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吉林省建筑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

首页>>法律知识

    吉林省建筑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
  
  我国对建筑工程质量的要求普遍较高,因此,为了促进相关企业符合相关质量规定,吉林省实行了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制度。那么,吉林省建筑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有什么内容?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吉林省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建筑工程质量管理,落实工程在缺陷责任期内的维修责任,提高建筑工程的质量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和《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吉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吉林省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工程,适用本暂行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保修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是指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方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施工质量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
  
  第四条 市(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辖区保证金的使用进行监管,具体工作由市(州)、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实施。
  
  第二章 保证金的预留与缴纳
  
  第五条 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公建项目按工程价款总额的1%交纳保证金,住宅项目按工程价款总额3%交纳保证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政府投资项目,保证金的管理应按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他政府投资项目,保证金可以预留在财政部门或发包方,也可以由合同约定的第三方金融机构托管。缺陷责任期内,如发包方被撤销,保证金由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管理。
  
  第六条 社会投资项目预留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的,发、承包双方应在施工合同中约定争议的处理程序以及保修期内出现施工质量缺陷的索赔方式。保证金存入第三方金融机构托管,并签订《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托管协议书》。保证金的比例参照本办法第四条执行。采用工程质量保证担保、工程质量保险等其他保证方式的,不得再预留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
  
  第七条 有关第三方金融机构应设立专项帐户,按照本办法和有关金融管理规定对工程质量保证金进行收取和支付管理。发包方应在竣工备案前将工程质量保证金缴纳到第三方金融机构专项账号。
  
  第三章 缺陷责任与认定
  
  第八条 缺陷是指建设工程施工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承包合同的约定。
  
  根据我省的实际施工特点,缺陷责任期一般为二十四个月,具体可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第九条 质量监督机构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时应对保证金落实情况审核,审核受委托银行出具的《建筑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单》,若未按规定缴纳工程质量保证金不予备案。
  
  第十条 缺陷责任期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承包方完成设计文件和施工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自检认为工程质量合格,以书面形式向发包方提交竣工验收申请,同时抄报质量监督机构及合同备案部门,十个工作日内发包单位应组织竣工验收,逾期不组织验收,可视为工程质量暂合格,进入工程结算程序。由于发包方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的,在承包方提交竣工验收请示报告60天后,工程自动进入缺陷责任期。
  
  第十一条 建筑工程未通过竣工验收,严禁发包方擅自使用,否则承担使用后的相应责任。各地质量监管部门发现未验收擅自使用的工程,应及时下达停止使用通知书,并将违规行为在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及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门户网站及社会媒体予以公示,指出其违法行为和后果。书面告知建设单位主管部门配合制止,并依法给予相关处罚。
  
  第十二条 缺陷责任期内,工程发生质量缺陷需要进行质量鉴定的,首先由发包方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或聘请专家提出鉴定报告,承担鉴定费用。依据鉴定报告,发包方追索责任单位经济赔偿。对于实行工程分包的建设工程,由于分包单位原因造成的缺陷,属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先行承担鉴定费用及维修责任,并负责向分包单位追偿;属建设单位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由建设单位承担鉴定及维修费用。
  
  由其他原因造成的缺陷,发包方负责组织维修,承包方不承担费用,且发包方不得从保证金中扣除费用。不属质量缺陷范畴的质量问题,由责任方承担维修义务,所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支付。
  
  第十三条 缺陷责任期内,发生属于保修范围的质量问题时,建设单位应当履行保修的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首先承担赔偿责任。缺陷责任按合同约定解决,纠纷由发包方和承包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缺陷责任期内,如发包方和承包方皆不履行保修义务或不具备履行保修义务的能力或条件,由该项目产权人或产权相关人申请维修。有物业管理单位的项目由该项目的业主委员会申请维修,经质量监督机构在相关媒体上公告后,由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单位确定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维修,并书面告知发包方和承包方。维修项目经验收合格后,质量监督机构向受委托第三方金融机构出具《建筑工程维修费用支付单》,受委托第三方金融机构接到该支付单后从保证金中支付维修费用。
  
  第四章 保证金的使用与返还 ? 
  
