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犯交通肇事罪的条件有哪些

首页>>法律知识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法律中规定,犯交通肇事罪的条件有哪些呢?关键要查清行为人是否有主观罪过,是否实施了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等等。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犯交通肇事罪的条件有哪些
  1、构成交通肇事罪的行为要满足下列条件:(1)必须有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在交通运输中实施了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发生交通事故的原因,也是承担处罚的法律基础。(2)必须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3)严重后果必须由违章行为引起,二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虽然行为人有违章行为,但未造成严重后果,而且在时间上不存在先行后续关系,则不构成本罪。(4)违反规章制度,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必须发生在从始发车站、码头、机场准备载人装货至终点车站、码头、机场旅客离去、货物卸完的整个交通运输活动过程中。刑法修正案八在交通肇事罪后增设危险驾驶罪,危险驾驶罪为危险犯,不需要造成实际危害结果,只要行为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即构成本罪。危险驾驶行为同时构成交通肇事罪或者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不实行数罪并罚。2、交通肇事罪中的交通肇事行为的主体必须是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3、构成交通肇事罪中的交通肇事行为,主观上需基于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这种过失是指行为人对自己的违章行为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的心理态度而言。行为人在违反规章制度上可能是明知故犯,如酒后驾车、强行超车、超速行驶等,但对自己的违章行为可能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应当预见而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者虽已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造成了严重后果。
  二、犯交通肇事罪要满足啥条件
  交通肇事罪在交通运输活动中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1、必须有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在交通运输中实施了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2、必须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这是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必要条件之一。行为人虽然违反了交通运输管理法规,但未造成上述法定严重后果的,不构成本罪。3、严重后果必须由违章行为引起,二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虽然行为人有违章行为,但未造成严重后果,而且在时间上不存在先行后续关系,则不构成本罪。4、违反规章制度,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必须发生在从始发车站、码头、机场准备载人装货至终点车站、码头、机场旅客离去、货物卸完的整个交通运输活动过程中。交通肇事罪的入罪标准比较低,面临的处罚却一点都不少。如果驾驶车辆过程中发生了交通事故,也造成了比较严重的人身伤亡,我们建议您尽快聘请一位专业的辩护律师了解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应对。当然,即使在承担了刑事责任之外,也是不能免除民事赔偿责任的。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交通事故定损双方到场吗
      很多交通事故都会对车辆造成损害,而此时要想对受损的人作出赔偿,那么就要先对损失进行认定,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定损。那么交通事故定损双方到场吗?有些人可能因为一些事情,而不想去参与定损,这样是否可行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交通事故定损双方到场吗一般情况下是按标的车辆(被保险人)和三者车辆划分......


·太后悔交了社会抚养费能退回吗?
      我国是个人口大国,曾经为了能有效可控制人口增长速度而采取计划生育政策,并向那些不按计划生育的人群征收社会抚养费。但随着人口老龄化时代的到来及人口结构的改变,该生育政策也做出了相应的调整,各地区正逐步的将二胎政策推广开来。那么太后悔交了社会抚养费,还有退回的可能性吗?下面就由我们为您分析分析。一、二......


·安徽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规则是什么?
      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交警往往会根据现场情况和相关证据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我们都知道《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将会在后期理赔中起到重要作用。那么,安徽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规则是什么呢?今天,您就和我们一起来详细了解一下吧。一、安徽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指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


·购车签订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购车签订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现在路上的车辆越来越多,不少人也在加入有车一族。那么购车签订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呢,我们在购车时应该如何避免商家的购车陷阱,下面就让我们为您介绍一下在购车合同中我们需要注意的东西,以及一些术语带来的陷阱。一、合同中的注意事项1、车辆信息务必写详细明确约定汽车的品牌、汽车......


·交通事故残疾赔偿金该怎么算
      我国法律规定,当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时,应该给予对方相应的赔偿,比如:残疾赔偿金、丧葬费等。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交通事故残疾赔偿金该怎么算才好?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交通事故残疾赔偿金该怎么算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是指受害人因道路交通事故致残,不仅影响了其以后的生活能力,而......


