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没有结婚证离婚彩礼需要退还吗

首页>>法律知识

    一、没有结婚证离婚彩礼需要退还吗未领结婚证,你们不存在结婚的事实。如果收了彩礼,在你们结束关系的时候,男方有权利要求你退回彩礼。假如彩礼你没有用来买嫁妆,或者没有变相再给男方带过来。那么一般情况下是需要退回的。没有办理结婚证,那么你们就不是合法的夫妻,在法律上你们就是没有结婚,也就没有离婚可言。法律有规定,彩礼是要以结婚为前提结婚的,在男女双方没有办理结婚证结婚,而最后两个要分开,彩礼是要退还的.二、彩礼返还的条件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第一,给付彩礼后,若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给付彩礼的一方要求返还彩礼的,另一方应当予以返还。男方在婚前给付女方彩礼,其形式是一般赠与,实质上是以将来缔结婚姻为目的、附条件的财物赠与。双方既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在法律上双方就没有结婚,发生赠与的基础关系就不存在,受赠人即负有返还赠与物的义务。所以在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况下,给付彩礼的一方要求返还彩礼的,另一方应当返还。在现实中,存在男女双方举行婚礼并共同生活但是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形。因为现在的婚姻法不认可事实婚姻,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就相当于男女双方之间不存在法律认可和保护的婚姻关系。在男女双方感情破裂、同意结束同居关系的情况下,如果男方要求女方返还彩礼,按照法律规定,女方也应当返还。但是对于在双方共同生活中花掉的彩礼礼金部分,可以不予返还。所以准备结婚的男男女女都应当明白,只有办理结婚登记,才能缔结法律认可和保护的婚姻关系。在办理结婚登记之后,女方获得的彩礼利益才能得到法律的认可,否则男方可根据法律规定要回彩礼。第二,给付彩礼后,若双方办理结婚登记但确未共同生活,在离婚的前提下,给付彩礼的一方要求返还彩礼的,另一方应当予以返还。该情形的关键在于是否认定“确未共同生活”。这种共同生活应当是的共同居住的正常夫妻的生活。双方办理结婚登记但确未共同生活的情形意味着双方仅有夫妻之名而无夫妻之实,没有夫妻感情。只办理结婚登记而没有共同生活的男女是法律上的夫妻,但不是事实上的夫妻。在双方离婚的情况下,如果给付彩礼的一方要求返还彩礼,另一方应当予以返还,这体现了法律对婚姻现实的尊重。这种情况在现实生活中确实存在,法院也解决过很多这样的纠纷。第三,给付彩礼后,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又离婚,若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给付彩礼的一方要求返还彩礼的,另一方应当予以返还。使弱者得到应有的保护一直是法律所追求的目标之一。所称‘一方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这种生活困难是实实在在的困难,是因为给付彩礼后,造成其生活已经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而不是与给付彩礼之前相比,财产受到损失,相对于原来的生活条件比较困难了。要求返还彩礼的给付人负有证明“给付彩礼导致自己生活困难”的责任。如果不能证明这一点,法院将无法支持给付人要求返还彩礼的主张。实践中,虽然男女已经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在一起了,但此时没有办理结婚证的,也不能认定为法律上面的婚姻关系,这种情况下也就是没有达到结婚的目的。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没结婚生的小孩抚养费怎么算
      一、没结婚生的小孩抚养费怎么算??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二、抚养费的计算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婚内老公不抚养孩子算犯法吗?
      婚内老公不抚养孩子算犯法吗?我们知道,父母对孩子有抚养义务。但实践中会有一些父母在日常生活中未能尽到抚养义务,如老公长期在外,也不支付应有的抚育孩子的费用,这种情况下由女方一人独自支撑难免吃力。那婚内老公不抚养孩子算犯法吗?我们和您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一、婚内老公不抚养孩子算犯法吗?根......


·婚姻法离婚司法解释是怎么规定的?
      婚姻是一个人一辈子中的大事,因为一个人的一生中有大半时间是另一半陪伴着走过的。但是结婚的对象并不一定都是适合的,如果遇到不合意的伴侣难免会想到离婚。但是很多人不知道《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离婚规定是什么?下面我们为您解答。《民法典》离婚规定: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


·确定子女抚养权有什么方式
      什么时候才需要确定子女抚养权呢?一般情况下是在夫妻离婚,并且子女尚未成年的时候。此时一方实际取得子女的抚养权,而另一方则通过支付抚养费的方式履行自己的义务,那么可以通过哪些方式来确定抚养权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确定子女抚养权有什么方式1、协议离婚的子女抚养问题对于离婚家庭的子女随......


