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离婚房产协议该怎么写?离婚房产协议有效吗
首页
>>
法律知识
很多夫妻在
离婚
的时候都会因为
房产
问题而产生争议,这种情况下就不能再通过协议方式
离婚
了,只能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官对
房产
的分配作出处理。不过话说回来,要是
离婚
夫妻可以就
房产
的分配协商一致,建议最好签订书面的
离婚
房产
协议。接下来,我们就来告诉您
离婚
房产
协议该怎么写。
一、
离婚
房产
协议是什么?
夫妻
离婚
时需要对各类财产进行分割,如果夫妻不能就财产如何分割达成协议,那么就必须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分割;如果夫妻可以通过协商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那就属于协议分割。
在协议分割
房产
的情况下,夫妻可以通过
离婚
房产
协议书来约定如何对
离婚
房产
进行分割。因此,
离婚
房产
协议书实际上就是夫妻对
房产
怎么进行分割所作的书面约定。
离婚
以后,
房产
的具体分割就是按照
离婚
房产
协议书进行的。
二、
离婚
房产
协议有效吗?
很多人会关心,
离婚
房产
协议书有效吗?如果
离婚
房产
协议书是无效的,法律不承认的,那不等于白写吗?
实际上,
离婚
房产
协议书是有效的。因为,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了,夫妻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对财产进行分割,即协议分割。在协议分割财产的情况下,只要不存在恶意损害债权人的行为,那么夫妻之间想怎么分割财产都是可以的。
离婚
房产
协议书也是如此,只要夫妻愿意,就可以在
离婚
房产
协议书中对
房产
的归属、分割方式等等作出明确约定,法律是承认
离婚
房产
协议书的内容的。
三、
离婚
房产
协议怎么写?
离婚
房产
协议书涉及到
离婚
房产
的分割,是关系夫妻切身利益的大事。因此,必须要慎重对待。如果
离婚
房产
协议书的内容中存在瑕疵或者遗漏,那么等到
房产
分割的时候,后悔都来不及了。
离婚
房产
协议书怎么写呢?当然,法律对此没有强制性的规定。从实践来看,
离婚
房产
协议书应当按照下述范本书写:
(一)
离婚
房产
协议书怎么写?
离婚
房产
协议书内容有什么?
一般来说,
离婚
房产
协议书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
离婚
房产
分割协议书首先应该有当事人及其婚姻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身份证号、结婚时间、生育子女时间个数、
离婚
原因。
2、必须有双方同意
离婚
的表示,不以
离婚
为目的签订的协议书,不叫
离婚
房产
协议书。因此,如果双方未能
离婚
,则
离婚
财产分割协议无效。
3、所需分割的
房产
的具体情况,面积、地址、门牌号、产权证书等等情况。
4、对夫妻
房产
如何分割的具体描述,如,
房产
归属于哪一方,并对另一方有何种补偿。如果不是一处
房产
的,则需要对每一处
房产
都要进行详细分割。
5、
房产
何时分割,交付方式。未取得
房产
的一方何时搬出该房屋。
6、违反协议的责任,违约金的数额及时间要求,双方发生争议时的解决方式。
(二)
离婚
房产
协议书怎么写?应当注意什么?
离婚
房产
协议书事关重大,夫妻在签订
离婚
房产
协议书的时候,应当注意以下内容:
1、必须是双方自愿签订的。因为协议分割财产,本来就是在夫妻双方协商的过程中对财产进行分割,如果存在胁迫、要挟、欺骗等手段,那么这就不属于协商的结果,因此会导致
离婚
房产
协议书无效。
2、必须是双方亲自签订的。如果
离婚
房产
协议书的不是夫妻亲自签订的,那么如果发生纠纷,就可能导致法院判处
离婚
房产
协议书无效。
3、必要时可以进行公证。公证过的
离婚
房产
协议书具有更强的法律效力,在发生纠纷后,法院也更倾向于采纳
离婚
房产
协议书的内容。
总之,在
离婚
的时候对
房产
进行分割是大事,关系着双方的利益,而要是可以协商分配
房产
的话,自然是最好的了,不过,这个时候也不要忘了签订书面的
离婚
房产
协议书。另外,在签订该协议的时候也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作出,以免导致协议无效的情况出现。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
二手房买卖纠纷法律规定具体包括哪些?
随着我国二手房交易规模的扩大,二手房买卖纠纷案件也多有发生。其中引发纠纷的因素很多,如一房多卖、房屋质量出现问题、合同定金条款不明确等。对于纠纷的解决,我国也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指导。那么二手房买卖纠纷法律规定具体有哪些条文?下面我们就通过我们罗列一篇司法解释来了解一番。二手房买卖纠纷法律规定具体包......
·
办假离婚证买房属夫妻共同财产吗
现代社会很多人被利益蒙蔽了双眼,还有很多人因为一时贪图一些小便宜,因为蝇头小利而给自己带来极大的危害,给自己的生活带来困惑。许多人就因为钻了二次购房政策中的一些漏洞导致自己受到极大的困惑。办假离婚证买房属夫妻共同财产吗,这个问题不知道使得多少人的生活都受到了影响。用假离婚证买房,这房子还属于夫妻共同......
·
房屋租赁的流程是怎样的,租房有哪些流程
严格来讲,租房也是有程序要求的。有租房需求的人可以按照这套程序来租赁自己满意的房屋。但究竟这个房屋租赁的流程是怎样的呢?可能很多人不是很清除,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介绍一下。(一)确定预租区域首先,租客要明确换租房想实现的具体条件,如选择与工作单位近的区域、重点商圈附近或者交通便利的小区,以公交出行为......
