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收受多少钱构成受贿罪?如何认定是否构成受贿罪
首页
>>
法律知识
有人行贿,那必然就有人在受贿。此时行贿的人构成行贿罪,而受贿的人构成的就是受贿罪。不过并不是所有的受贿行为都会构成犯罪,此时还要看具体受贿的数额是怎样的。那一般法律中规定收受多少钱构成受贿罪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收受多少钱构成受贿罪
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一)数额在3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3万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其他较重情节”,应予立案,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1.多次索贿的;
2.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的;
3.为他人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
(二)数额在2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的,属于“数额巨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涉嫌上述三种情形之一的,属于“其他严重情节”,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数额在30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数额在15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涉嫌上述三种情形之一的,属于“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如何认定是否构成受贿罪
1、行为人受贿的数额是否达到5干元。受贿的数额达到5千元的,构成受贿罪;而对于受贿的数额尚未达到5千元,情节较轻,一般应视为一般违法行为,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2、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他人索取财物的,不论是否为他人谋取利益,均可构成受贿罪。我国《刑法》规定,索贿的,从重处罚。
3、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同时具有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才能构成受贿罪。为他人谋取的利益是否正当,为他人谋取的利益是否实现,不影响受贿罪的成立。
4、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5、在一定情况下,国家工作人员的亲属,可以成为受贿罪的共犯,而无论该亲属本身是否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
这也提醒各位,对于一些犯罪,在没有达到立案标准的情况下,一般是不认为构成犯罪的,不过此时往往也会按照违法行为进行处理,给予行为人治安管理方面的处罚或者行政方面的处罚。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
无证驾驶拘留时间一般是几天
无证驾驶拘留时间一般是几天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规定,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无证驾驶机动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因此,无证驾驶如果被处以拘留,......
·
故意伤害罪怎样才能适用缓刑
法律规定,犯故意伤害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在满足缓刑条件的情况下,还是有可能适用缓刑的。下面,我们就故意伤害罪怎样才能适用缓刑的问题,为您做详细解答。缓刑适用条件:(1)犯故意伤害罪,法定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被告人积极赔偿......
·
聚众斗殴罪轻微伤赔偿哪些
我们每天有非常多丰富多彩的社交活动,然而并不是每一件活动都是令人开心愉悦的。在这些活动中,很有可能会因为您的意见不合或者误会的发生而出现斗殴等问题。那么聚众斗殴这个问题具体是怎样的呢?聚众斗殴罪轻微伤赔偿又会赔偿哪些方面呢?下面将为您详细讲解。一、什么是聚众斗殴罪?聚众斗殴罪,是指为了报复他人、争霸......
·
职务侵占罪金额怎样认定,如何确定职务侵占罪数额?
根据法律的规定,对于职务侵占的行为要求达到数额较大标准的,才能构成刑事犯罪,那么实践中是如何对职务侵占罪的金额认定的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一、职务侵占罪金额如何认定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必须达到数......
·
在我国非法集资罪主要抓什么人?
市面上有很多骗子谋骗普通老百姓,很多骗子就利用了非法集资这个方法为自己赚一大笔钱,随后就卷款逃亡。非法集资罪主要抓什么人这个问题就存在于老百姓们的生活中,许多人不知道非法集资罪抓什么人,接下来就为您介绍一下有关非法集资的问题,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一、在我国非法集资罪主要抓什么人非法集资构成犯罪的处......
·
有残疾的外国人能否在中国收养子女?
中国收养中心不为有智力残疾和有精神病残疾的外国收养人安排收养对象。对有其他残疾的外国收养人,中国收养中心将视情况区别对待。对生活能自理、具有抚养教育被收养儿童能力的残疾人,可以为其选择适当的收养对象。...
·
金融机构破产清算程序是怎样的
金融机构破产清算程序是怎样的金融机构破产清算程序:对于金融机构破产清算程序其实还是适用破产法的一般规定,但是以特别法律和行政法规无特别规定的事项为前提。下面是详述:一般来讲,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应该适用破产法所规定的程......
