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常见的企业融资方法有哪些

首页>>法律知识

    常见的企业融资方法有哪些
  企业发展需要资金,但是资金短缺会限制企业的快速发展,这个时候企业可以通过融资的方式来解决资金短缺的问题,融资需要讲究方法,方法不对融资导致企业融资困难,或者融资失败,但是企业融资方法有哪些是您迫切想知道的,接下来,您可以带着心中的疑问和我们一起去了解和探讨。
  
  一、常见的企业融资方法有哪些
  
  1、职工集资
  
  中小企业可以根据公司资产实际、将净资产作为股份划分,采取管理层持股、员工持股及向特定对象发售股份的方式募集资金,并实现股份的多元化。
  
  2、可转换债券
  
  可转换债券是一种可以再特定时间、按照特定条件转换为普通股票的特殊企业债券,具有债券和股票的特征。
  
  3、认股权证
  
  认股权证是指在某一时间内以特定价格购买普通股的相对长期的期权。公司发行认股权证融资的优点是融资成本低、改善公司未来资本结构。
  
  4、留存收益
  
  留存收益是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所创造的净收益留在企业,而不作为股利分配给股东,其实质就是原有股东对企业追加投资。留存收益的筹资渠道主要包括企业的盈余公积金和未分配利润两个部分。留存收益筹资的优点是不发生实际的现金支出,不同于负债筹资,不必支付股利,同时还免去了与负债、权益筹资相关的手续费、发行费等支出。
  
  5、商业信用
  
  商业信用融资是指企业在正常的经营活动和商品交易中由于延期付款或预收账款所形成的企业常见的信贷关系。商业信用的形式主要有:赊购商品,预收货款和商业汇票。
  
  6、典当融资
  
  典当融资,指中小企业在短期资金需求中利用典当行救急的特点,以质押或抵押的方式,从典当行获得资金的一种快速、便捷的融资方式。典当行作为国家特许从事放款业务的特殊融资机构,与作为主流融资渠道的银行贷款相比,其市场定位在于:针对中小企业和个人,解决短期需要,发挥辅助作用。
  
  7、金融租赁
  
  由出租人根据承租人的请求,按双方的事先合同约定,向承租人指定的出卖人,购买承租人指定的固定资产,在出租人拥有该固定资产所有权的前提下,以承租人支付所有租金为条件,将一个时期的该固定资产的占有、使用和收益权让渡给承租人。这种租赁具有融物和融资的双重功能。金融租赁可以分为三大品种:直接融资租赁、经营租赁和出售回租。
  
  8、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有直接购买租赁、售出后回租以及杠杆租赁。融资租赁采取融资与融物相结合的形式,提高了生产设备和技术的引进速度,还可以节约资金使用,提高资金利用率。
  
  9、产权交易
  
  产权交易主要是指中小科技企业为了解决资金紧缺,将部分股权专利(无形资产)及有形资产在产权交易所挂牌,既可以解决企业内部资金紧缺,增加现金流,又可以为进一步的资本市场运作打下基础。
  
  10、发行股票
  
  股票具有永久性、无到期日,不需要归还,没有还本付息的压力,因而筹资风险较小。
  
  11、吸收投资
  
  吸收投资是指非股份制企业以协议等方式吸收国家、企业、个人和外商等的直接投入的资本。这种方式不以股票为媒介,多适用于非股份制企业。
  
  12、发行债券
  
  企业债券是指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表示发债企业和投资人之间的一种债券债务关系。发行企业债券募集的资金多用于新建项目,利息高于银行同期利率,期限为二至三年。一般大型企业发债较多,中小型企业如果有盈利较高的项目、资金需求量大,也可以采用这种融资方式。
  
  13、民间借贷
  
  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的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因借贷产生的抵押相应有效,但利率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关利率(规定上限为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但实际上,民间借贷的利率水平远远高于这个上限)。民间借贷较之银行借款有以下优势:1)手续简便;2)随需随借;3)获取资金条件相对较低;4)资金使用效率较高。但是民间借贷的随意性、风险性容易造成诸多社会问题,所以在操作民间借贷的时候要注意以下几点:借贷要合法、订立协议、利率应合法、提供担保、及时催收到期借款、运用法律追讨欠款。
  
  14、银行贷款
  
  银行是企业最主要的融资渠道。目前,银行为企业融资提供的贷款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资产抵押贷款。中小企业将资产抵押给证券公司或商业银行,由相应机构发行等价的资产证券化产品出售,募得的资金由中小企业使用;
  
  2)项目开发贷款。一些高科技中小企业如果拥有重大价值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初始投入资金比较大,企业自有资本难以承受,可以向银行申请项目开发贷款。
  
  3)出口创汇贷款。对于出口企业,银行可根据出口合同或进口方提供的信用签证,提供打包贷款。对有现汇账户的企业,可提供外汇抵押贷款,对有外汇收入来源的企业,可凭结汇证明取得人民币贷款;
  
