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离婚后12岁女儿谁抚养
首页
>>
法律知识
离婚
后12岁女儿谁抚养在
离婚
案件中,子女的抚养权是必争的问题,那么想要了解
离婚
后12岁女儿谁抚养这类问题,我们先明白对于处理子女抚养权问题的时候,法律也会根据子女的实际年龄不同,处理的结果也会有所不同。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十周岁以上的子女的抚养权的决定权
由于十周岁以上的孩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一定的辨别是非的能力,所以在
离婚
案件中,处理子女随谁生活的问题上,应考虑到子女的个人的意愿。但是这并不是说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可以随意选择随谁生活,法院一般在父方母方同争抚养权,且双方都具有抚养子女的条件时,才考虑子女个人的意见。
二、其他年龄段的孩子的抚养权: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属于哺乳期内,为保证婴儿的发育成长,一般应随母方生活。除非母方有下列情形:①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如癌症),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②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指对子女有遗弃、虐待行为),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③因其他原因(如母方被判刑、被劳教、有严重残疾、母方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母亲品行不端如有赌博、吸毒、乱搞两性关系等恶习的),子女确无法随母生活的。④父母双方协议2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的,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2、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主要考虑:经济状况、个人素质、生活环境、对子女的责任感、以及与子女的感情亲密程度等,但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①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②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主要指夫妻长期两地分居的情况。③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其他子女指另一方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及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等。④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⑤一方
离婚
后再婚困难的,可以作为优先因素加以考虑。⑥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有能力协助照顾(外)孙子女。⑤-⑥不是法定的优先抚养子女的情况。12岁的女儿其实已经有了自己的思维,可以虑到子女的个人的意愿,所以对
离婚
后12岁女儿谁抚养?法官在考虑子女个人的意愿时还会考虑哪个最有利于子女健康成才,哪个最合适的人来进行抚养。想要了解的更清楚,您们可以咨询,他们会为你们提供更详细的内容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
一般婚内不给生活费能起诉吗?
婚姻是很美好的一件事情,因为在结婚之后两个人将会白头谐老互相陪伴一辈子,夫妻之间有互相抚养义务和责任,也就是说在结婚之后,如果其中一方出现了疾病。没有了生活自理能力另一方就要有抚养的责任和义务,那婚内不给生活费能起诉吗?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一、婚内不给生活费能起诉吗?可以提起诉讼。夫妻之间的......
·
要求国家赔偿时效期限如何规定?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有时候会因为某些原因会要求国家赔偿,在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执行的时候,我们还要注意要求国家赔偿是有时效的,随着国家的赔偿制度不断完善,目前我国申请国家赔偿的人也越来越多,那么要求国家赔偿时效期限是多久?又是如何规定的呢?今天我们就来了解下要求国家赔偿时效期限。国家赔偿时效限制赔偿......
·
抚养费的支付标准
1、关于抚养费的标准,现行《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关于一方支付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的等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而不是按比例进行支付。 在实践中,一方向另一方支付抚养费一般为按月交付,每月固定的日子将费用支付给负责抚养子女的一方。费用标准根据各地的经济发展和当事......
·
诉讼离婚中调解无效如何处理
诉讼离婚过程中,按照法律的规定,此时法院必须要先进行调解,这是法定的毕竟程序。但在诉讼离婚中调解也有可能出现无效的情况,那么此时应该如何对案件作出下一步的处理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诉讼离婚中调解无效如何处理调解无效,应立即进入下一诉讼程序。对于调解无效的离婚案件,人......
·
国外办理结婚证,在国内起诉离婚的结婚证书的认证
现在中国公民到国外留学、经商、工作、居住、旅游、移民的越来越多,因此在国外注册结婚领取结婚证的现象也越来越多,可是一旦夫妻感情出现问题,想要离婚问题就会变得麻烦。如果在国外离婚呢,还需要到国内法院办理外国法院判决的承认认可,无疑还得上法院,两边都花钱,都走诉讼程序,都需要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消耗人力、......
·
商标权人如何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商标权人如何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近年来,山寨货横行市场,侵犯他人商标权的情况时有发生。当您的商标权遭受到侵害时,您是否知道应该如何通过正确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如果您现在正在为商标权人如何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所困扰,那么您可以阅读我......
·
盗窃罪罚金的数额规定是怎样的?