  第十五条 保证金仅用于支付由于承包方原因造成的缺陷而进行维修的费用,任何人不得挪用、滞留。
  
  第十六条 质量监督机构负责工程保证金到期返还管理。承揽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的企业保证金一般为竣工验收备案之日起满二十四个月后一次性返清本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二十四个月后,承包方向发包方提出保证金返还书面申请,同时抄报合同备案及质量监督机构,发包方在接到承包方返还书面申请14 日内,应及时会同承包人按施工合同的约定进行核实办理。办理返还质量保证金具体程序原则:
  
  1、发包方对工程质量无异议,发包方应在《建筑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申请单》上签署同意意见后报质量监督机构,质量监督机构在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及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门户网站上公示一周质量无异议后,向受委托第三方金融机构出具《建筑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通知单》,受委托第三方金融机构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本息返还给承包方。
  
  2、保证金按发、承包方施工合同中约定返还,如有异议,发包方需提出异议理由,由发包方和承包方协商解决,协商时间在工程承包合同中事先约定,协商不成的,可提交当地质量监督机构仲裁,仍有异议可向上一级质量监督机构申请组织专家或检测机构鉴定,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3.发包方在接到承包方返还保证金书面申请后14日内不予答复,经书面催告后14日内仍不予答复,视同认可承包方的返还保证金申请,承包方直接向质量监督机构提交《建筑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申请》,质量监督机构按发包方同意程序原则,办理质量保证金返还事宜。
  
  4、缺陷责任期内,如发包方被撤销或无法履行责任义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二十四个月后,承包方向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保证金返还书面申请,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接到返还书面申请14日内,会同承包人进行核实办理。办理返还质量保证金具体程序参照第十六条1、2、3款。
  
  5、对于实行总包和分包的建设工程,如工程质量出现缺陷,属分包单位责任的,总包单位扣除其相应保证金用于工程缺陷维修;如发包方对工程质量无异议,总包单位在收到保证金后7日内,应返还分包单位其相应保证金,总包单位在收到分包单位保证金返还申请7日内不予答复的,分包单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将总包单位违约行为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
  
  第十七条 对低于质量安全成本签订承包合同的住宅、学校等涉及重大生命安全工程,要严格执行《吉林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成本管理暂行办法》。发包方和承包方所缴纳质量安全保证金竣工验收合格后即返还本息,参照本办法管理。
  
  第十八条 对涉及建筑节能围护结构工程,其材料质量与施工工艺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缺陷责任期结束后,必须对建筑节能围护结构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现场抽查,经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鉴定质量合格后方可退还其工程质量保证金。建筑节能围护结构工程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优先在保证金中扣除用于工程维修或保修的费用。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九条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第二十条本办法由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暂行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以上就是吉林省建筑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的具体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简单来说,目前吉林省建筑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明确指出了实施目的、实施办法和相关违背条款。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您咨询我们网站专业人士。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微信作为当下最流行的聊天工具之一,在加强各地人们之间联系方面
      微信作为当下最流行的聊天工具之一,在加强各地人们之间联系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是近几年来一些不法分子将目标指向了微信用户,开始利用微信实施诈骗。现实中曾在微信中受骗的用户不计其数,其中绝大多数都是因为贪图一时的利益,微信诈骗是一种新形式的诈骗模式,很多人不知道如何去面对,对于微信被骗可以报警吗存有......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有什么情形
      现实生活中,虽不乏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但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也不少见。用人单位虽然享有自由选择劳动者的权利,但这权利并非绝对,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那么具体来说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有什么情形?下面,请跟随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这方面的知识。一、违法解除劳......


·死亡工伤认定决定书出来后多久可以申请仲裁
      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很少有用人单位在员工发生工伤以后,积极的为员工进行理赔。所以说员工遇到工伤以后,一般情况下都是自己申请做工伤鉴定,通过法院来对自己工伤的事情争取到一个比较合理的赔偿。对工伤的理赔,其实是一个比较漫长的过程。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死亡工伤认定决定书出来后多久可以申请仲裁?一、死亡......


·分项工程质量评定样本是怎样的
      分项工程质量评定样本是怎样的?承包方从建设单位那里承包相应的施工项目需要签订一份承包合同,施工单位会严格要求工程的质量问题,当工程完工后会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并发放一份质量评定书,那么分项工程质量评定样本是怎样的?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分项工程质量评定样本一、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厦门市某工业......


·员工失踪中止劳动关系是否合法?
      员工和企业的劳动关系受到法律的保护,企业不能随意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如果合同未到期,且员工没有过错,企业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应支付一定的经济赔偿。但我国法院规定在一定的条件下,企业可以中止双方的劳动关系,那员工失踪中止劳动关系是否合法,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一、员工失踪中止劳动关系是否合法?用人单位......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书
      如今社会城市的雾霾越来越严重,已经不适合人类居住,有条件的人都会选择去农村生活。所有农村房屋买卖也逐渐火爆起来。农村房屋买卖也是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内容都包括哪些呢?今天我们为您整理了一篇农村房屋买卖合同书。农村房屋买卖......


