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企业员工和劳动关系的具体情形是什么?

首页>>法律知识

    在员工与所在企业签署劳动合同的那刻起,员工与公司的劳动关系就确立了。可是,这种关系需要双方在各个环节共同维护,以实现双方利益的最大化。那么,企业员工和劳动关系的维护要点是什么?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劳动关系包括:劳动关系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
  
  每一个环节都会出现多多少少的劳动纠纷,容易出现纠纷或是引起纠纷较多的莫过于劳动关系的解除。当用人单位/劳动者觉得对方已经不适合自己时,有的很人性化的进行后道程序,有的给予的赔偿则是能多则多,能少则少,甚至者造成鱼死网破的局面。
  
  种种的劳动纠纷,使得劳动关系日益重要,尤其在法律健全,劳动者维权意识逐渐增加,网络日益普遍的今天,用人单位类似于在刀刃上行走一般,稍有差池就会被仲裁。
  
  一、劳动关系之劳动合同的建立
  
  建立劳动合同,意味着双方都有其需求。一方面,用人单位有用工的需求,一方面,求职者有求职意向,双方通过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守信的原则达成一致。
  
  在达成一致前,用人单位有一个不容忽视的环节,即招聘。
  
  招聘信息的发布在招聘过程中显得尤为重要,是否出现劳动纠纷,招聘内容的制定是一个重要因素,具体表现在:
  
  1、招聘内容中是否出现求职歧视话语。如已婚已育有限、仅限男性(特殊岗位除外)、身高175cm以上、汉族等;
  
  2、招聘内容是否夸大、是否有虚假信息。如工资总额是2000元/月,但在招聘信息却是4000元/月;工作内容涉及有毒有害气体,却说工作环境舒适,对身体无任何副作用等。
  
  3、招聘信息是否合法。不得出现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件等其他证件。
  
  以上三种事项需要特别注意,尽管招聘信息的内容会给招聘效果带来影响,一旦员工入职发现其工作与招聘信息不相符合,招聘效果不仅会受影响,而且会有仲裁的可能。这在平常工作中因招聘信息与实际工作不相符合而仲裁的案件不在少数,用人单位应在内部的管理流程上下功夫,切勿为了吸引求职者而夸大招聘信息。
  
  紧接着,劳动关系的重头戏---劳动合同的签订。
  
  1、劳动合同的签订时间: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需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虽说是一个月,但为了避免日后不必要的麻烦,建议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签订合同,这也是签订合同最佳时机。
  
  2、试用期的签订。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了试用期的长短,最长不超过六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仅签订试用期的,其期限视为劳动合同期限。
  
  3、不签合同的情形:
  
  (1)员工不续签劳动合同。为什么要在劳动者入职当日签订合同?原因就是预防员工在最后一天因为种种借口而不签合同。当劳动者自入职起经多次督促不签合同时,用人单位有足够的时间来解决此事,一般对于一个月不签合同的员工,用人单位切不可因为公司急需用人而允许此事发生,一旦发生,风险无处不在。
  
  (2)HR人员忘签合同。HR人员忘记签合同的事时有发生,结果导致员工仲裁。这种事公司需从内部进行改善,是否需要专设劳动合同人员来管理此事,劳动合同到期是否有人紧跟续签之事,有人想查阅劳动合同时,是否有相关的制度流程等。
  
  (3)未及时续签合同。HR人员忙于其他事,对员工合同即将到期的事却全然不知。尤其对于“三期”员工,员工处于“三期”时合同到期,通知员工却反馈说身体不舒服不能续签合同时,我们HR改如何处理?一是根据劳动合同法,员工处于“三期”劳动合同到期的,应当顺延至“三期”结束;二是为了防止日后出现扯皮,建议在劳动合同中增加“对于‘三期’人员,合同将自动顺延至结束或___年”。
  
  二、劳动关系之劳动合同的履行
  
  劳动合同签订结束后,遵照相关条款进行实施即可。看起来较容易的条款,执行起来也是有难度。
  
  1、工资是否足额及时发放。合同上写明每月15日发工资,结果等到了月底,还未收到到款信息,这就需要用人单位检讨下自己,有责改善无则加勉。
  
  2、是否依法缴纳社保。员工自入职第一个月用人单位就应当为其缴纳社保,且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单位不缴纳社保的,劳动者可以选择解除劳动关系并且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实践中有以下两点需注意:
  