相信您对小偷并不陌生,小偷的行为十分可恶,但由于偷窃的行为较为轻微,所以并不构成犯罪。但如果偷窃财物的价值较高,达到一定的标准,就会构成盗窃罪。我国法律对盗窃罪的处罚是判处有期徒刑及一定金额的罚金,那盗窃罪罚金的数额规定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来......
·
劳动者的辞职,企业是否有批准权?
劳动合同的解除遵循的是法定原则。《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见,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只需要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了,并不需要用人单位的同意。 现实生活中,由于很多职工提出辞......
·
抢劫罪转盗窃罪的条件
抢劫罪与盗窃罪看似截然不同,其实也有一定的联系。在满足一定条件时盗窃罪转化为抢劫罪。没有抢劫罪转盗窃罪这一说法。下面我们为您介绍下什么事抢劫罪,什么是盗窃罪以及它们的区别和转换条件。请您仔细查阅以下文字。一、法律规定:中国的法律体系上不......
江苏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51782449
浙江
温作团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江苏
徐志勇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浙江
林鑫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学士
18868876507
⊙相关内容
·
南京物业律师
南京物业律师熟悉物业管理法规、房地产法律行业,致力于小区物业......
·
房产纠纷律师:房子70年产权到期后怎么办
我家房子70年产权到期后该怎么办?这个让很多人发愁的问......
·
怎么确定劳动争议仲裁管辖
怎么确定劳动争议仲裁管辖一、怎么确定劳动争议仲裁管辖1、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也就是说,发生劳动争议,申请人可以选择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中的任何一个劳动争议仲......
·
汽车保险理赔步骤
汽车保险理赔时的基本常识 (1)报案方式:电话报案、网上报案、到保险公司报案以及理赔员转达报案。 (2)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在24小时之内通知派出所或者刑警队,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公司。(3)理赔周期:被保险人自保险车辆修复或事故处......
·
股权质押合同示范文本是怎样的?
股权质押合同示范文本是怎样的?股权质押合同出质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质权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为确保甲、乙双方签订的______年__________字第__________号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在__________投资的股权作质押,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合同条款作如......
·
收购要约可以不卖吗,收购要约的内容有哪些?
收购要约可以不卖吗,收购要约的内容有哪些?收购要约这种行为在公司方面十分常见,很多人都问过,如果我收购了要约,我可以选择不卖吗?其实这个想法是错误的,收购要约只是收购行为的意思表示,它是没有买卖的说法,接下来,我们为你详细讲解。一、收购要约......
·
窝藏、包庇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窝藏、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本罪为选择性罪名,具体包括窝藏罪和包庇罪。(一)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司法机关正常的刑事诉讼活动。犯罪对象是各种依照刑法规定构成......
·
探望权起诉书怎么写
探望权起诉书怎么写夫妻解除了婚姻关系,但是在法律上还是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对于子女是有探望的权利的,在探望的过程中被拒绝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那么递交的探望权起诉书应该怎么写呢?今天整理了关于探望权起诉书怎么写的资料,供您了解阅读。一、探望权起......
·
劳务关系的常见情形
一是用人单位将某项工程发包给某个人员或某几个人员,或者将某项临时性或一次性工作交给某个人或某几个人,双方订立劳务合同,形成劳务关系。这类从事劳务的人员,一般是自由职业者,身兼数职,自己通过中介机构存放档案,缴纳保险。 二是用人单位向劳......
·
公司法关联关系是如何规定的?
公司法关联关系是如何规定的?在我国公司法规定当中规定了关联关系的相关事宜,但是关联关系这一名词概念对于不知道其中的人来说都是很陌生的,那么到底什么是公司法当中的关联关系,公司法关联关系是如何规定的呢,以下是我们为您整理的相关资料,希望可以帮......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我在xx上被骗了700块钱可以立案san
·
我通过劳动局,法院,执行局都没能全额要016的工资,执行局终结了执行我可以刑事案
·
我打工老板没给开工资,给我打了个欠条,一直也不还钱,我该怎么san
·
冤案需要得到帮助最高院申诉
·
我买二手房送了个车库,房子过户了,车库没有过户,签了一个转让合同这个合同有用吗/
·
你好,在吗?有事问你啊
·
哺乳期可以辞退吗
·
我自己的房产问题,律师们好:我是农村户口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
首页
找律师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