  4)票据贴现融资。持票人将票据(商业承兑汇票或银行承兑汇票)转让给银行,银行扣除贴现利息后将剩余资金交由持票人使用。
  
  二、融资风险有哪些
  
  1、信用风险。项目融资所面临的信用风险是指项目有关参与方不能履行协定责任和义务而出现的风险。像提供贷款资金的银行一样,项目发起人也非常关心各参与方的可靠性、专业能力和信用。
  
  2、完工风险。完工风险是指项目无法完工、延期完工或者完工后无法达到预期运行标准而带来的风险。项目的完工风险存在于项目建设阶段和试生产阶段,它是项目融资的主要核心风险之一。完工风险对项目公司而言意味着利息支出的增加、贷款偿还期限的延长和市场机会的错过。
  
  3、生产风险。生产风险是指在项目试生产阶段和生产运营阶段中存在的技术、资源储量、能源和原材料供应、生产经营、劳动力状况等风险因素的总称。它是项目融资的另一个主要核心风险。生产风险主要表现在:技术风险、资源风险、能源和原材料供应风险、经营管理风险。
  
  4、市场风险。市场风险是指在一定的成本水平下能否按计划维持产品质量与产量,以及产品市场需求量与市场价格波动所带来的风险。市场风险主要有价格风险、竞争风险和需求风险,这三种风险之间相互联系,相互影响。
  
  5、金融风险。项目的金融风险主要表现在项目融资中利率风险和汇率风险两个方面。项目发起人与贷款人必须对自身难以控制的金融市场上可能出现的变化加以认真分析和预测,如汇率波动、利率上涨、通货膨胀、国际贸易政策的趋向等,这些因素会引发项目的金融风险。
  
  6、政治风险。项目的政治风险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国家风险,如借款人所在国现存政治体制的崩溃,对项目产品实行禁运、联合抵制、终止债务的偿还等;另一类是国家政治、经济政策稳定性风险,如税收制度的变更,关税及非关税贸易壁垒的调整,外汇管理法规的变化等。在任何国际融资中,借款人和贷款人都承担政治风险,项目的政治风险可以涉及到项目的各个方面和各个阶段。
  
  7、环境保护风险。环境保护风险是指由于满足环保法规要求而增加的新资产投入或迫使项目停产等风险。随着公众愈来愈关注工业化进程对自然环境的影响,许多国家颁布了日益严厉的法令来控制辐射、废弃物、有害物质的运输及低效使用能源和不可再生资源。“污染者承担环境债务”的原则已被广泛接受。因此,也应该重视项目融资期内有可能出现的任何环境保护方面的风险。
  选择合适的企业融资办法对于一个企业来说是非常的重要的,如果融资手段不当,很可能导致融资失败,也就会影响企业正常的发展,严重的也会拖累企业。因此在融资之前一定要确保融资方法合适,最终的目的就是能够融资到发展的资金。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公司法人需要买社保吗
      公司法人需要买社保吗?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飞速发展,如今已成为老世界经济强国,而国家经济的发展离不开公司企业的不懈努力,通常,我们知道一个企业公司的代表是法人,这也是法律上规定的代表行使企业的权利,那公司法人需要买社保吗?下面就详细介绍。一、公司法人需要缴纳社保吗公司法人是指依照公司法设立的......


·公司法董事会的规定的董事会职责是什么?
      公司法董事会的规定的董事会职责是什么?在一个公司当中有董事会有股东大会还有监事会,这三个都是一个公司重要的组成部分,很多人对这三者的职责划分都不是很清楚,因为在一个公司都是各司其职很少有人会去管自己职责之外的事情,以下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公司法董事会的规定的董事会职责,希望能够帮助到您。股份公司的权力机......


·律师解读《公司法解释三》
      律师解读《公司法解释三》第十一条出资人以其他公司股权出资,符合下列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出资人已履行出资义务:(一)出资的股权由出资人合法持有并依法可以转让;(二)出资的股权无权利瑕疵或者权利负担;(三)出资人已履行关于股权转让的法定手续;(四)出资的股权已依法进行了价值评估。股权出资不符合前款第......


·注册公司法人是什么?
      注册公司法人是什么样的流程?c公司作为一个独立法人,可以独立行使自己的民事权利,并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成立之初,应准备好相关的资料到工商部门办理注册公司的流程,由于国家的鼓励政策,目前注册公司的流程已经较原来作了一定的简化了。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注册公司法人是什么样的流程,希望以下内容对您有所帮助。一......


·保险公司管理规定是怎样的
      保险公司管理规定是怎样的?在实际生活中,相信您都有过保险的经历。随着保险业的快速发展,更多的人参与了保险,由此,很多人创立了保险公司。同时,为了规范保险市场的正常秩序,以及维护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有关部门制定了保险公司管理规定,下面是对这一内容的详细介绍,请继续往下阅读了解。保险公司管理规定(2......