  (1)用人单位为了减少开支,不缴纳社保,或者是针对于只转正的员工缴纳社保。自2008年之后,只要单位在员工入职第一个月不缴纳社保的,就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不管是出于什么原因,只要记得缴纳社保具有强制性即可。
  
  (2)员工不愿缴纳社保。员工有时会和用人单位讨价还价,说自己手写一份弃保说明,出现什么后果自己承担,或是让用人单位把单位承担部分发给员工,员工自己缴纳等,不管是什么原因,作为一名HR,只要遵照自员工之日应当给员工缴纳社保即可,其他都可不理会。
  
  三、劳动关系之劳动合同的变更
  
  合同变更需坚持两个原则:一是协商一致,诚实守信;二为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四、劳动关系之劳动合同的解除
  
  当劳动关系发展到解除这步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是箭上的弦,不仅绷得紧,而且随时都有爆发的结果。出现解除合同时,不论是哪方的错误,解决问题才是首要。目的只有一个,是顺利的解决此事,达到好聚好散的效果。
  
  实践中,还是会出现一些两败俱伤案例,有的老板占着处于优势的地位,就是不给任何赔偿;有的员工就是维权意识强,就非得要赔偿;有的用人单位答应赔偿,但金额达不到劳动者的要求等等。对于一些赔偿,人事部门应该首先明白哪些情况应该赔偿,哪些方面不应该赔偿。
  
  五、劳动关系之劳动合同的终止
  
  劳动关系的终止用一首歌的名字形容较为合适《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劳动关系的终止在日常操作中较为容易,按照相关法条执行即可。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就是企业员工和劳动关系的具体情形是什么的具体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简单来说,企业员工和相关企业的劳动关系要想和谐,必须要求双方在劳动关系的全环节加以维护,否则就会出现劳动关系破裂的情况。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中国铁路总公司改制后职工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中国铁路总公司改制后职工补偿标准是怎样的?此前,网络上出现了中国铁路总公司改制的消息,经确认该消息属实。相信在铁路总公司改制之后,中国在铁路运输方面会有新的发展和变化。公司改制,对于员工们来说最关心的问题就是改制后对员工的补偿问题。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企业改制对员工是怎么补偿的吧。一、公司改制职工补偿......


·工程施工结束后,建设方会委托具备资质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对工
      工程施工结束后,建设方会委托具备资质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评级,只有符合质量要求的才能交付给业主使用。浙江省是我国的建筑强省,在对质量检测机构的管理方面,出台了相关规定。那么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浙江方面的规定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做个详细了解。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办法......


·怎样解除不定期劳动合同
      对不定期劳动合同的理解,其实就是在合同当中没有具体约定合同时间的一种合同,也被称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实践中,签订不定期劳动合同的条件是比较严苛的,但这样的合同也是有可能被解除的。那么实践中,该怎样解除不定期劳动合同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怎样解除不定期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也是劳......


·人身损害赔偿与工伤赔偿
      很多劳动者在工作的过程中遭受了身体受伤,由于不懂相关法律规定,于是就不知道用什么样的方法去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有时会把劳动工伤案件当作普通的人身伤害赔偿案件处理。由于适用案由和法律条文不一样,所得的赔偿也不尽相同,甚至相差很大。那么人身损害赔偿与工伤赔偿有什么不同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为你解答。1、......


·工伤认定书多久会下来?
      在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时候,这会有一个期限限制,要求当事人在法律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如果超过了规定时间,则就要承担不利的后果。而相关部门在受理申请之后,也需要在规定时间内作出认定。那一般工伤认定书多久会下来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工伤认定书多久会下来60天作出工伤认定决定,所以工伤认定书一般6......


·痕迹司法鉴定的内容有哪些
      在我国市场经济飞速发展的前提下,科学技术也在不断进步,近年来,科学技术应用的范围也更加广泛,其中就包括了在诉讼中的作用,人们在平时的生活中可能会在诉讼中需要进行司法鉴定,根据我国相关规定,司法鉴定包含很多内容,那么痕迹司法鉴定的内容有哪些呢......


·国际贸易佣金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国际贸易佣金合同范本是怎样的国际贸易佣金合同,一个并不陌生的词汇,因为随着社会的进步,国际贸易就变得越来越频繁,所以关于国际贸易佣金合同这个词您并不陌生,但是有很多人只是知道国际贸易佣金合同,而关于国际贸易佣金合同怎么写,很多人都不知道,......