·
离婚房屋能不能给孩子 离婚房子给孩子有什么风险
一、离婚房屋能不能给孩子离婚时,房屋产权纠纷一直是最难协商的问题。很多夫妻由于不愿把房子给另一半,而自己一时又无法拿出足够房屋折价款,选择吧房子过户给孩子。那么,这样做可以吗?会不会有什么风险?夫妻婚后所买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共同房产与孩子无关,如果夫妻双方均同意,可......
·
房产转让合同书怎么写?
房产转让合同书怎么写?房产转让时指房屋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拥有人将房屋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以合同的方式转让给第三方,房产转让一般是指门面的转让,房产转让合同也属于转让合同的一种。那么,房产转让合同书怎么写?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范本,为您解答疑惑。房产转让合同范本本协议双方当事人:转让方(以下简......
·
虽然国家交通局严查酒驾,但是仍然有人还是致法律于不顾,致自己
虽然国家交通局严查酒驾,但是仍然有人还是致法律于不顾,致自己的生命于不顾,选择酒后驾车。酒驾被交警查到是要处罚的,若是酒后驾车造成人员伤亡是要进行刑事案件的审判的,醉驾审理时间有长有短,简易程序大概20天能够出结果。如果醉驾审理期间走了有什么......
·
对工伤鉴定结果不服在次鉴定要多久
对工伤进行鉴定是劳动者身体遭到损害时的正当措施,有助于进一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工伤鉴定结果并不总是符合我们对自己受损害程度的认知。那么如果对工伤鉴定结果不服在次鉴定要多久呢?现在就有我们来为您解答一下。对工伤鉴定结果不服在次鉴定要多久......
·
劳动争议必须先调解吗?
劳动争议必须先调解吗?在我们的职业生涯中如果与用人单位发生了不可调和的矛盾或者权益受侵犯,寻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帮助是个不错的选择。在进入劳动仲裁之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会根据争议案件进行调解,尽可能的将双方的矛盾化解。那么劳动仲裁部门处理......
·
签三年劳动合同试用期是多久
简单来说,试用期就是试用的期限,而法律对劳动者的试用期作出了比较明确的规定。那么,在法律上,劳动者的劳动试用期一般是多久呢?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是3年期限的劳动合同,那么此时的试用期又该如何约定?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一、签三年劳动合同试......
江苏
姜春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56899334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
13016625942
⊙相关内容
·
南京市浦口区律师
南京市律师为南京市浦口区个人和企业提供优质法律服务,服务范围......
·
两次诉讼离婚,法院最终判决解除婚姻..,我方当事人脱离苦海(平凉律师)
案情简介:原、被告于1992年10月,经人介绍认识......
·
约定补偿费用低于法律规定标准的竞业限制协议是否有效?
竞业禁止义务是对负有特定义务的劳动者的权利限制,即规定劳动者从原用人单位离职后,在一定期间内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原用人单位有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根据《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负有保守商业秘密义务的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
·
商标许可的类型有哪些,商标许可怎么分类的
商标许可的类型有哪些,商标许可怎么分类的企业许可他人使用注册商标,通常是以订立使用许可合同的方式,即发放许可证。在使用许可关系中,商标权人或授权使用商标的人为许可人,另一方为被许可人。实际中,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有的是独立的许可协议,也有相当一......
·
股权转让协议公证如何办理?
股权转让协议公证如何办理?一、办证程序1、申请和受理当事人办理股权转让协议公证,应先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公证处审查后,决定受理或不受理。2、审查公证处受理当事人的申请后。当事人需向公证处提供有关材料(附后)。公证处依据有关法律、法......
·
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与赔偿的区别
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法规中,有大篇幅的关于经济补偿和赔偿的规定,这两个词看似近似,其实还是有些许差别的,那么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与赔偿的区别是什么?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与赔偿的区别一、经济......
·
交通事故六级伤残鉴定的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当中的伤残等级也是分为了实际的,但这肯定与工伤事故和医疗事故中的伤残标准内容不同。其中六级伤残算是比较严重的伤残了,但也是要经过鉴定之后才能确定是否属于六级伤残。那么交通事故六级伤残鉴定的标准是什么呢?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1、......
·
聚众斗殴罪的定义及构成要件
1、聚众斗殴罪的定义聚众斗殴罪是指为了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纠集众人成帮结伙地互相进行殴斗,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聚众斗殴罪侵犯的客体是所谓公共秩序,不应简单地理解为公共场所的秩序。......
·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支付方式有哪些?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 探望权如何保障?
抚养费的给付方式一般有两种:按月给付和一次性给付。按月给付是一方收入较为稳定,按月给付更有利于保障子女正常的生活。一次性给付是一方收入不稳定或者居住地不固定,可能存在长期拖欠抚养费的情况下使用的一种支付方法。离婚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
·
因劳动者过错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还承担支付二倍工资的责任吗?
完全忽视劳动者对未订立劳动合同是否存在过错而认定用人单位支付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可能造成显失公平的情形。故在特殊情形下,确因劳动者过错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比如劳动者属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人事管理部门负责人或主管人......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倪律师你好,我是一个待岗在家的人,老板也和我说好在家
·
长葛市监狱在哪里
·
起诉离婚,原因小孩的爸不负责任,不赡养小孩
·
我的右手食指受伤,上节不能动*,请问能赔偿多少钱
·
未购买保险,我们公司在东莞
·
当时我从西向东行走,一电动车突然把自己撞飞起来摔在地上,爬起
·
病退和工伤退休在退休后的待遇上
·
实习生没有签合同也没有协议做了差不多一个月去说不做了她说没有工资叫我们自己去问劳动局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
首页
找律师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