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父母出资的按揭房在离婚的时候要怎么处理
首页
>>
法律知识
关于父母出资的按揭房,其实有可能是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买的,也有可能是一方父母出资购买。当然此时还要看是以谁的名义来购买,情况不同日后夫妻要是
离婚
的话,具体对该按揭房的处理也就不一样。那到底父母出资的按揭房在
离婚
的时候要怎么处理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离婚
时父母出资的按揭
房产
的分割问题应依据不同的情形具体分析,第一种情形是婚前一方父母出资首付的按揭房的情形,这种情形属于个人财产。第二种情形是婚后一方父母出资的按揭房分割的情形,这种行为视为父母对子女的赠与。第三种情形是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买按揭房分割的情形,下面在本文整理介绍父母出资的按揭房
房产
分割知识。
一、婚前一方父母出资首付的按揭房的情形
这种情形下,参照《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的规定处理,视为夫妻一方婚前的购房并支付首付款的行为。其房屋为一方子女的婚前个人财产,一旦
离婚
不会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法条链接:《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
离婚
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
离婚
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二、婚后一方父母出资的按揭房分割的情形
《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第一款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据此规定,婚后父母出资购房,如果未明确表示赠与双方或另一方的,应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实践中,对于夫妻婚后父母出资购房,房屋产权证登记在出资者的子女名下的,应认定为是明确向出资者的子女的赠与,该房为子女的个人财产,不列入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若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则应认定为对双方的赠与,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三、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买按揭房分割的情形
《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据此规定,如果
房产
证只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该
房产
应依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分割时,以份额为基础依据,同时考虑夫妻过错等因素。但是如果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房,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登记在夫妻两人名下,应视为双方父母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产权性质为共同共有,分割时,在考虑夫妻过错、家庭贡献及子女抚养等因素后,法院可酌定分割。因此按揭房屋作为一种新类型财产,法律关系更加错综复杂,在
离婚
案件中对其进行处理时必然会面临普通财产所不曾遇到的难题及争议,再成熟完善的法律法规也不可能为实践中出现的所有疑难问题提供现成的标准答案。在处理该类案件时,应结合按揭房屋自身的特殊性质,考虑婚姻家庭生活的现实状况,不强求财产分割的绝对精确,努力使
离婚
案件中有关按揭房屋的认定结论和处理结果既符合法理也符合情理。现在很多年轻人其实都是在家里的支持下买房的,不然单凭自己的能力,很难在结婚的时候就可以独立购买一套
房产
。这种情况下,由于父母也担心日后孩子
离婚
房产
会被对方分走一半,因而父母出资的按揭房,很多情况下都是直接登记在父母名下或者登记在自己孩子名下的。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
二手房合同订立有什么要注意的
在实践中,只要二手房买卖合同的签订不违反法律的规定,那它就是有效的,这就意味着它会受到法律的保护,当事人必须按照合同的约定去做,否则就要承担违约责任。那么,二手房合同订立有什么要注意的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介绍。1、房屋产权和手续是否齐全。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唯......
·
商品房的购买者要怎么维权
商品房的购买者要怎么维权无论是购买怎样的物品,作为购买者其合法利益都是受到了法律保护的。当然,此时也要注意在购买的过程中产生的纠纷,损害到自身利益。而对于商品房的购买者,要是不幸遇到了相关纠纷的话,此时应该要怎么维权才好呢?若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商品房的购买者要怎么维权......
·
继承诉讼中借名买房的抗辩
关于不动产物权登记对不动产物权变动的效力,我国采登记生效主义的立法体例,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仅有出资事实并不能对抗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也无法设立不动产物权。在继承诉讼中,一方继承人经常会提出诉争......
·
房屋买卖违约怎么赔偿
进行房屋买卖交易的时候,也是很容易出现一方违约的情况,就包括常见的一房二卖、签订合同后买方退房等等。既然涉及到违约,肯定就少不了赔偿。那么房屋买卖违约怎么赔偿呢?以下是我们为您做的具体介绍。一、房屋买卖违约怎么赔偿(一)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因一方当事人要求解除合同,守约方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即付出的房......
·
离婚房产分割费用怎么算
婚姻是幸福生活的见证,但是不是每一段美好的生活都是能够走到最后的,离婚的时候财产的分割占据纠纷的一大部分,而这一大部分中房产的分割又占据主要的地位,今天来谈一谈离婚房产分割的那些事儿。一、离婚房产分割费用怎么算1、房产分割时情况:一是一方放弃全部归另一方拥有;二是双方各拥有一部分;三是房屋归一方所有,......