·
遇到债务纠纷去哪里起诉
遇到债务纠纷去哪里起诉一、债务纠纷去哪里起诉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25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
·
山东企业拆迁律师的收费标准是什么?
山东企业拆迁律师的收费标准是什么?包括山东省在内,各地律师收费都需要根据实际官司的类型、涉案金额等来收费,那么企业拆迁官司到底是行政官司,还是民事官司?1、在新条例实施前,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订立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属于民事合同性质,发生纠纷可依......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江苏
姜春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江苏
徐志勇律师
主办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相关内容
·
常州债务纠纷律师
常州债权债务律师为个人及企业进行债务追讨、债务清欠提供法律服......
·
南京海事法院成立,成为我国第11家海事法院
南京海事法院: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江苏路178号......
·
湖北省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都做了那些具体规定
湖北省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都做了那些具体规定湖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湖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在......
·
房屋所有权和房屋土地使用权的区别
房屋所有权和房屋土地使用权的区别购买房屋我们就拥有了房屋的使用权,由于中国当前的房屋资源紧张情况,国家对房屋的使用权方面制定有非常严格的规定,规定的内容中明确说明了房屋使用权和土地使用权之间的区别,说明了两者之间的不同和需要我们区分的内......
·
公司变更法人公章需要改吗
公司变更法人公章需要改吗在企业的经营过程中,会因为企业经营需要或发生了法定的法人必须变更的事由,公司会进行法人变更,公司变更法人需要准备什么资料,公司变更法人的流程是什么,公司变更法人公章需要改吗,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一、公司变更法人应准备......
·
我们每个人都是国家的一份子,都不是独立存在的。无论我们取得了
我们每个人都是国家的一份子,都不是独立存在的。无论我们取得了什么样的成就,获得了多少的利益,国家都应该有一份功劳。所以作为祖国的公民,个人所得税的缴纳是我们应尽的义务。那么年终奖个税申报的方法是什么?下面我们为您解答。个税申报的方法是什么......
·
合同有效期的约定
合同有效期的约定合同有效期的约定简单的讲,所谓的“合同的有效期”,在法律上称为“合同期限”,主要分为合同的生效和合同的终止。一、合同生效时间一般来讲,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如果没有约定生效的时间,一般认为是以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当......
·
离婚财产申报制度具体是什么?
在离婚案件中,关于财产分割以及孩子的抚养权分配是最为头疼的问题。而财产分割中,因为涉及到许多因素,最后的结果经常仍然不如人意。于是,就出台了离婚财产申报制度,以解决问题。那么,离婚财产申报制度具体是什么就由我们为您简答介绍。一、主要内容......
·
国有独资企业申请注册流程是怎样的?
国有独资企业申请注册流程是怎样的?一、国有独资企业申请注册流程是怎样的设立国有独资公司,一般要经过以下步骤:第一步: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第二步:递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及其相关材料,等待......
·
遇到离婚期间转移财产该怎么办?
在当代生活中,随着人们婚姻观念的趋于理性,离婚已经不是很不齿的事。在婚姻出现问题时,人们都会用离婚的方法及以解决。为了避免过大的财产损失,所以,常常会出现婚前转移财产的现象。那在实际生活中,如果遇到离婚期间转移财产,该怎么办呢?为此,我们在......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你好,我车停在停车位了,就是没按照箭头方向停,这也违法吗
·
监狱打生活费怎样转进去。
·
我在苏州市吴江区横扇镇工作,羊毛衫加工,私人作坊,于2018
·
拖欠工资 欠款
·
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能安排补休的,休息日上多的班算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算合
·
钱律师你好,我们几年前见过,现在又有事想麻烦你,之前有你电话
·
工伤合同,10级工伤后,10级工伤后。家里有事提前30天要求辞职
·
我在金华考到科目三现在我想转到湖南省怀化市可以吗?转过去需要什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
首页
找律师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