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新婚姻法安置房的处置是怎样的
首页
>>
法律知识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国民综合素质水平的提高,
离婚
率也越来越高,
离婚
问题会涉及到夫妻双方财产分割的问题,而对大多数人而言
房产
又在所有财产中占有非常大的比重,因此
离婚
时
房产
的处置尤为重要。在以往的婚姻法中对于
离婚
房产
分割就有规定,而2017年新婚姻法安置房的处置是怎么样的呢?下面将为您详细解答。
新婚姻法安置房的处置是怎样的,我们将新婚姻法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和新婚姻法
房产
如何分割两个方面来具体说明。
一、 ?新婚姻法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
婚姻法分割
房产
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
房产
的分割首先要明确什么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
知识产权
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新婚姻法
房产
分割,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的精神,增值部分基于一方个人财产投资在婚后取得的收益,这种收益法律也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 ?新婚姻法
房产
如何分割
?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接下来就来说说新婚姻法
房产
如何分割,怎么分割
房产
的问题,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新婚姻法,一方赠与另一方
房产
,
离婚
房产
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
房产
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
房产
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
合同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此时,如果一方赠与另一方
房产
,哪怕是结婚很多年,只要是
房产
未过户的,赠与一方也可以撤销赠与,
离婚
时
房产
还是属于赠与一方,不予分割。
(二)新婚姻法,一方父母出资购房,
离婚
房产
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此时,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与婚姻关系存储期间的另一方没有任何关系,
离婚
时作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三)新婚姻法,双方父母出资购房,
离婚
房产
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不管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
离婚
时按照出资份额按份分割。
(四)新婚姻法,一方婚前购买房屋,
离婚
房产
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
离婚
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
离婚
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此时,对于婚前购买的房屋,即使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子也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
离婚
时财产不予分割。
(五)新婚姻法,以父母名义买房,
离婚
房产
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二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
离婚
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此时,双方用共同财产以父母名义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的产权属于父母,
离婚
时不属于夫妻财产,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出资情况,算作债权要求偿还出资额。
因为大多数人无论将来是否会
离婚
,他们都是要步入婚姻的殿堂。婚前清楚婚姻法对安置房的处置,对结婚慎重考虑,或者了解婚姻法对安置房的处置在
离婚
时能按照法律更好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作为一个综合素质水平较高的中国公民,应该了解新婚姻法对安置房的处置,而不是因缺乏对法律的常识遭受欺骗,那将会得不偿失。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
离婚房子过户公证如何处理?
离婚房子过户公证如何处理?离婚的时候对于房子的纠纷问题比较多,很多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就会分割房产,在分割的事后难以平衡双方的利益,因此在就起诉里婚,按照相关法规中的规定法院来做评断,以此保障双方的利益不受损失,那离婚房子过户公证如何处理?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一、离婚房子过户公证如何处理?协议......
·
房屋买卖合同公证去哪,房屋买卖合同都需要公证吗?
房屋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房屋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是否需要公证,房屋买卖合同公证去哪?对于该类法律问题,我们将在本文中向您详述房屋买卖合同公证的意义及公证需要去哪里,同时需要准备的材料及注意事项。一、房屋买卖合同公证的意义房屋买卖合同中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
·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几种?
买房是许多现代人生活中的头等大事,在实践中,房屋买卖纠纷也时有发生。房屋买卖纠纷涉及到产权、价款、原承租户的利益等多种问题,但都离不开买卖合同的有效性问题。那么,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呢?我们将为您归纳整理。1、房地产分离出卖,合同无效由于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为土地的附着物,具有不可分离性......
·
办理首次购房证明需要哪些材料?
由于我国人口密度较高,现今我国住房压力日趋严重,这种现象在经济发展较快的城市更为明显。为了缓减购房压力,我国规定首次购房允以优惠,但需要购房者提供首次购房证明。不少朋友反映由于自己是第一次买房,不知道该如何办理该证明。所以我们为您整理下列信息。一、首套房是同时满足下面的三个条件的:买房人年是需要......
·
离婚房子没写女方名字吗
房产证上的名字固然很重要,但是在离婚判决的时候,法官考虑的因素和参照的法条是非常多的,不会仅仅按照房产证上的名字就草率的对房屋的产权作出判决。很多夫妻在结婚的时候肯定没有考虑的太多,因此房产证上只写了一个人的名字。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就是离婚房子没写女方名字吗?一、离婚房子没写女方名字吗?按照新婚......
·
经营性用房拆迁补偿估价
1、合法原则 ⑴产权的合法性。无法确认合法产权的经营性用房,必须在估价报告中说明估价及估价结论是以估价对象具有合法产权为假设前提。我们在拆迁中发现由于历史原因,很多被拆迁房屋根本就没有进行过权属登记,因此在实际操作过程......