·有期徒刑的减刑幅度是怎么规定的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如果满足了减刑的条件,那么就有可能被减刑。但具体的有期徒刑的减刑幅度是怎么规定的呢?可能很多人对此都不是很了解,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介绍吧。一、有期徒刑的减刑幅度是怎么规定的(一)判处拘役,三年以下......


·交通事故提起民事诉讼需要什么材料
      在进行交通事故提起民事诉讼之前,资料的收集是很有必要的,不但交警要在事故发生时收集信息,当事人双方往往要收集证据资料。那么当事人要收集哪些方便的证据呢?接下来本文主要为您介绍交通事故民事诉讼所需要的几种证据材料。交通事故提起民事诉讼需要什么......



江苏 刘武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7670467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浙江 温作团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3052261268

江苏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057336353

江苏 朱效武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8年
18501560386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相关内容
·南京市玄武区律师
    南京市律师为南京市玄武区公民和企业提供专业法律服务,服务范围......


·晋江市看守所会见可网上预约
      律师到晋江市看守所会见在押人员,只要使用手机就可实......


·民事判决错误国家赔偿的条件是什么?
      民事判决错误国家赔偿的条件是什么?一、民事判决错误国家赔偿的条件是什么?依据我国现行的法律,只有一种可行方式即通过《民事诉讼法》第214条关于执行回转的规定予以补救。通常情况下,民事错判往往会形成受益人错判纠正后,法院可以对已被执行的财产,责......


·我国轨道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我国轨道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近年来,我国高速铁路的得到快速发展,我国高铁的总里程在不断的增加,我国高铁铁路的技术发展处于世界先进的水平。因为保证高铁运行的安全,我国轨道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有着非常高的标准,以下我们我国轨道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就对中的路......


·夫妻债务属个人债务的情况有哪些
      夫妻债务属个人债务的情况有哪些一、夫妻债务属个人债务的情况有哪些在一般情况下,下列债务应认定为个人债务:1、夫妻双方依《民法典》的规定,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此逃避债务的除外;2、未经夫妻协商一致,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赡养义务的亲朋......


·工程合同违约金计算方法是怎样的?
      工程合同违约金计算方法是怎样的?在建筑过程中,承包方和发包方会签订建筑工程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在合同中也注明了违约责任条款和违约金的数额。那工程合同违约金计算方法是怎样的?我们为您整理了以下内容供您参考,希望可以帮助到您。一......


·公司申请破产需要什么条件
      公司申请破产需要什么条件新《破产法》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同时满足以上两个条件才可申请企业破产:一、关于不能清偿的界定不能清偿,是指债务人对请求偿还的到......


·夫妻共同财产的继承是如何进行的
      家庭生活也就是所谓的“柴米油盐酱醋茶”,其实也就是和夫妻手中的财产打交道。虽然谈及财产问题可能你会觉得伤及感情,但是,这是一个很有意思的问题。比如夫妻共同财产的继承问题,你知道它是如何进行的吗?一、夫妻共同财产的继承的法律规定  如立有合法......


·在我国公路工程质量如何评定
      在我国公路工程质量如何评定过去由于国家对公路的工程质量的把关不是太严格,还有就是有一部分人在对公路进行使用的时候,不遵守公路的使用原则。您可能会发现公路使用一段时间以后就会坑坑洼洼的,出现大面积的崩裂现象,有些时候也是因为公路的工程质量不过......


·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是什么意思
      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是什么意思一、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转债是本来发行的是债券,但是如果债券到期,可以不用偿还,直接给公司股票。一种变相增发而已。可转换债券是债券的一种,可以转换为债券发行公司的股票,通常具有较低的票面利率。可转换公司债券是一种......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你好!我们在宝梁城买了房,合同上写了层高3米,地上2l地下一
·请问,被骗去长沙传销犯了拘谨罪,去年9月份检查院通知被逮捕,
·在押人如何办理门面转让
·您好!我老家老房0平米左右,一直是我爸打理几十,现在
·被网络传销骗了钱,可以要回来吗?怎么要回来?
·曹律师您好,想请您代理以土地出资,不承担风险,只分配房屋的案
·82出生的咋补办出生证,到出生的医院去查询档案
·我结婚3,刚刚结婚不到一个月老公就去了新疆。我自怀孕一直到2015儿子1岁半都是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