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工程质量检测标准是怎样的

首页>>法律知识

    工程质量检测标准是怎样的
  
  现代社会对于建筑工程的质量要求很高,在施工过程中注重施工技术以及建筑材料的质量要求,在竣工之前会根据工程质量检测标准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测、评定,确定质量合格以后才能够正式投入使用。具体标准下面我们一起来看。
  
  一、工程质量检测标准是怎样的?
  
  建筑工程应按下列规定进行施工质量控制:建筑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和设备应进行现场验收。凡涉及安全、功能的有关产品,就按各专业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规定进行复验,并应经监理工程(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检查认可。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检查。相关各专业工种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并形成记录。未经监理工程(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检查认可,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按下列要求进行验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本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建筑工程施工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
  
  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是什么?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是指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设计文件,对建设工程的材料、构配件、设备,以及工程实体质量、使用功能等进行测试确定其质量特性的活动。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国质量检测活动实施监督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质量检测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并负责检测机构的资质审批。市、县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质量检测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一)检测机构
  
  检测机构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分为见证取样检测机构和专项检测机构。专项检测机构根据检测项目又分为: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
  
  (二)检测机构资质要求
  
  检测机构资质的要求包括以下3点:
  
  专项检测机构和见证取样检测机构应满足下列基本条件:专项检测机构的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见证取样检测机构不少于80万元人民币;所申请检测资质对应的项目应通过计量认证;有质量检测、施工、监理或设计经历,并接受了相关检测技术培训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边远的县(区)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少于6人;有符合开展检测工作所需的仪器、设备和工作场所;其中,使用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要经过计量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有健全的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
  
  专项检测机构除应满足基本条件外,还需满足下列条件:地基基础工程检测类,专业技术人员中从事工程桩检测工作3年以上并具有高级或者中级职称的不得少于4名,其中1人应当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主体结构工程检测类,专业技术人员中从事结构工程检测工作3年以上并具有高级或者中级职称的不得少于4名,其中1人应当具备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
  
  建筑幕墙工程检测类,专业技术人员中从事建筑幕墙检测工作3年以上并具有高级或者中级职称的不得少于4名。钢结构工程检测类,专业技术人员中从事钢结构机械连接检测、钢网架结构变形检测工作3年以上并具有高级或者中级职称的不得少于4名,其中1人应当具备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见证取样检测机构除应满足基本条件外,专业技术人员中从事检测工作3年以上并具有高级或者中级职称的不得少于3名;边远的县(区)可不少于2人。
  
  (三)检测业务内容
  
  地基基础工程检测 地基及复合地基承载力静载检测;桩的承载力检测;桩身完整性检测;锚杆锁定力检测。 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 混凝土、砂浆、砌体强度现场检测;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混凝土预制构件结构性能检测;后置埋件的力学性能检测。 建筑幕墙工程检测 建筑幕墙的气密性、水密性、风压变形性能、层间变位性能检测;硅酮结构胶相容性检测。 钢结构工程检测 钢结构焊接质量无损检测;钢结构防腐及防火涂装检测;钢结构节点、机械连接用紧固标准件及高强度螺栓力学性能检测;钢网架结构的变形检测。
  
  综上所述,工程质量检测标准主要是供专门的检测机构在对建筑工程质量进行检测的时候所使用的依据。而该标准主要针对建筑中使用的设计安全功能的材料、建筑的工序以及功能的使用等各方面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旨在提高安全性能。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幕墙工程质量检验的内容及要求是什么?
      幕墙工程质量检验的内容及要求是什么?幕墙是有多种防护效果的高级建筑外墙,一般材质为玻璃、石材、金属等。由于是公共建筑用外围,一旦出现质量不合格问题,不仅对内部人员造成麻烦,且可能会出现跌落事故伤害过往行人。质量不达标会增加修复工作,还有可能导致纠纷。所以幕墙工程质量检验的内容及要求需要参照各个条文......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计算方法?
      依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超过一年以上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计算二倍工资时,有一个月宽限期,二倍工资最长不超过11个月,超过一年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法》中规定
      《劳动合同法》中规定企业必须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但是还是很多人由于不知道社会保险相关信息的查询方法,无法确定企业是否按照实际工资按期如实的为其购买保险,今天我们就为您介绍下苏州五险一金查询方法和苏州市五险一金缴纳比例,希望对您有帮助。一、苏州养老保险个人信息查询:1、苏州市个人社会保险信息网上查询......


·领取工伤认定决定书需要拿什么资料
      做工伤认定的时候,可能稍微了解的公民都知道,申请工伤认定的前期准备工作是比较繁琐的。在把所有的材料提交完毕以后,社保局就会进行工伤认定。工伤认定完毕以后,肯定劳动者是比较关注结果的,等结果出来以后,肯定是需要去取得。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领取工伤认定决定书需要拿什么资料?一、领取工伤认定决定书需要拿......