·意定监护适用哪些人群?
      2017年10月1日施行的民法总则将意定监护的适用人群范围扩大至所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    2017年12月,司法部发布的指导案例提及,上海一位七旬老人中年丧妻,五个子女因其生病住院的治疗和陪护意见不一致产生矛盾。他担心自......


·公司法关于竞业禁止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关于竞业禁止的规定是什么身为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肯定对于公司正在开发的项目是非常的熟悉的,因此为了防止有一些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利用自己公司所开发的项目获得非法收入,公司法当中特制定了竞业禁止。对于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来说,都有必要了解......


·佛山离婚离婚协议书的规定是什么
      夫妻双方结婚以后,可能会因为很多原因导致感情出现破裂。感情破裂以后,有的夫妻会选择自行协商以后到民政局办理相关的离婚手续。所以说,对于离婚协议书该怎么写的内容,您还是有必要做一定的了解的。今天我们专门为您介绍,佛山离婚离婚协议书的规定是什么......



上海 唐敏峰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4年
18501560386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江苏 李乾溶律师
法学硕士 主办律师 
18602573957

江苏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057336353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相关内容
·滁州市看守所
    安徽省滁州市看守所位于滁州市南谯区大王镇,俗称“滁州市大王看......


·临沂朱律师成功辩护当场死亡三人特别重大交通肇事案,判处缓刑
          【案情简介】  ......


·非法经营数额是怎么认定的 如何认定非法经营罪犯罪数额
      一、非法经营数额如何认定非法经营罪,是指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个人或者单......


·北京房屋租赁条例的内容是什么
      如今城市流动人口越来越多,所以租房的现象也日益增多,为了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我国制定了关于房屋出租的管理办法,那么北京房屋租赁条例如何?我们在租房的过程中都需要注意哪些的问题呢?为您解答。北京房屋租赁条例第一条为了加强房屋租赁管理,维护......


·从犯怎么判刑处罚 从犯的量刑情节包括哪些
      之所以要对共同犯罪人区分主犯、从犯、胁从犯以及教唆犯,还是因为要做到罪刑相适应,毕竟此时不是所有的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都是一样的,因此要是一视同仁的给予相同的处罚,肯定会出现不公平的情况。那作为其中的从犯怎么判刑处罚呢?下文中我们为你......


·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怎么处理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要承担怎样的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


·公司法债务担保规定为公司债务担保承担哪些责任?
      公司法债务担保规定为公司债务担保承担哪些责任?我国公司法规定了担保方面的内容,严格规范着公司债务担保行为的相关责任。可是,很多人对需要承担的责任是什么不清楚。那么,公司法债务担保规定股东为公司债务担保需要承担哪些责任?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


·江苏省各类犯罪数额较大、巨大、特别巨大的标准
      1。抢劫罪(刑法第263条)抢劫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0000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2。盗窃罪(刑法第264条)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6万元以上的,为......


·专利可以挂几个人
      专利可以挂几个人专利可以由单位申请,也可以由个人申请。既可以共同申请也可以单独申请。那么专利可以挂几个人呢?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详细解答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您解决遇到的问题。一、专利可以挂几个人根据我国《专利法》第八条,“两个以上单......


·国有企业人员受贿的客观要件是什么
      受贿是一种藐视国家法律的一种行为,是无视国家法律的一种行为,很多不同领域的领导都会利用职位的便利,替相关人员瞒报,谎报具体情况,私有企业有这种情况,国有企也有这种情况,那么国有企业人员受贿的客观要件是什么?下面就和我们一起从下面的文章中简单......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遵义机场要重新建设,赔偿款却跟说的不一致
·请问何律师,婚姻中男方要是出轨,如何去搜集合法有效的证据呢?
·被雨水泡到的房子国家什么政
·老人私自立遗嘱把房产给女儿。但房子是儿子出资买的。儿子现有病
·收养的孩子如何做放弃抚养证明
·多少人参加才属于非法组织黑社会,参与抢劫的会判几年
·班长,但是让同学打饭,要钱,要求买烟,还拒绝别人与和他发生矛盾的人拒绝怎么办?
·起诉离婚要小孩抚养权。小孩一直由女方带男方有*博,家暴行为。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