胁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被胁迫参加犯罪的人,胁从犯是我国刑法的独特体例。 它有两个特征:一是在主观上行为人虽然明知自己实施的行为是共同犯罪行为,但从其内心而言,行为人本不愿意或不完全愿意参与共同犯罪,只是由于受到他人的暴力威胁才参加了共同犯罪。二是在客观上行为人虽然参与了共同犯罪的实施,但是其犯罪行为显得比较消极,缺乏积极主动精神。对于胁从犯,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
上海 邱国开律师 |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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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 赵洋洋律师 |
副主任 执业1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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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 范志强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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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 张逸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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