·
婚前买房需要公证吗,婚前买房需不需要公证
在实践中,国家、地方在一系列法律、法规、规章中规定,涉及房屋产权变更、形态改变、处理涉外及涉港澳台房产的法律行为、事实必须办理公证。为此,不少都想要知道未婚夫妻婚前买房是不是也是如此。那么,婚前买房需要公证吗?我们马上为您做详细介绍。一......
·
山西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新标准
交通事故的发生随着车辆的普及逐年上升。对于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新标准每个省份的制度都不相同,且死亡赔偿标准的内容也在逐年完善,赔偿的标准也会根据不同的条件来进行调整,那么下文就将为您介绍山西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新标准的内容。一、山西省交通事故死......
·
名誉权侵权诉讼时效有多久?
名誉权侵权诉讼时效有多久?名誉权侵权的认定名誉权受到了侵犯,肯定会及时采取措施解决,如协商解决和诉讼途径解决。民事案件是有诉讼时效的限制,所以名誉权侵权纠纷不能一直持续下去,那么我们就和您聊聊名誉权侵权诉讼时效有多久?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
浙江
温作团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3052261268
上海
唐敏峰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4年
18501560386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安徽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江苏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057336353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相关内容
·
南京刑事申诉律师
南京刑事专业申诉律师解读刑事案件申诉规定,分析刑事申诉应当具备......
·
连云港市开办《大律师热线》栏目
根据"六五"普法工作要求,结合电台栏目调整,近日,连......
·
找熟人少交社会抚养费是否可以?
我国的人口基数非常的大,就现在最新的数据来看,我国人口已经达到了14亿人口,所以针对这样的问题,我国实行了计划生育的政策,遵守,少生优生的宗旨。但是,我国有存在着人口老龄化严重的问题,所以近年来,出台了二胎政策。但是还是会有很多人超生。所以就......
·
劳动合同法计时工资的内容是什么?
计时工资对于很多上班族来说并不陌生,每个月的工资表上面几乎都写的是本月的计时工资,计时工资就是你每个月工作的总时间乘以每个小时工资,和职工的切身利益关系很大,计时工资包括的形式比较多,涉及面比较广,下面我们就为您讲讲关于计时工资以及劳动合同......
·
海事侵权纠纷案件有哪些?
海事侵权纠纷案件包括:(1)船舶碰撞损害赔偿案件,其中包括浪损等间接碰撞的损害赔偿案件;(2)船舶碰撞海上、通海水域、港口的建筑物设施的损害赔偿案件,其中包括船舶触碰码头、防波堤、栈桥、船闸、桥梁,以及触碰航标等助航设施和其他海上设施的损害赔偿......
·
追讨个人的债务要注意什么事项
追讨个人的债务要注意什么事项1、注意保存好债权凭据。对于私人之间的民间借贷来说,最重要的自然是借条和借据的原件,如果有银行转账的记录,也要保存好,这个同样是今后催讨债务的重要证据。对于某些没有写借条的借款,一定要想办法让债务人补写借条,或......
·
公司合同审批管理制度内容有什么
公司合同审批管理制度内容有什么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司间发生贸易往来都需要通过签署合同的形式实现,所以加强合同管理对公司非常重要。合同部门在签订合同后就应该由审批部门进行审核,公司法务部应该建立合同审批管理制度,用制度的形式规范审批行为。下......
·
夫妻一方起诉离婚要证据吗?
夫妻双方感情破裂需要离婚时,在分割财产及分配子女抚养权方面存在纠纷的话,双方可以通过起诉离婚的方式解决。当事人应该向被告所在地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请求,法院会按照民事案件的审理程序进行。而证据是法院办案的主要依据,那么夫妻一方起诉离婚要证据吗?......
·
借贷纠纷管辖法院该怎么确定
借贷纠纷管辖法院该怎么确定一、借贷纠纷管辖法院该怎么确定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民间借贷是一个双务合同,出借人的义务是将约定......
·
武汉市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根据国家制定的交通事故相关的法律法规,在交通事故中因疏忽或是不当驾驶行为而导致他人死亡的情况,除了需要付上一定刑事责任之外,还需要给与死者家属一定的赔偿。不过,在不同的地区,这个死亡赔偿的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那么武汉市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你好我问问女儿得不到财产也得养老吗
·
外地户口,没有五年社保或纳税证明,如何在北京买房,谢谢
·
我想咨询一下离婚手续是怎样办理?
·
我在煤矿包工队上班,去三月份在井下工作中受伤,经老动局鉴定为三级,现在劳动局赔偿
·
我老公是初婚、我是二婚、我之前有一子判给前夫了、我们可以再生两个孩子吗
·
行人喝酒了,走在有人行横道的标志,没有走斑马线,斑马线末端对
·
到着守所会见一个人要不要委托合问书。
·
我没买东西,支付宝提醒有快递信息,别人已签收是怎么回事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
首页
找律师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