·
被撞了肇事者不赔偿怎么处理
被撞了肇事者不赔偿怎么处理在实践中,会遇到这样一些“老赖”,发生交通事故了,承担主要责任的肇事者以各种理由不承担赔偿责任,这使得受害人一方不好处理。那么,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被撞了肇事者不赔偿怎么处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被撞了肇事者不......
·
根据《民法总则》处理民事纠纷的意见是什么?
根据《民法总则》处理民事纠纷的意见是什么民事关系是我国社会活动当中的主要关系之一。由于在生活当中,您每天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人和人之间产生一些小的民事纠纷总是在所难免的,因此我国法院在处理民事纠纷案件的时候,基本上会按照民法总则当中的规......
·
商标复审材料要哪些
商标复审材料要哪些一、商标复审提交什么材料1、商标驳回通知书或商标异议结案通知书2、商标复审申请书;3、商标明确的请求理由和事实依据,并附有关证据材料;4、委托代理组织,并提交商标复审委托书;5、注册人的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复印件。二、商标复审......
·
砌体工程质量司法鉴定手续是怎样的
砌体工程质量司法鉴定手续是怎样的?一个建筑工程包括很多施工环节,其中砌体工程是比较重要的基础工程,这个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到整个建筑物的使用。如果出现质量问题纠纷,双方存在异议的话,可以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其进行鉴定,来明确质量责任。那么砌体工......
⊙相关内容
·
南京市第二看守所
南京市第二看守所位于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详细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下圩村19号,邮政编码210036,原名南京市鼓楼区看守所,南京刑事律师前去南京市第二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无罪罪轻、缓刑辩护等。★遇到刑事犯罪问题,需要咨询律师?......
·
南京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南京交通事故赔偿律师解答南京交通事故处理赔偿标准是什么?详解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死亡赔偿金、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处理程序、交强险等法律知识,专业律师在线免费解答交通事故赔偿法律咨询。南京交通事故赔偿律师提供其它交通事故赔偿......
·
蒙冠斌律师为涉嫌“开设赌场罪”嫌疑人吴某某取保候审或准
2014年7月1日,广西柳州桂北某县.查获一伙人在废弃码头边开设赌场多次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人员之间有分工,为参赌人员提供场所和赌具,并且有人在赌场内“放高利贷”以提供独资。经过公安机关多次侦查和布控破获此案。2014年7月11日中午,该县公安机关将......
·
开发商违规出售小区公共使用权 法律说不
刘某经人介绍,与某开发商签订了使用权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开发商将大楼梯下面库房使用权出售给刘某,由刘某支付买受款13万元,双方还特别约定:开发商不予办理产权,只享用使用权,无产权证书,今后买受人为此库房涉及到的有关民事交易,行政等法律..均由买......
·
经济补偿金是否要纳税?
经济补偿金要纳税的法律依据: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57号)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
·
父母资助房产离婚后怎么分?
房子不知不觉已经成为了婚姻的必需品,很多年轻人对于高额的房价是无法承受的,父母资助子女买房产已经是一种趋势。对于这种房产离婚的时候怎么分呢?整理了关于父母资助房产离婚后怎么分的资料,供您阅读了解。一、婚前父母资助子女买房离婚后怎么分(一)、......
·
交强险无责代赔适用条件包括哪些
交强险无责代赔适用条件包括哪些?无责代赔只能针对交强险,因为这属于交强险简化处理的一种机制。发生无责代赔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换言之也不是任何情况下的交强险赔偿都可以适用无责代赔。那么交强险无责代赔的适用条件包括哪些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我们是实体店,在微信上有交易,需要在微信上办理营业执照吗
·
劳动争议赔偿, 按法律规定
·
店铺租赁协议中合同到期乙方享有同等条件续租的优先权,的同等条件是是什么
·
我是本地残疾人想在我家开个小酒作坊请问政策允许吗
·
公伤怎么赔偿,六月份左右
·
我家是农村的,我婆婆和我公公归我大姑姑家扶养,我婆婆前年去世
·
我男朋友今年20岁还差一点点去年身上有个取保候审的案子今
·
老婆因盗窃被抓,我能和她离婚吗?婚前我贷款买的房,老婆也没有帮我还过贷款,离婚后,老婆能分的房产吗
·
土地的问题
·
二次申诉离婚,能判离吗?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
首页
留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