·离婚证据的收集技巧
      一、法律规定的感情破裂的离婚证据的收集技巧    1、看分居时间。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2、看婚前是否对精神病有所隐瞒。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3、......


·贵州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贵州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我们知道土地是国家或者是集体所有的,个人和单位是不可能拥有土地的所有权的,所以对于一些农村的耕地,田地等,可能因为国家政府要用于建设一些公共的设施或者是道路的建设,需要用到该土地,国家就会依法的征收土地,但是......


·债权人讨债有哪些
      债权人讨债有哪些途径一、债权人讨债有哪些途径第一条途径是,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


·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一)设在江苏省的外商投资企业,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0%,地方所得税税率为3%,合计为33%,其中生产型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在10年以上(含10年)的,从开始获利年度起,前两年免征,后三年减半征收企......


·民事裁定书(驳回起诉用)
      法院诉讼文书样式44    (××××)×民初字第××号    原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被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列项和基本情况的写法,与一审民事判决书样式相同。)  ……(写明......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江苏 李乾溶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硕士 
18602573957

江苏 姜春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65833017
⊙相关内容
·宣城市看守所
    安徽省宣城市看守所位置在宣城市宣州区杨柳镇华山村界内,是宣城......


·贵律师办理的开设赌场罪案件,成功取保,判处缓刑
      自2019年4月份以来,犯罪嫌疑人杨某作为xx麻将新x地区......


·购买车险中商业车险怎么计算
      购买车险中商业车险怎么计算一、车辆损失险保费的计算1、足额投保:按照投保人类别、车辆用途、座位数/吨位数、车辆使用年限、新车购置价所属档次查找基础保费和费率:保费=基础保费(实际新车购置价-新车购置价所属档次的起点)×费率。如:假定另一投保车......


·行政拘留期限最长是多久
      行政拘留期限最长是多久一、行政拘留期限最长是多久行政拘留是对人身自由的限制,属于最严厉的行政处罚,对行政拘留的立法自然应慎之又慎。《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一项违法行为裁决行政拘留最长期限不超过15日的规定,是维持了原《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规定的“......


·哪些行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行为人要是利用信用卡实施诈骗行为的,那么很有可能就会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此时需要看具体实施的行为是怎样的,那到底哪些行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呢?关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哪些行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表现为使用伪造......


·融资租赁合同的质量索赔
      融资租赁合同履行过程中租赁物出现包装、品质、数量、规格、技术指标、技术性能、使用要求、附件等不符合合同约定要求的,承租人不应向出租人索赔而是直接向供货人索赔。合同法规定,供货人与出租人签订供货协议后,供货人直接向承租人供货,货物的检验由承租......


·如何评估交通事故财产损失
      交通事故中造成人员受伤是一方面,更多的时候是会导致财产的损失。而此时不管是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要是向肇事一方索赔。首先都是要对交通事故财产损失作出评估的,那具体该如何评估这个损失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介绍一、如何评估交通事故财产损失(一)......


·签订劳动合同的原则是什么
      一、签订劳动合同的原则是什么1、遵循合法原则就是订立劳动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它包括:订立劳动合同的主体必须合法、劳动合同的内容必须合法、劳动合同订立的形式和程序必须合法。2、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平等是指当事人双方......


·个人如何办理住宅土地使用证?
      个人如何办理住宅土地使用证?一、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可见,土地使用证在......


·商业车险出险一次第二年多少
      商业车险出险一次第二年多少钱商业车险出险一次第二年多少钱?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因素及比率表》,影响交强险费率上浮主要的因素有以下几个方面:1、车主在上一个年度发生一次有责任不涉及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交强险费率不变;以5座的轿......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抚州市临牌超标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按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处理
·你好男方出轨,而已自己承认,手写了85万赔偿有日期名字,起诉离婚有效吗
·派出所无故刑拘受害人,派出所无故刑拘受害人
·这算不算是误诊,今9月初我儿子在医院确诊为争性黄疸型肝炎
·我们定的房间,商家不同意,也不退款,并且对我们造成语言攻击,我们如何处
·男方不肯离婚,应该怎么做?
·我们员工应该要怎么安排?
·南京房产全权委托,房款被被委托人吞掉该怎么办?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