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部门错误颁发土地使用证怎么办?
偶尔会有国土部门登记出现错误颁发土地使用证的情况,申请人和身份证显示名字一致但工作人员登记错误、申请人和身份证名字不一致这两种情况都有可能。两种情况更改名字所需材料和办理机构相同。要更正土地证信息、撤销或重新办理必须向相关部门递交申请请求更正,拒不更正的,可以提起诉讼,以下是相关信息:
一、土地证信息登记相关法规
第十七条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第十八条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查询、复制登记资料,登记机构应当提供。
第十九条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第二十一条当事人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登记,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因登记错误,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登记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登记机构赔偿后,可以向造成登记错误的人追偿。
第一百六十九条已经登记的地役权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第一百七十二条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是主
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
债权债务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二、办理程序
(一)受理
受理部门:业务受理中心、土地利用中心
条件:
1、属于区县人民政府出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2、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地价款及契税已全部付清,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
3、已按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开发和利用土地,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总投资额的25%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其他建设用地条件;规划项目尚未竣工的,到国土部门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登记;规划项目已竣工的,按程序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到
房产交易部门办理房地产交易手续;
4、未有法律、法规规定禁止转让或者其他形式限制权利的情形。
申请人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1、转让方和转让受让方共同提交的办理转让登记手续的申请。内容包括:
转让宗地的具体位置(部位)和面积,包括坐落、四至、土地面积、建筑面积。
转让宗地的出让合同签订、变更及履行情况。包括出让合同签订的时间、合同号、受让方、出让的土地面积、规划建筑面积、规划用途、地价款缴纳情况及其变更情况等。
开发建设情况。包括项目的总投资额、实际投资额、土地及工程现状等。
签订出让合同后取得的有关批准文件。包括
拆迁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备案表等。
房地产抵押的情况;
转让协议的基本内容,包括转让双方、转让价格等。
是否被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权利,以及是否有法律、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提出办理转让登记的申请,明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登记表》4份(原件,填写清楚、加盖公章)
3、转让方和转让受让方依法签订的转让协议(原件)。
4、《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
5、土地出让合同及其变更协议、地价款(含资金占用费、滞纳金)缴款收据。
6、投资情况说明及证明材料。应包括项目计划投资总额、实际投资总额、包括哪些细项、每项的投资额及证明材料。项目目前的形象进度(地上现状、工程现状等)。
7、转让出让合同中的部分土地或部分建筑物的,提供转让宗地订桩成果通知单及附图、部位图;
8、土地评估报告1份。
9、转让方对转让宗地内的房地产是否办理房地产预售登记、是否抵押、是否被查封或有其他被限制转让的情形。已经预售登记或设定抵押的,须有购买人、抵押权人同意转让的书面证明(原件)。
10、转让双方的营业执照。
标准:
1、属于区县人民政府出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2、申请人提交的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3、原件应尽可能使用A4纸打印,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图纸可用A4纸或A3纸缩印,但必须清晰。
4、复印件均由申请人加盖公章。
5、办理土地转让登记和房地产交易的界限:受让方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后,规划项目尚未竣工的,到市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登记;地上为现状房屋或规划项目已竣工的,按程序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到
房产交易部门办理房地产交易手续。
6、已经交清全部地价款及相关税费,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
7、开发建设投资额达到总投资额的25%以上,属成片开发土地的须形成工业用地或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8、转让标的明确,界限及权利清晰。
9、转让价格合理。
10、土地评估结构具备评估资质。
11、没有限制转让的情形或因转让而损害其他相关权益人的情形。
本岗位责任人:业务受理中心、土地利用中心。
岗位责任及权限:
业务受理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按照受理条件进行初步审查。
申报材料不齐全的,当场退申请人。
审查通过,给申请人一份书面《服务事项申请材料接收单》,然后在0.5个工作日内转交土地利用中心。
土地利用中心应在收到材料之日起3日内(含收件当日),按照受理条件进行详细审查,需补正材料的,应出具《服务事项申请补正材料告知书》转业务受理中心;不予受理的,应出具《服务事项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转业务受理中心。
土地利用中心未按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或未提出补正材料的,视为受理,受理日期以受理中心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计算。
受理中心应在受理当场或5日内告知申请人领取《服务事项不予受理决定书》或《服务事项申请补正材料告知书》。
时限:5个工作日内。
(二)审查
标准:
1、属于区县人民政府出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2、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3、办理土地转让登记和房地产交易的界限:受让方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后,规划项目尚未竣工的,到市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登记;地上为现状房屋或规划项目已竣工的,按程序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到
