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夫妻离婚财产必须平分吗?

首页>>法律知识

    不知何时,离婚这样的事情已经越来越能够引起多方的矛盾。在处理离婚事情上,离婚财产分割是最容易激化矛盾的一个关键所在。现实生活中,导致夫妻离婚的原因很多。并且在婚姻生活中,夫妻各自都有自己的发展和经济收入。很多人在离婚后,会有这样的疑问:夫妻离婚财产必须平分吗?我们这就为您详细解答。
  
  
  一、夫妻离婚财产必须平分吗?
  
  夫妻离婚时,所要分的,所能分的只有夫妻共同财产
  
  其中:共同财产有两种情况:
  
  (1)当夫妻之间就财产有协议的,根据财产协议中约定的共同部分进行分割。
  
  (2)当夫妻之间没有财产协议的,按法律规定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分割原则:夫妻共同财产均等分割。但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对财产形成所做的贡献大小等原因,也可以有所差别。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一)男女平等原则
  
  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
  
  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四)给予补偿原则
  
  依《民法典》规定,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此条规定是指依法分割夫妻财产时,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可向另一方要求补偿,补偿是从分割后的财产中支付,分割的财产不足支付的,从其个人财产中补足。
  
  (五)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就是指在一方存在过错的时候,离婚财产分割照顾无过错方,及对无过错方对分财产。此项原则根据地区的实际操作不同,没有明确的定论。主要还是看法官是否认可此项分割标准。
  
  三、离婚财产分割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登记离婚后可以提起诉讼的情形
  
  我国法律规定了两种离婚形式,一是登记离婚,二是诉讼离婚
  
  两者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但登记离婚对财产的分割仅体现当事人的意志,婚姻登记机关对其仅作形式审查,财产分割的内容未经国家公权力的认可,当事人事后有异议甚至反悔的,仍然享有诉权;另外,协议中未作处理的的财产,当事人当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登记离婚后可以提起诉讼的情形包括:
  
  1、离婚协议中漏分夫妻共同财产;
  
  2、登记离婚后,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中对财产的分割约定;
  
  3、登记离婚后,一方对离婚协议中对财产的分割约定返悔,要求变更或撤销原财产分割协议;
  
  4、登记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行为或伪造债务侵占财产,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或处理债务。
  
  (二)诉讼离婚后可以提起诉讼的情形
  
  诉讼离婚后,当事人对法院生效后所涉及的财产已无诉权,当事人不得再次提起生效的法律文书中已经处理的财产进行分割的诉讼,而只能通过申请再审的途径。对于离婚诉讼中忽略的财产,漏审、漏判的财产,则可以提起诉讼。因此,诉讼离婚后,可以提起财产诉讼的情形包括:
  
  1、诉讼离婚时漏分的夫妻共同财产;
  
  2、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行为或伪造债务侵占财产,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或处理债务。
  
  您要知道,夫妻离婚,财产平分的只有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的那一部分。至于哪一部分是共有财产,我们也为您进行了介绍,您可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参考。在财产分割上,有些情况下,比如像房子这样的不动产,可能就不是双方共有财产,自然不会进行平分。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起诉离婚后怎么调解 诉讼时如何通过调解离婚
      调解是诉讼中的常备程序,诉讼离婚的常常会在诉前先行调解,调解的也有一定的步骤,那起诉离婚后怎么调解?在经过法院调解的情形,可能会出现三种结果,就包括调解和好、调解离婚以及调解失败。其中出现调解失败之后,才会依法对案件作出判决。一、起诉离婚后怎么调解离婚案件是指审判人员在调解开始和结束时,均认为原、......


·婚前房产拆迁安置,离婚时如何分割?
      1、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可在离婚纠纷中请求分割。夫妻一方在婚前取得(即夫妻一方签订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协议的时间先于婚姻关系成立时间)的房屋征收、拆迁补偿以及用该款项购买的房屋,是该方的个人财产,不在离婚财产分割的范围内。居住房屋征收、......


·公告离婚的几点问题
      公告离婚是当事人在起诉离婚后,人民法院经过调查后,另一方处于下落不明状态,人民法院采取公告形式送达相关的法律文书,在公告期满时,被送达人仍未到庭应诉,人民法院将按照缺席程序进行审理,依据审理查明的事实作出判决。1、证实受送达人处于下落不明或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转交送达无法送......


·子女抚养协议书如何写
      子女抚养协议书如何写子女抚养协议书甲方(男方):乙方(女方):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住址:住址:鉴于:(1)甲乙双方于_____登记结婚,_____离婚;(2)甲乙双方现有需抚养的未成年子女____;现因现实生活情况变化,甲乙双方就子女抚养相关问题经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等法律法规,......