·原单位没有解除或终出劳动关系怎么办
      生活当中,您在工作的时候,有时候可能会觉得不合适或者因为其他特殊的原因,需要与原单位正常的解除劳动关系。只有与原单位正常的解除劳动关系才能保障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失。自己才能重新的开始工作。那么,如果在生活中遇到原单位没有解除或终出劳动关系怎么办呢?一、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是怎样的?解除(终止)劳动关系......


·男孩抚养权一般判给谁 怎么处理抚养权问题
      在涉及到夫妻离婚的时候,如果家里的孩子还没有成年的话,则此时同时需要对孩子的抚养问题一并处理了才行。这样的情况下,只能有一方获得孩子抚养权,就会出现离婚夫妻争夺抚养权的情况。那现实中父母离婚男孩抚养权一般判给谁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贵州交通事故贵州省交通事故处理基本流程是什么?
      作为交通参与者,每个人都不希望发生交通事故,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就会涉及交通事故的处理。但您知道贵州省交通事故处理基本流程吗?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贵州省交通事故处理基本流程,以帮助您了解。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基本流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和《......


·夫妻分居后取走存款怎么判
      分居前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居后取走存款怎么判,分居后取走存款算不算盗窃,会追究刑事责任吗?国家法律有没有对这方面做相关规定呢?这就是您关心的,也是您所不明白的地方。针对这些问题,我们为您解答。一、分居后取走存款怎么判1、《婚姻法》第......


·视力工伤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对于从事电焊工作的劳动者来说,如果防护不当的话,容易眼睛受伤,导致视力下降。这时,劳动者应该通过做工伤鉴定来明确工伤等级及伤残情况,这样才好向单位提出赔偿要求。目前我国工伤鉴定等级分为十级,那么,视力工伤鉴定标准2017年是怎样的?下面我们通过......



江苏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057336353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江苏 杨晗璐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96265110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相关内容
·江山市看守所
    浙江省江山市看守所地址在江山市虎山街道金坞村乌金山,靠近虎山......


·意外保险理赔案——李庆律师成功代理要回理赔款
      意外保险理赔案——李庆律师成功代理要回理赔款......


·专利权的期限是多久
      专利权的期限是多久关于专利权的期限,这主要就是在被授予了专利权之后,法律在什么时间内给予保护。由于我国专利的类型比较多,因此针对不同的专利,法律中规定的保护期限不同。那到底法律保护专利权的期限是多久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一、专利权的期限......


·用人单位要怎么给付员工工资
      用人单位聘用劳动者后,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而单位则应该向劳动者按照一定的标准来支付工资。具体来说,用人单位要怎么给付员工工资呢?如果因为工资支付的问题,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工资纠纷怎么举证呢?这些问题对于劳动者来说都是比较重要的,因......


·行人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怎样的?
      在频发的交通事故中,往往行人与机动车都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但在不同的情况下,着有不同的处理方法与处理结果。行人往往是更受法律保护的那一方。那么行人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如何确定的呢?接下来的我们将为您介绍。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的交......


·购销合同委托代理人是什么意思?
      购销合同委托代理人是什么意思?一、购销合同委托代理人是什么意思委托代理人,是指基于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的委托,行使诉讼代理权,代为诉讼行为的人,委托代理人一般情况下是通晓法律的人士或律师。所以,购销合同委托代理人意思就是当事人通......


·债权人讨债有哪些
      债权人讨债有哪些途径一、债权人讨债有哪些途径第一条途径是,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


·土地征收审批
      《土地管理法》第45条规定,当前的土地征收审批权集中在国务院和省级政府,权力的具体划分是:在征收基本农田、超过35公顷的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和超过70公顷的其他土地时,由国务院审批;反之,征收35公顷以下的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和70公顷以下的其他土地时,......


·二手房过户手续麻烦吗?有哪些程序?
      在房价居高不下的今天,购买二手房成为了许多人的首要选择。众所周知,买卖二手房需要进行一系列的过户手续,有人不禁要问:“二手房过户手续麻烦吗?”下面,我们精心为您整理了二手房过户手续的详细流程和法律风险提示,供您参考。一、买卖前的产权审核担......


·交通事故经济赔偿凭证包括哪些内容?
      在车辆的行驶过程中,难免会有交通事故的发生。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当事人双方首先会选择报警,由交警对交通事故责任进行认定。交警在处理交通事故时会对双方进行调解,协商赔偿事项。在之后的保险理赔中,当事人可以凭借交通事故经济赔偿凭证获得保险理赔。......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我爷爷的弟弟的女儿的儿子跟我能结婚吗
·我走路在人行道上,被后面来的9岁男孩骑自行车车速太快撞倒在地
·请问我是201512月份退休的,那么退休工资是否按照2015调整后的工资计算吗?
·这样算我们夫妻共同财产吗?
·律师您好!一方婚前全额购买房子,婚后做的房产证且有双方名字请
·你好我弟是网络诈骗罪,在看守所快十个月了还没判
·轻伤 赔偿问题,交通事故纠纷被打导致轻伤
·我想让你帮我打官司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