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挪用资金罪数额较大该如何认定和处罚?

首页>>法律知识

    挪用资金罪是指企业、公司及其他用人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擅自使用国家或公共财产的违法行为。对于挪用公款,拒不归还的,将处以行政拘留,那么挪用资金罪数额较大该如何认定处罚呢?在下文中为您详细介绍。
  
  
  
  
  一、挪用资金罪数额较大该如何认定
  
  挪用资金挪用本单位资金的行为,有一般的挪用本资金的违法违纪行为和挪用本单位资金的犯罪行为之分。区分二者之间的界限,我们认为,主要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分析:
  
  其一,挪用本资金的数额。这是衡量挪用本单位资金的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的一个重要方面,对于挪用单位资金罪中“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这两种情形来说,“数额较大”是构成犯罪的必备要件。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是否达到“数额较大”,就成为区分一般的挪用本单位资金的违法违纪行为和挪用单位资金罪的重要标准之一。对于挪用单位资金罪中“进行非法活动的”这种情况,虽然本法并未规定数额上的要求,但是,从有关的司法解释的精神看,挪用数额很小,社会危害性不大的,并不作为犯罪,而只是作为一般的违法违纪行为处理。
  
  其二,挪用本单位资金的时间。这是衡量挪用本单位资金的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的另一个重要方面。对于本罪中“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这种情况而言,“超过3个月未还”就是构成挪用资金罪的必备要件。在这种情况下,挪用本单位资金是否超过3个月未还就成为区分一般的挪用本单位资金的违法违纪行为和挪用资金罪的界限的重要标准之一。对于挪用资金罪中“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进行非法活动的”这两种情况,虽然本法中并无时间长短的要求,但是,如果挪用的时间很短,造成的社会危害性不大,可以作为本法第13条规定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情况,不认为是犯罪,作为一般的挪用本单位资金的违法违纪行为处理。
  
  二、挪用资金罪数额较大该如何认定如何处罚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挪用资金罪与挪用公款罪的界限
  
  挪 用资金罪根据刑法第384条的规定,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 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挪用资金罪与挪用公款罪在客观上都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资金的行为,在主观上都是挪用的故 意,有时犯罪对象也可能都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但是,这两种犯罪也有以下主要区别:
  
  (一)侵犯的客体和犯罪对象不同。
  
  挪用资金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使用权,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其中,既包括国有或者集体所有的资金,也包括公民个人所有、外商所有的资金。
  
  挪 用公款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款的使用权和国家机关的威信、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等,既有侵犯财产的性质,又有严重的渎职的性质,因此,本法将挪用公款罪规定本法 分则第八章的贪污贿赂罪专章中,而不是“侵犯财产罪”专章中。挪用公款罪侵犯的对象限于公款,其中主要是国有财产和国家投资、参股的单位财产,即国家机 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等所有的款项。
  
  挪用公款罪和挪用资金罪侵犯的对象不 同,客体不同,社会危害性程度也有较大的差别。刑法第384条规定的挪用公款罪在客观上的三种不同情形的排列顺序,与本条第1款规定的挪用资金罪在客观上 的三种不同情形的排列顺序不同,也说明立法者对这两种犯罪打击的重点的不同。在处罚上挪用公款罪也比挪用资金罪严厉得多。
  
  (二)犯罪主体不同。
  
  挪用资金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但国家工作人员除外。
  
  挪用公款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因此,本条第2款明确规定,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利有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的,依照本法典第384条关于挪用公款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综上所述,对于挪用资金罪数额较大的,应判断挪用时间,如果挪用的时间很短,造成的社会危害性不大,那么不构成犯罪,但挪用时间长,并用于个人使用的应当从重处罚。关于挪用资金的其他相关法律问题,您可以咨询我们网的专业律师团队。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单位犯集资诈骗罪的处罚是什么?
      近年来,集资诈骗开始盛行,而犯罪的主体也由以前的个人单打独斗变成了单位犯罪,单位集资诈骗的案例不在少数,作为单位犯罪,它的立案标准与个人立案标准大不相同,而且单位犯集资诈骗罪的处罚也和个人不尽相同,下面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单位集资诈骗罪的量刑情节。单位犯集资诈骗罪的处罚一、根据刑法第200条规定:......


·伪证罪法条是怎么规定的
      伪证罪作为一个历史悠远的罪名,是当前世界各国刑法中都有规定的一个罪名,我国刑法当然也不例外。我国《刑法》第305条对此罪做出了具体的规定,下面请跟随我们一起看看伪证罪法条是如何规定的吧。【伪证罪定义、量刑】第三百零五条【伪证罪定义、量刑】第三百零五条 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


·遇到诈骗犯罪怎么办,诈骗罪怎么量刑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我国对诈骗犯罪一直是严厉打击的,那么相关法律规定的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呢?请阅读下面的内容了解。1、尽量区分诈骗的种类,不同的诈骗类型可能起刑点不同。2、向公安机关报案:按照刑事案件的管辖规定,刑事案件一般在犯......