·法院诉讼离婚流程是怎样的
      诉讼离婚也是属于我国法定的离婚方式之一,但由于流程比较复杂,因此很多夫妻都是在无法协议离婚的情况下,才会选择通过这样的方式起来离婚。那到底这个法院诉讼离婚流程是有多么复杂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解答疑惑。一、起诉离婚应到哪个法院根......


·自行车闯红灯被撞责任及赔偿由谁承担
      自行车闯红灯被撞责任及赔偿由谁承担一、自行车闯红灯被撞责任及赔偿由谁承担?1.很明显,闯红灯要负主要责任。当然,事故责任由交警部门勘查现场和调查后确定,根据事故责任大小承担相应责任。2.先由强制责任险保险公司赔偿,不足部分由双方按事故责任比例承......


·申请医调委调解医疗纠纷程序是什么?
      申请医调委调解医疗纠纷程序是什么?一、申请医调委调解医疗纠纷程序是什么?医调委全称“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该委员会隶属于市司法局,由具有临床医学、药学、法学等方面资质的人员组成,和卫生局没有隶属关系。由委员会成员作为第三方来依法调解医......


·婚姻法离婚的条文有哪些,包括哪些内容?
      《婚姻法》主要是对婚姻家庭的相关问题作出规定,其中当然就包括了男女结婚和夫妻离婚的事项。那么您知道《婚姻法》中关于夫妻离婚的规定都有哪些吗,具体的条文是怎样的?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



江苏 朱效武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8年
18501560386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上海 唐敏峰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4年
18501560386

江苏 邹馥憧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学士 
13814066391

江苏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51782449
⊙相关内容
·六合离婚房产分割
    南京市六合区离婚房产分割律师提供免费离婚法律咨询,解答离婚时......


·大竹离婚律师凌灿伟不同意离婚答辩状
      答辩人:王某某,男,汉族,出生于19XX年XX月9日,住四......


·企业欠债不还怎么办
      企业欠债不还怎么办一、企业欠款不还怎么办?(一)协商遇到公司欠钱不还的情况,首选的方式是协商,这种方法是最省时省力的。(二)请求支付令支付令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依法作出的督促债务人为一定给付义务的法律文书。法院向债务人发出支......


·律师能代替军人离婚吗
      军人离婚如果需要通过法院解决的话,此时最好还是委托一位专业律师来帮助自己打离婚官司,这样才能为自己争夺更多的利益。那么在委托了律师的情况下,律师能代替军人离婚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律师能代替军人离婚吗离婚案件的庭审比较特......


·商丘市睢阳区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商丘市睢阳区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在社会进步的今天,许多城市要发展就要重修修建建筑物,这样才能带来更多的经济效益。修建建筑物肯定会用到土地,如果修建建筑物用到了公民的土地,国家是会进行补偿的。下面我们一起看看商丘市睢阳区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
      1,现有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将集体所有土地按人口平均分包到一家一户,如果不允许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将被凝固在分散的一家一户上,根本无法实现土地资源优化配置。客观上阻碍了我国的土地资源向种田能手集中不利于农村产业结构调及土地的适度规模经营......


·侵犯知识产权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侵犯知识产权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我国的知识产权主要分为了著作权、专利以及商标,实践中如果行为人侵犯知识产权达到了一定的严重或恶劣程度的话,就会涉嫌构成侵犯知识产权罪。但由于侵犯知识产权罪中包含了较多明确的犯罪,因此,我们将在下文中通过介绍法条......


·夫妻一方能否擅自卖房
      在夫妻关系中,夫妻房产是比较重要的内容。而夫妻房产分为夫妻一方的个人房产与夫妻共有房产。不管是房产是个人的还是夫妻共有的,夫妻一方能否擅自卖房,也就是不经过配偶的同意私自出卖房屋。如果不能,但夫妻一方擅自卖房怎么办呢?的我们马上为您做详细解......


·委托合同中受委托人的赔偿责任
      受委托人在处置委托人委托事务时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委托合同分有偿委托合同和无偿委托合同两种。赔偿责任也依委托合同的形式不同而有所区别。  《合同法》第四百零六条规定“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委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


·故意杀人罪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杀人的行为并不一定就会构成故意杀人罪,还有可能是过失致人死亡罪以及其他的犯罪。而要想成立故意杀人罪,就需要满足法律中规定的故意杀人罪成立的条件。接下来,我们就为您相信介绍一下这个问题。一、故意杀人罪成立的条件是什么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我快生小孩了,医院说怕我大出血,说为了大
·双方私下签订装修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婚离财产分割,离婚的时候法院判决
·仓库主人上班时候自开开的仓库,卖了一卖了一点沒有任何价值的废
·房屋质量问题,开发商一再推脱,不给维修房子
·汽车追尾事故交警最高怎么处理是合理的
·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获利1200
·已订婚,想退婚,该如何?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