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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专利行政处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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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
专利
行政处罚
是什么?很多人为了取得大量的财产,就采取假冒他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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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行为获取钱财,这是违法所得,会受到
行政处罚
,严重的会受到刑事处罚。那么假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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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是什么?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假冒
专利
行政处罚
是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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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第六十三条:假冒
专利
的,除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外,由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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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的部门责令改正并予公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四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假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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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刑事处罚
《刑法》第二百一十六条
假冒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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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第二百二十条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一十三条至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三、假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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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构成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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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实施细则》增加了第84条,规定“下列行为属于假冒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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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行为:(一)未经许可,在其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产品的包装上标注他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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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二)未经许可,在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材料中使用他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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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使人将所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
专利
技术;(三)未经许可,在合同中使用他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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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使人将合同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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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四)伪造或者变造他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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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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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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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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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实施细则》的该条规定的表述,穷尽式地列举了四种假冒他人
专利
的行为,即假冒他人
专利
的行为只能是上述四种行为之一或者其组合。同时,我们可以把构成假冒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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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行为的要件归纳为:(一)必须有假冒行为,即未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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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人许可,以某种方式表明其产品为他人获得保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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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或者其方法为他人获得保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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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从而产生误导公众的结果;(二)被假冒的必须是他人已经取得的、真实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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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假冒他人
专利
的行为应当是一种故意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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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实施细则》第84条所列的四种行为均为故意行为。因此,可以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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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实施细则明确界定了假冒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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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行为,为正确适用刑法第216条填补了法律上的空白。仔细分析前文所例举的理论上或司法实践中的那些模糊或错误,可以发现其根源在于混淆了两对关系,一是假冒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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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与未经许可实施他人
专利
的行为(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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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行为)之间的关系,二是假冒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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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与冒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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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之间的关系。在界定假冒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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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时,必须认清这两对关系,彻底改变原有的模糊和错误理解,严格执行罪刑法定原则。假冒
专利
行政处罚
主要是处罚罚金,但是,严重的后果会承担刑事责任。所以,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根据实际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产生纠纷了,我们建议登录平台找专业的律师服务,丰富的实战经验可以给予更好地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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