房产交易部门办理房地产交易手续。
4、已经交清全部地价款及相关税费,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
5、开发建设投资额达到总投资额的25%以上,属成片开发土地的须形成工业用地或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6、转让标的明确,界限及权利清晰。
7、转让价格合理。
8、土地评估结构具备评估资质。
9、没有限制转让的情形或因转让而损害其他相关权益人的情形。
本岗位责任人:土地利用中心主任、经办人
岗位责任及权限
土地利用中心应按照审查标准进行审查。
1、土地利用中心经办人应主动与申请人联系,沟通情况,组织安排现场勘察;
2、将申请人申报的全部材料扫描,录入计算机。
3、规范装订申请人提交的材料。
4、在《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登记表》上签署审查意见。
5、将申办材料和审核意见转土地利用科审核。
不符合审查标准的,终止审查,签署审查意见和理由,制作书面告知书,报中心领导审核、局领导审定最终决定是否批准。
时限:7个工作日
(三)审核
标准:同审查标准
本岗位责任人:利用科科长、经办人
岗位责任及权限:
按照审核标准对审查意见进行审核。
土地利用科经办人进行审核,认为符合审核标准,应在2个工作日内在《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登记表》上签署审核意见,然后报科长进行审核。经审核不符合审核标准的,应在2个工作日内与土地利用中心主管主任沟通情况、交换意见后,提出审核意见。
对不符合审核标准,但可以进行更正的,明确原因和如何更正的意见,报科长批准后退还土地利用中心通知申请人限期更正。
科长同意经办人意见的,应在2个工作日内在《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登记表》上签署审核意见,然后报主管局长审批。
经审核不同意经办人意见的,应与经办人沟通情况、交换意见后,提出审核意见。对不符合审核标准,但可以进行更正的,明确原因和如何更正的意见,退还土地利用中心通知申请人限期更正。
时限:4个工作日。
(四)复审
标准:同审核标准
本岗位责任人:局长、主管局长
岗位责任及权限:
按照审定标准对审核意见进行审定。
主管局长同意审查意见的,在《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登记表》上签署意见,报局长批准。
局长同意审查意见的,在《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登记表》上签署意见后,报区县人民政府审批。
不同意审查意见的,应与审查人员沟通情况、交换意见后,提出复审意见及理由。
时限:4个工作日。
(五)告知与颁发
标准:
1、及时、准确告知申办人审批结果;
2、制发的文书完整、正确、有效;
3、留存归档的审批文件材料齐全、规范。
本岗位责任人:利用中心经办人及受理中心
岗位责任及权限
利用中心经办人按照工作标准告知,制发许可文件。
1、准予办理的,由局办公室在《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登记表》上加盖局章,并将文件转土地利用中心。利用中心经办人填写转让登记号后,将2份《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登记表》转业务受理中心。
2、不予办理的,由经办人制作《服务事项退件通知书》等文书,并将有关材料一并转受理中心。
审批工作结束后,经办人员将审批过程中形成的文书材料按要求扫描、归档,并将1份《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登记表》报送市局备案。
受理中心按照工作标准通知、送达。
接到利用中心转来的文件后,要求转让受让方按照转让登记表确定的数额缴纳契税,凭契税收据由转让双方一同领取转让登记表。
对不予批准的,将《服务事项退件通知书》及申办材料退申办人。
申请人凭《服务事项申请材料接收单》和契税缴纳证明领取有关文书、证件和资料。
办理结果通过计算机网络等形式予以公示。
时限:5个工作日
要变更资料需提交包含协议、执照、申请、证件在内的符合要求的材料。会在三日内进行材料审查,在四日内完成审核,出结果是在五日之内。最终办理结果会被公示。若擅自变更姓名和使用权的,属于违法行为,机构拒绝办理变更,可走法律程序。有疑问可以咨询的专业律师。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如何进行宅基地土地使用权申请?
土地改革以后,我国土地制度以集体所有,将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分开,农民拥有土地使用权,同时,也拥有了在依法享有的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造个人房屋的权利。那么农村居民应如何进行宅基地土地使用权申请呢?下面,我们就和您简单聊一聊。一、什么是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指的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依法享有的在......·
甘肃省土地征用补偿标准
甘肃省土地征用补偿标准一、房屋的补偿安置方式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补偿安置(1)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2)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
农村土地股权转让给城镇人是否无效
农村土地股权转让给城镇人是否无效一、农村土地股权转让给城镇人是否无效,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无效的情况有哪些?农村土地股权转让给城镇人是无效的。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应认定无效:(1)城镇居民购买;(2)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3)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4)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5)受让......·
异地协议离婚可以吗,异地能不能协议离婚
我们知道,夫妻要是感情破裂想要离婚的话,是可以在异地进行诉讼离婚的。那么他们是否可以在一定进行协议离婚呢?关于“异地协议离婚可以吗”的问题,我们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异地协议离婚可以吗在异地是不能办理协议离婚的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当事人自愿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
酒泉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
酒泉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征收土地进行其他的建设在近年来是常见的现象,进行土地征收后,一般需要对被征收土地方进行补偿,因为各地的情况不同,所以征地补偿没有特定的计算标准,需要各地根据自己情况来制定,那么酒泉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呢?在下面的文章中将带来具体介绍。一、酒泉征地补偿新标准1、各项征地补偿......·
农村房屋过户流程是怎样的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许多原本在农村生活的人也在城市买了房,成了家,甚至有的人离农村老家距离很远。对于老家没有亲人在的,就有人想把留在农村的房屋过户给其他人,那么,农村房屋过户流程是怎样的呢?下面我们将带来相关的问题介绍。一、农村房屋过户......·
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律师的作用?
