的,按照合法用户为其支付的费用认定盗窃数额;无法直接确认的,以合法用户的电信设备、设施被盗接、复制后的月缴费额减去被盗接、复制前六个月的月均电话费推算盗窃数额;合法用户使用电信设备、设施不足六个月的,按照实际使用的月均电话费推算盗窃数额;(五)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码号出售的,按照销赃数额认定盗窃数额。盗窃行为给失主造成的损失大于盗窃数额的,损失数额可以作为量刑情节考虑。
二、盗窃罪的量刑标准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一千至三千元为起点。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二)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三万元至十万元为起点。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三)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为起点。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多次盗窃指两年内达到三次以上的盗窃行为,这就构成了盗窃罪,而多次盗窃的金额是盗窃的罪量刑的标准,所以,要根据实际情况分析,如果您还有疑问的,我们建议登录网站咨询专业的律师,能尽快帮助到您。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
有期徒刑最高判多少年,量刑情况有哪些?
在对犯罪分子进行处罚的时候,判处有期徒刑是最常见的,有期徒刑顾名思义就是有一定期限限制的处罚,那么您知道有期徒刑最高判多少年吗?现在,我们就该问题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有期徒刑最高判多少年有期徒刑的期限,在法律上的规定是:刑法第45条规定,有期徒刑的期限为6个月以上15年以下。......
·
减少酒托与诈骗罪的措施有哪些?
去过酒吧等场所的人们应该知道,在酒吧遇到酒托等是常有的事。可是,现实中很多人对于酒托相关的诈骗手段不太了解。那么,减少酒托与诈骗罪的措施有哪些?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酒托”诈骗类案件往往都是多人团伙作案,犯罪链分工明确,一般有策划者、“键盘手”、酒托女、服务员......
·
共同犯罪立功要怎么进行认定
即使是在共同犯罪当中,罪犯出于自身利益考虑也是可以有自首、立功、坦白这样的情节的,一旦认定的话,那法官在量刑的时候就要充分考虑到,然后从轻或减轻进行处罚。不过实践中,共同犯罪立功要如何认定才好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构成立功的条件有哪些立功,是指犯罪分子投案自首后,在主动交待自己的犯罪事......
·
行贿罪法律法规有哪些?
由于各级国家机关是人民行使权利的地方,故而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的职权是比较高的,存在着公民向国家机关的职员行贿,获取不当利益的情形,此时,经相关人士举报,相关司法机关会介入调查,发现符合行贿罪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时,会以行贿罪论处。行贿罪法律法规:一、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
·
刑事申诉的主体有哪些义务
刑事申诉的主体有哪些义务刑事案件中,无论是申诉的提起还是再审的提出,我国对主体都是做了较为严格的要求,其中刑事申诉主体主要是指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他们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要履行一定的义务,那么刑事申诉的主体有哪些义务呢?以下是具体介绍。一、刑事申诉的主体有哪些义务根据有关规定,刑事申诉主体义......
·
夫妻婚后协议书怎么写才有效果
一、婚后协议书怎么写才有效果(一)起诉书是引起诉讼程序的最基本的法律文书,起诉书的书写需要按照一定的格式书写,同时要在事实及理由部分将结婚的时间,婚后的情况,及不能再维持夫妻关系的理由写清楚。但一定要避免事无巨细全都写上的流水账式的书写方式......
·
续签劳动合同注意事项
续签劳动合同是指合同期满后企业与员工不终止劳动关系,在双方完全同意的情况下继续履行原合同确定的权利与义务的法律行为。续签劳动合同和订立劳动合同一样,应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
劳动争议仲裁中的证据认定
1.仲裁委员会应当根据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对证据进行审核认定,并据此认定案件事实。 2.仲裁过程中,当事人在申诉书、答辩状、陈述及委托代理人的代理词中承认的对......
·
关于农村离婚财产分割是怎样的?