·高利转贷罪及其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行为人要是以谋取暴利为目的,而利用信贷资金紧张之机,采用各种手段套取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后高利转贷他人,这种行为就是高利转贷。那么,什么是高利转贷罪,其量刑标准又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什么是高利转贷罪(一)高利转贷罪的概念高利转贷罪,是指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


·传染病菌种扩散罪怎么判?
      依法治国是我国长期以来坚持的治国方针,在生活中我们遇到的各种问题和纠纷以及侵权行为都会依据法律来解决,来约束人们的行为不侵犯他人的权利,传播传染病是一种恶劣的行为,将会给他人造成严重的身体伤害,我国法规中有详细的说明,传染病菌种扩散罪怎么判?下面就详细介绍。一、传染病毒种扩散罪怎么判?犯本罪的,......


·用人单位未按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数额支付生育津贴,应承担何种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第五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法律、法......


·再次起诉离婚能离吗,再次起诉离婚的期限是多久
      再次起诉离婚能离吗,再次起诉离婚的期限是多久在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没有判决离婚的情况下,可能当事人还不会死心,就会再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那此时再次起诉离婚能离吗?这是当事人比较关心的问题,下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


·派出所泄露个人信息构成什么罪
      派出所是国家机关派出机构,任何向派出所打听个人信息的行为,都需要提供相关证明和身份材料的。但是,会不会出现派出所泄露个人信息,相信不少人也这么疑问过。派出所不会随便给别人提供信息的,除非是有人冒用别人证件,非法查询获取个人信息。具体的和我们......


·把离婚证弄丢了要怎么办
      现实生活中,不管是什么证件,其实当事人都是应该妥善进行保管的,毕竟日后自己也不知道会不会再用到。而对于想结婚证、离婚证这样比较重要的证件,更是要放好。实践中经常出现弄丢离婚证的情况,那离婚证弄丢了要怎么办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离......



江苏 周宏祥律师
副主任 执业14年
18651990859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广东 魏向阳律师
副主任 
13147094815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上海 唐敏峰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4年
18501560386
⊙相关内容
·南京票据律师
    票据纠纷是指票据持有人、出票人和前手因票据使用过程中而发生的......


·蒙冠斌为田某抢劫案辩护意见被采纳
      蒙冠斌律师于2012年5月23日受田某某的委托,为田某因涉......


·现在有很多公司,为了降低成本,所以在员工入职的时候,不提要跟
      现在有很多公司,为了降低成本,所以在员工入职的时候,不提要跟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事情,这样对于劳动者来说,就比较难证明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相应的劳动关系了,对此很多人提出入职一年公司没签合同是否合法,该如何索赔?下面给您简单介绍一下。一、入职......


·哪些会是交通肇事逃逸行为
      哪些会是交通肇事逃逸行为(一)什么是交通肇事逃逸?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70号令)》规定“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交通事故后,交通事故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驾驶车辆或者遗弃车辆逃离交通事故现场的行为。肇事逃逸的构成条件主要有:1、肇......


·最新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征地补偿标准辽宁省人民政府公布《关于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的通知》,由省国土资源厅统一印制下发,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专业拆迁律师就将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最新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您:  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土地共有......


·北京市公司跨区变更注册手续及流程
      北京市公司跨区变更注册手续及流程北京市公司跨区变更注册手续及流程一、第一步先办理营业执照1、到新地址所在地工商部门办理“移送企业登记档案通知函”,办理时需要带与新企业新办理所提供的资料一样,资料齐全当时就可取到“移送企业登记档案通知函”及《......


·企业兼并的债权债务怎么处理
      企业兼并的债权债务怎么处理一、企业兼并的债权债务怎么处理?《公司法》第175条规定:“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公司合并后,合并的各方公司的股东,取得经合并而存续或另立的公司的股东资格。最......


·无论是因为什么原因需要进行二手房的过户,此时在办理过户手续
      无论是因为什么原因需要进行二手房的过户,此时在办理过户手续的时候,往往都是需要当事人交纳一定的费用的,否则的话就无法完成房产过户。那您知道这个二手房过户的费用该怎么计算吗?具体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二手房过户的费用该怎么计算二手房......


·使用传来证据的前提条件
          第一,必须证明原件确曾存在过或现在仍然存在;      第二,必须证明副本或复制件是真实的,其制作方法、程序是合乎法律规定的;      第三,必须有不能提供原件的理由。  &......


·入职工资明细都是包括什么一、入职工资明细是什么?
      入职工资明细都是包括什么一、入职工资明细是什么工资表又称工资结算表,是按单位、部门编制的用于核算员工工资的表格,每月一张。正常情况下,工资表会在工资正式发放前的1-3天发放到员工手中。员工可以就工资表中出现的问题向上级反映。在工资结算表中,要根......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女儿21岁10月24日因2019年精神病没彻底好的情况下参与
·高律师你好,电动车相撞面部多处骨折可能鉴定上级别呢?
·1年前,和我打官司的人跑了,找不到他人
·拆迁分钱,您好,您好,我想问下。我家是公房(平房一间),
·我们是农村的对面的房子要做围墙把路堵死了,说地是他们的想围就围,请问地是自己的就不必留通道
·被不认识的人打,精神伤害怎么赔偿
·关于买房发现总价不对 不买可以吗
·本人宅基地存在纠纷,现不能建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