·债务免除的法律特征
      1、免除为单独行为。2、免除为债权人处分债权的行为。首先,免除为债权人抛弃其债权的意思表示,如其内容不属于对其债权的抛弃的,则不是免除;其次,既然免除为债权人处分债权的行为,因而免除人应当具有处分该项权利的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


·收养年龄有限制吗
      收养年龄有限制吗一、收养的孩子有年龄限制吗收养的孩子有年龄限制。依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九十三条规定,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一)丧失父母的孤儿;(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因......


·交通事故的工伤认定申请时间是多久
      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出了交通事故的,这样的情况下也是有可能构成工伤,因此认定工伤并不是看是否在工作过程中或工作期间发生的人身损害。而交通事故工伤属于特殊的工伤类型,在很多方面都是不太一样的,那一般交通事故的工伤认定申请时间是多久呢?我们一起在下文......


·双边贸易合同包含哪些内容?
      双边贸易合同包含哪些内容?一、双边贸易合同范本包含内容(一)买卖双方名称(二)合同货物明细:货物名称、规格、包装及唛头、数量、单价、总值、装运期限、装运口岸、目的口岸。(三)付款条件、装运条件、装运口岸(四)不可抗拒事项的补充(五)双方盖章签字......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65833017

江苏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51782449
⊙相关内容
·南京合同审查律师
    南京合同审查律师提供合同拟就撰写、合同审查、合同审核、合同纠......


·最高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在南京什么地方?电话号码?怎么写信?
      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地址在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浦......


·上班漏打卡公司作旷工处理可以投诉吗?
      首先,员工上班漏打卡,公司对此做旷工处理时,需要先确定公司是否依照规章制度处罚,并且规章是否具备相应条件。  其次,按规定,公司的规章制度应该具备以下条件:  1、制定规章制度有民主程序  具体地,公司在制定规章时,经职工代表大会......


·破产清算申请书提交到哪些材料
      破产清算申请书提交到哪些材料企业运营不善导致的无法经营是可以到法院申请破产保护,之后进入破产清算申请破产的,但对于大部分人来说,对企业破产的申请所需材料肯定是不了解的,这样的话就无法准备好申请所需要的材料,反而会花费不少的时间和精力在处理材......


·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主体是谁
      现在的青年男女在结婚之前,一般都会就个人的财产办理公证,这主要还是为了避免日后夫妻就财产问题产生不必要的争议。但具体来说,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主体是谁呢?是不是未婚男女都可以呢?接下来,我们就为您详细解答这个问题。一、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主体是......


·怎样划分交通事故等级
      交通事故的等级是根据事故造成的损害后果进行划分的,包括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以及特别重大事故。不同的事故等级,意味着不一样的划分标准。下面,我们告诉您怎样划分交通事故等级。一、怎样划分交通事故等级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3术语和定义3.1重伤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包括重伤一级和重伤二级。3.2轻伤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


·逾期付款承担违约责任吗
      逾期付款承担违约责任吗(一)合同没有约定违约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4条第4款规定“买卖合同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或者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出卖人以买受人违约为由主张赔偿逾期付款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中国......


·双倍工资的适用情形包括哪些
      双倍工资并不是说你工作两年一直没有签劳动合同就给两年的双倍工资,我国其实对给付双倍工资是规定了相应的适用情形的,那到底双倍工资的适用情形包括哪些呢?可能很多劳动者都想了解这方面的内容,接下来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一、双倍工资的适用情形......


·追讨欠款的诉讼要哪些证据
      追讨欠款的诉讼要哪些证据生活中,遇到欠款方面的纠纷,多数人都会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而此时要想法院能够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那么就要提供相应的证据。究竟追讨欠款诉讼需要哪些证据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追讨欠款的诉讼要哪些证据根据《中华......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超速50℅以下怎么处罚,在省道5座的小车,如何处罚
·老板欠钱拖着不还,我是一名土建技术员
·承揽关系人身损害赔偿问题
·法律咨询,律师帮忙。,我在一个印染厂上班
·网贷借款2500借款期限8天,到期还款963这个是合法的吗?
·王律师您好,想请教离婚孩子抚养权及房产方面的问题
·这样的不给受理 他们的做法对吗
·家中直饮水水表收费方式是买水字,当卡没费了或者水表没电了自动关水停用我要是打官司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