在许多离婚纠纷中,导致争议最多的就是财产的分配问题。如果离婚的是农村地区的夫妻,由于农村地区的生产经营都是以家庭为单位,所以农村地区夫妻离婚在财产的分配上确实更为复杂一些。下面我们就通过以下文章为您详细介绍一下关于农村离婚财产分割是怎样的。......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江苏
朱效武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8年
18501560386
广东
魏向阳律师
副主任
13147094815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江苏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057336353
⊙相关内容
·
扬中讨债
扬中讨债律师致力于镇江扬中市及周边地区的欠款清收工作,常年代理......
·
湖州市有几个看守所?地址?电话?
浙江省湖州市位于浙江省北部,市区有湖州市看守所,下......
·
商品房预售登记是什么?
商品房预售登记是什么意思?商品房预售登记是一种不动产物权预登记,就是对将来会发生改变的物权进行登记。一般来说,商品房预售登记的手续都是由开发商办理的,作为购房人,只需准备好委托书、商品房购买登记表等相关资料,委托开发商办理即可。办理过预登记......
·
保险机构破产清算顺序是怎样的
保险机构破产清算顺序是怎样的,破产程序是怎样的?一、保险公司破产清偿顺序根据《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公司依法破产的,破产财产优先支付其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1、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2、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3、所欠税款;4、清偿......
·
强奸罪缓刑条件有哪些,强奸罪的量刑
缓刑是刑法中一种强制制度,适用缓刑的罪犯必须符合法律规定条件才可执行,而且很多犯罪行为是不能适用缓刑的,那么强奸罪缓刑条件有哪些?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强奸罪缓刑条件有哪些?1、强奸罪的犯罪嫌疑人......
·
交通事故出庭注意事项有哪些
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受害者或者其家属往往会把肇事者告上法庭,要求其赔偿损失,这个时候,肇事者作为被告,就要出庭答辩,那你知道肇事者出庭时应该注意些什么吗?这个问题,小便下文做了解答,供您阅读。一、开庭时记得带齐“五证”在开庭时的时候,被告往......
·
房屋面积出现误差该如何处理
在买房的时候一般是根据房屋的面积来计算房款的,此时房屋的面积除了公摊部分外,就是房屋的实际面积了,也可以叫做建筑面积。但事后测量可能会发现房屋面积出现误差,遇到这样的情况该怎么处理呢?本文马上为你解答这个问题。一、房屋面积出现误差怎么处理......
·
如何确定投标报价?
在评标过程中,投标报价在评标因素中所占的比重一般为30%~40%,个别项目高达60%。在实际招标中,如果招标人采购简单商品、半成品、设备、原材料,以及对其技术性能、质量没有特殊要求的物品,价格基上就是评标时的唯一考虑因素,在商务技术条件均满足招标文件......
·
离婚财产分割请问侓师费用如何计算?
当夫妻双方因为感情破裂或其他因素需要离婚时,就会涉及到离婚财产分割问题。对于一般社会民众而言,肯定不是十分清楚,这时候就需要向律师进行咨询或者聘请专业处理离婚案件律师为其打官司。那么离婚财产分割请问侓师费用如何计算呢?关于此问题,我们为您解答......
·
上市公司增资扩股方式主要有哪些
上市公司增资扩股方式主要有哪些公司如果想要融资上市的话,不是随随便便就可以的。我国公司法和国际金融体系当中都有着明确的规定,公司的市场份额和资产达到了一定的规模以后才允许公司进行上市。因此很多公司如果想要上市的话,那么增资扩股将是非常重要......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我是陕西省宁陕县江口镇,有一个叫汪蓓被新疆塔城警察带走现在下
·
律师好,我今天下午坐出租车的时候把手机丢了,等我发现的时候我
·
我是一名中专生。我们学校从上个月开始每次进教学楼就搜学生的身。搜到手机就会被没收
·
在群里玩11,后来上班了,叫群主帮忙玩,还能追回来吗
·
房屋租赁转租合同这样可以吗
·
拆迁中,庭院所占的土地面积有没有补偿?
·
科目三考试中有碰撞我我要赔偿吗会负全部责任san
·
想离婚男方不愿意离婚!无财产!有一个六岁孩子。上个月户口迁回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
首页
找律师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