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离婚男方要给女方多少抚养费?

首页>>法律知识

    夫妻双方如果选择离婚,对于孩子来说伤害是最大的,所以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应对孩子作出妥善的安置。孩子在父母离婚后会与其中一方生活,如果孩子随女方生活,男孩应支付孩子的抚养费。那离婚男方要给女方多少抚养费?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详细说明。
  一、离婚男方要给女方多少抚养费?
  (1)父母有固定收入的,一般以实际收入的20%-30%为限。负担两个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以上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比例。可以要求一次性支付。(2)抚育费的办法可根据父母的职业情况而定,原则上适应定期给付。但父母从事农业生产或者其他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稳定的固定收入的,可以按季度或年度支付现金或实物;特殊情况下,可一次性给付。对父母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务折抵子女抚育费。(3)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4)子女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子女,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的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子女满18周岁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如父母有给付能力,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但这类子女一般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完全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二、抚养费的增加和减少
  抚养费的变更包括增加、减少和免除三种情况。抚养费增加是子女在必要时提出的,除了因物价调整,原定数额难以维持子女生活所需;或子女升学、实际所需抚养费用超过原定数额以外;还可能因为子女身患疾病,抚养一方无力支付全部医疗费用;或有给付义务的一方经济收入显著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子女与其生活水平相差悬殊等。反之,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母方,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减免给付抚养费。 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由法院判决。一般情况下,支付给孩子的抚养费应为个人收入的20-30%。抚养费的支付可以一性次给付,也可以按月支付,给付期限直到孩子年满十八周岁为止。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夫妻离婚财产和子女一般如何分配
      现如今,夫妻离婚的现象十分常见。当夫妻双方因感情破裂决定走向离婚的地步之后,关于夫妻双方财产分配以及夫妻子女抚养的问题是比较复杂的,在这个过程中处理不好,则会产生很多矛盾和纠纷。我们将针对夫妻离婚财产和子女一般如何分配的问题为您进行说明。夫妻离婚财产和子女一般如何分配?(一)夫妻离婚财产分割方法......


·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权
      1、 A两周岁以下一般由女方取得抚养权。  对于两周岁以下的非婚生子女,考虑到其尚处于哺乳期或者更需要母亲的照顾,所以两周岁以下的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权一般归属于母亲。当然,这也不是绝对的,如果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也可以判决孩子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


·离婚协议可以撤销吗?
      1、在民政局办理了离婚登记,领取了《离婚证》之后,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就正式解除。如果夫妻双方只是一时冲动离婚,之后又后悔,那么他们只能去民政局办理登记复婚。签订离婚协议应遵照自愿、公平的原则,如夫妻任何一方以胁迫、威胁等方式强迫对方订立离婚协议,对方可以就财产部分主张撤销,该协议将依法被法院予以撤销......


·离婚后,户口怎么处理
      一、诉讼离婚(1)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2)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或调解书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写有何要求?
      离婚的时候,签订一份财产分割协议书,就可以防止因财产发生纠纷,而且这份协议只有符合法律规定,是具有法律效力,对双方都有约束力。那么,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写有何要求?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写有何要求?1)协议各方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住所......


·提前终止合同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是什么
      一般劳动合同里面都是具体约定了期限的,而在期限届满的时候才会终止劳动合同,但现实中却可能出现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况,而在提前终止合同的时候,单位也要可能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那此时提前终止合同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是什么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


·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吗?
      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吗?一、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吗1、投保人任何时候都可以解除合同。2、投保自由退保也自由。3、10天犹豫期退保没有经济损失。4、过了犹豫期退保只是退保保单的现金价值。保单的现金价值就是扣除保障成本和保险公司运作费用后的余额。......


·涉外合同法院管辖确定
      涉外合同诉讼法院管辖由涉外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财产所在地、或者代表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1)我国民事诉讼法中有关涉外合同诉讼管辖的其他规定因合同纠纷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


·二手房的房屋质量如何判断
      与新房相比,二手房的质量问题是许多购房者比较关心的问题之一,而要想对二手房的质量问题做出处理,首先还是应该知道这个二手房的房屋质量如何判断,这样才能确定是否真的存在问题。就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一、二手房的......