在审查起诉阶段,律师的主要工作是会见犯罪嫌疑人,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了解案情发生过程,核实犯罪证据,根据案情的实际情况有权申请取保候审,以保证委托人的法定权益。 一、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提供辩护。 ......·
聚众斗殴罪轻辩护词
聚众斗殴罪罪轻辩护词审判长、审判员:律师集团()事务所接受市区局的指定,指派我作为被告人王涉嫌聚众斗殴一案的第一审辩护人,参加本案的诉讼活动,依法履行辩护职责。本辩护人在开庭前,详细地研究了起诉书和有关证据材料,结合法庭调查情况,本辩护人对王......·
公安机关办理劳动教养案件规定
第—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安机关办理劳动教养案件的程序,保证劳动教养审批机关严格、公正执法,确保劳动教养案件质量,依法处理违法犯罪分子,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
⊙相关内容
·
南京离婚官司律师
南京离婚官司律师办理南京离婚、婚姻法律咨询、离婚官司律师、涉......
·
成都毒品案件辩护律师:运输毒品603.5克,一审被判处十五年,经律师辩护二审改判有期徒刑十年
【基本案情】2015年10月4日晚上8点左右,F某驾驶一辆......
·
工伤伤残鉴定标准级别是什么?
在生活中不管是做什么工作都是将安全放在第一位,在生活中也是始终把安全看的很重,但是一些特殊的职业人员始终在危险性比较高的岗位,如果发生事故就会造成劳动者的身体损伤甚至死亡,如果伤残就可以得到一定的赔偿,那工伤伤残鉴定标准级别是什么?下面就详细......·
相信大家都清楚住宅的使用年限是和土地一样的,一般为70年。但
相信您都清楚住宅的使用年限是和土地一样的,一般为70年。但这并不是从购买房产的时候开始计算的,而是从开发商取得土地使用权之时计算的。这就导致很多人并不清楚二手房的使用年限是多久。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二手......·
交通事故脸部留疤精神赔偿的内容有哪些
说到交通事故的赔偿的问题,我们一般首先想到的一定是医疗费,但是如果在交通事故脸部留疤,我们是否可以申请交通事故脸部留疤精神赔偿呢?后期的整容的费用是否可以进行赔偿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一、交通事故脸部留疤精神赔偿留下的疤......·
居间合同纠纷诈骗怎么量刑
居间合同纠纷诈骗怎么量刑一、居间合同纠纷诈骗怎么量刑1、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单处罚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个人合同诈骗,数额不满5000元的,单处罚金刑;5000元以上不满1万元的,为拘役刑;1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12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2、......·
证券公司开户要钱吗
证券公司开户要钱吗?如何开户?随着市场的日趋晚上,从事证券投资的人也越来越多,如果您想买卖股票或者基金等从事证券交易,需要先在证券公司开里相应的账户,只有开户了才能将资金转入进来然后才能正常的买卖股票等。那么,证券公司开户要钱吗?都要注意什么......·
单方面起诉离婚的程序是怎么走的
很多时候在夫妻无法协商一致离婚的情况下,往往其中的一方会选择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而这也就说成是单方起诉离婚,那您知道单方面起诉离婚的程序是怎么走的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单方面起诉离婚的程序是怎么......·
行政赔偿调解书(一审行政赔偿案件用)
法院诉讼文书样式95 (××××)×行初字第××号 原告……(写明起诉人的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被告……(写明被诉的行政机关名称和所在地址)。 第三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列项......·
合同可以哪些形式存在
现代各国对合同形式采用以不要式为原则,一般不加限制,法律只规定特定种类的合同必须具备书面形式或其他形式。第一,口头形式口头形式的合同,简称口头合同,是指当事人只以口头意思表示达成协议的合同。口头合同简便易行,在日常生活中广泛运用。但是,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