·离婚是否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准予夫妻离婚的依据,就是认定夫妻之间感情确已破裂。而现实中,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因素多半都是一方在婚姻关系中存在过错,由此让夫妻最终走到了尽头。那么这种情况下离婚是否可以要求损害赔偿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新《民法典》规定有过错方须为自己的重大过错行为在支付离婚代价的同时还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集资诈骗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有什么区别
      很多犯罪行为时有相似性的,比如集资诈骗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这两个违反的行为,这两个都是大量占用了他人资金,但是法律上在判罪、量刑上有一些区别。那么,集资诈骗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有什么区别?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来了解下具体的内容吧。两者的区别主......


·想离婚对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抚养孩子无疑是婚姻中夫妻双方需要共同面对的很重要的一个环节。而离婚时夫妻双方也面临着抚养费的给予与接受,离婚时的抚养费就成了许多怨偶所争执不休的问题。有些人想要离婚却担心得不到应得的抚养费,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就具体地研究研究想离婚对方不......


·中小企业融资借款比率低的原因是什么?
      中小企业融资借款比率低的原因是什么?由于中小企业融资能力不足,中小企业融资借款比率低也很好理解,要加强中小企业的方方面面的建设,不免会向其他地方借款,这就需要了解中小企业融资借款比率低的原因了,了解了就好想办法处理这方面的问题。以下就是对此......


·刑事案件申诉基本程序是怎样的
      进行刑事申诉是一种救济当事人权利的途径之一,但刑事申诉往往针对的是已经生效的判决。同时法律对此也是规定了较为严格的刑事案件申诉程序的,那到底刑事案件申诉基本程序是怎样的呢?详细内容请阅读下文了解。一、刑事案件申诉基本程序是怎样的1、刑事申......



江苏 徐志勇律师
主办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江苏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51782449

江苏 朱效武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8年
18501560386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相关内容
·江宁交通事故赔偿
    江宁交通事故赔偿律师熟悉南京市江宁区交通保险理赔责任认定、伤......


·潍坊刑事律师:为抢劫案、强制猥亵案辩护
      2019年,本人办理了一起被告人涉嫌抢劫罪、强制猥亵罪数......


·聘任合同是怎么写的,最新聘任合同范文
      一般在对方不具有劳动者主体资格的情况下,公司若还需要聘用的话,那此时一般与其签订的都是聘任合同,而不再是劳动合同。这里的聘任合同是劳务协议的性质,但在合同中也应当将相关的内容约定清楚,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那这个聘任合同是怎么写的呢?我们马上......


·房地产行业在最近几年发展的势头越来越好,越来越多朋友也准备投
      房地产行业在最近几年发展的势头越来越好,越来越多朋友也准备投身建筑行业。那么,您在签订了建设合同且发生纠纷后,往往就会涉及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的审计问题。今天的我们就带您来了解一下具体审计方法,希望能帮助您对理解合同纠纷审计有所帮助。一、什......


·质押合同范本是什么?质押合同的内容是怎样的?
      质押合同范本是什么?质押合同的内容是怎样的?质押合同范本质押合同出质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传真:____E-MAIL: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职务:_____质权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地址:......


·对于入职的新人而言,找到一份心仪的工作当然是最好的事。但是,
      对于入职的新人而言,找到一份心仪的工作当然是最好的事。但是,由于是新人,因此在许多问题上都懵懵懂懂不太清楚。不仅是工作问题,还有入职工作时接触的合同文件等。那么,签入职劳务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呢?律师我们为您解答。一、查明必备条款  根据......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立案标准
      1、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立案标准根据刑法第153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走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涉嫌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5万元以上的,应当予以立案。......


·厂里不给高温费怎么办?
      工人在辛勤劳动的同时,也会享受到各种劳动保障和福利待遇。在高温天气,户外工作的工人可以拿到一笔高温费,这是国家强制规定的。可是有些小工厂为了控制成本,并不给工人发高温费,这种行为是对工人权益的伤害。那么厂里不给高温费怎么办?下面我们给您出出......


·保险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1、保险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涉嫌下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个人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2)单位进......


·肇事者处理交通事故要注意什么
      针对不同的当事人,在实际处理交通事故的时候,采取的方式不同,而此时需要注意的地方也是不一样的。那对于肇事者来讲,一般肇事者处理交通事故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接下来,我们就为你做详细解答。一、肇事者处理交通事故要注意什么事故发生后肇事......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离婚后男方要我将户口迁走 我现在没有地方落户 我该怎么办
·一方驾驶电动四轮轿车,一方驾驶电动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后,
·我和老婆离婚一年多才发现离婚时她已经怀了别人的孩子可以起诉吗
·一个私人开的装修公司在我门市上赊欠了很多材料款他们本人给我签了自己的名字摁了手印而且还说好了每月付我
·你好快递公司没有营业执照只有转让合同能开
·网上被骗了四万,说还钱,过了三个月都没回复,微信号码都被拉黑
·老板少发工资怎么办
·这个伤怎么赔偿?,本人上个月末在一处建筑工地工作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