浙江 温作团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3052261268

江苏 姜春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江苏 杨晗璐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96265110

江苏 高峰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3年
13305191148
⊙相关内容
·宜兴市看守所
    江苏省宜兴市看守所位于宜兴市新街镇(靠近龙墅公墓),别称宜兴......


·乐陵 律师田树森对离婚案件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总结
      近来,乐陵律师田树森接待了很多就离婚案件进行法律......


·试用期合同和正式合同的区别
      试用期合同和正式合同的区别1、概念上区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


·监护人范围民法总则中条例有哪些
      监护人范围民法总则中条例有哪些?民法总则保障所有人的合法权益,经过不断的完善和修改,基本上能实现保证所有公民的权利。最新民法总则则进一步修改完善,对监护人范围有了进一步的修改,让更多人群受到法律的保护,修改的具体内容很多人可能不是很了解,......


·先履行抗辩权解除合同是否可以
      先履行抗辩权解除合同是否可以合同签订以后,只要合同的主体是符合法律规定的,那么该份合同就是双方维权的重要凭证。发生合同违约以后,也不一定所有的情况下,违约方都必须要承担法律责任。因为,国家规定在履行合同的时候,其实合同双方都负有一定的抗辩权......


·现役军人离婚财产分割
      因为军人对国家的贡献巨大,法律对于军婚有特殊的保护,对于离婚的条件要求都做了相关规定,那么对于现役军人离婚财产怎么分割,法律有没有规定呢?今天整理了关于现役军人离婚财产分割的相关资料,供您阅读了解。一、现役军人离婚财产分割对于军人离婚时财产......


·职务侵占罪的数额如何认定
      公司、企业工作人员要是对单位财物有侵占的行为,要想定罪处罚的话,就需要先对其所得的财产数额进行认定,也即对职务侵占罪的数额进行认定。那这到底是如何进行的呢?相信很多人都不太清楚,下面就让我们为您介绍吧。一、职务侵占罪的数额如何认定《最高人......


·婚前财产如何界定时间
      婚前财产如何界定时间一、婚前财产时间界定婚前财产,即夫妻一方婚前所有的财产。我国关于婚前财产的界定,是以结婚登记的具体时间作为时间界点划分的,而不是以同居的时间或办理酒席的时间作为婚前财产划分的时间点。二、婚前财产规定我国《民法典》第1062条......


·离婚后男方应给女方多少抚养费?
      我们知道,夫妻双方可能会因为感情破裂,最后通过离婚的方式来解决双方之间的感情问题,但是对于有孩子的家庭,他们不仅要面临着分割财产的问题,还要面临孩子抚养权的归属问题,孩子的抚养权,法院在审判时,通常都是考虑双方,哪一个更适合孩子成长。那么离......


·被羁押240天如何申请国家赔偿
      国家赔偿是国家对误判的受害者进行赔偿的行为,国家赔偿又可分为多个赔偿类型。那么如果被羁押240天如何申请国家赔偿呢?如果不考虑是否能申请到,只需要按照申请国家赔偿的程序按部就班的走下去就好了。但是国家赔偿申请的条件较为严苛,审核更是严格。下面就......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你好:我被贵县一家淘宝代运营公司骗了四万多元,想通过法律手段
·离婚后再婚怎样能不让对方知
·我该怎摸办,你好,你好,以你将来买房时名下实际拥有的房产数
·私人机构拖欠学生兼职工资
·女同志50岁退休包括哪些岗位
·您好,我想问一下,我父亲煤矿退休工人工龄三十以上,现
·五年前母亲因为父亲家暴离家出走,五年后父亲通过我的手机号给我
·您好,我13年给朋友担保个人借款朋友没还被起诉15年8月处理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