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分期付款买车流程是什么?

首页>>法律知识

    现在小汽车已经成为了人们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很多上班族在工作不久后都会买辆汽车。而对于一些手头紧的人们来说,分期付款购车是个不错的主意,这样一来,只需每月按时还款,就可以提前开上汽车了。那么分期付款买车流程是什么?接下来我们一起看看我们是怎么介绍的。
  
  一、分期付款买车流程是什么
  
  1、到4s店选购自己喜欢的车辆,给4s店交首期款拿到发票,准备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和户口本复印件,根据银行要求开出自己的收入证明。如果格式不是按照银行的要求开出的证明将无效;
  
  2、寻找担保人,担保人最好是公务员或者收入比较高的人,同样需要开个人收入证明。还需要一个双方的担保人,最好选自己亲戚并有固定职业的;
  
  3、寻找信誉可靠的担保公司,根据担保公司的要求带上照片,还有需要交纳保险费和保险续约保证金,以及担保公司的服务费,大概费用2-3万,各个担保公司也有差别的。担保公司会为你准备向银行申请贷款的所有协议书;
  
  4、带上协议书,到银行大厅办理分期贷款,办理一个按揭贷款的存折;
  
  5、等银行审批通过后会电话通知你去4s店领车;领到车后需要到交通局交购置税,然后就是挂牌。在挂牌之前要先拿到保险公司的保险卡;
  
  6、再去银行出示行驶证以及拍照保险证据,领取放车通知单;
  
  7、拿到通知单去4s店,出示通知单正是放车,现在车才属于你自己。
  
  二、分期付款购车的形式有哪些
  
  汽车行业的分期付款形式多种多样,主要有三种:
  
  1、银行消费贷款方式;
  
  2、汽车厂家金融公司贷款方式;
  
  3、融资租赁方式,市场上主要是一些品牌连锁机构在经营。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贷款用途明确合法;
  
  (三)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
  
  (四)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分期付款构成是否划算呢
  
  如果你是做生意的,现金可能流动比较大,如果手头没有过多现金的话 ,可以考虑做比较划算的分期,现在汽车店里一般有好几个分期方式可供选择,可选择更优惠的。当然如果现在手头资金比较合适,全款提会更好些。你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咨询一下购车款项方面的东西,可以让销售给你列一个清单看看哪个对自己来说更合适。
  
  综上所述,目前银行和汽车金融公司都有分期付款购车的业务,分期付款买车流程并不复杂。人们先到汽车4S店,选购好汽车后,缴纳首付款,然后找个担保公司提供担保,最后到银行办理汽车分期贷款。等银行审批过后,消费者就可以到4S店提车了,接下来就是办理牌照手续了。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交通事故财产损失的赔偿范围是什么
      交通事故财产损失的赔偿范围是什么一、交通事故财产损失的赔偿范围是什么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三)依......


·发生高空坠物砸到车辆保险公司如何理赔?
      发生高空坠物砸到车辆保险公司如何理赔?随着现代城市中高楼大厦越建越高,各类车辆也越来越多,我们不时通过各种渠道听到、见到高空坠物砸损车辆的消息,这样的消息就带给了广大车主一些不解的问题,发生高空坠物砸到车辆保险公司如何理赔?自己有需要做些什么来保障自己的权益呢?一、理赔程序1、看自己有没有投保车损险......


·天津市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
      天津是靠近我国首都北京最近的一个城市,也是北方除去北京发展最好的一个城市,天津市地方小,但是人口多,道路交通堵塞,出行更是麻烦,近年来,随着天津经济的快速发展,天津交通事故也频繁发生,那么,天津市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今天,来给您做相关的分析。一、天津市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一......


·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主要是人身方面的和财产方面的,而此时当事人
      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主要是人身方面的和财产方面的,而此时当事人结合自己对事故承担的责任,就需要对受害人作出相应的赔偿。不过很多人并不清楚交通事故中可要求赔偿哪些费用,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解答这个问题。(一)医疗费医疗费包括当事人为治疗伤疾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医药费、......


·机动车辆普及化的今天,交通事故并不鲜见。大多交通事故都由公安
      机动车辆普及化的今天,交通事故并不鲜见。大多交通事故都由公安交警部门根据现场勘验、检查等作出责任的划分,然后车祸的当事人往往就是根据这个责任划分承担相应的赔偿。那么交通事故责任对半,伤者起诉车主怎么索赔?接下来我们为您做具体分析。一、车祸责任对半如何赔偿车祸责任对半用法律术语来讲就是交通事故同等责任......


·网络诈骗二十万如何判刑,量刑标准是什么?
      网络诈骗二十万如何判刑,量刑标准是什么?近年来,网络诈骗案件频发,但即使受害人及时报案,公安机关也不敢随便立案,因为网络诈骗案件的证据是很难找的,及时找到,审理案件的过程也是十分复杂的,但一旦立案,公安机关工作人员就会严格按照既定的规范侦......


·劳动者承担竞业限制的违约责任后,是否仍然需要继续履行竞业限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十条规定:“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后,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按照约定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劳动合同法》设置竞业限制的目的就是为了平衡......


·构建绩效管理体系
      确定企业目标,企业股东、总经理、各部门经理及员工代表一起讨论确定基于关键业绩指标的绩效管理的构建,目的是:规范绩效管理,有效实现企业目标。并由绩效管理委员会初步确定工作组成员,通过对工作组成员进行培训,使其了解构建并运用基于关键业绩指标的绩......


·民工维权法律法规都有哪些?
      我国每年都有大量的农民工进城务工,他们干的活往往是最累的,由于农民工处于弱势地位,其合法权益经常受到伤害,工资被拖欠的事情经常发生。农民工维权要依法进行,不得蛮干,否则不但不能有效的追讨工资,还会给自己找来麻烦。那么,民工维权法律法规都有哪......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江苏 徐志勇律师
主办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相关内容
·扬州法律援助中心简介、地址、电话
    扬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简介:扬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坚持以人为本......


·枣庄医疗律师谈:患者请假后院外死亡,医院准假是否担责?
      案例一      ......


·装修工程质量鉴定都包括哪些 建筑工程在完成修建以后,一个好
      装修工程质量鉴定都包括哪些建筑工程在完成修建以后,一个好的装修,有品位的装修,可以说能从各个方面提升整个建筑工程的美观性和整体价值。所以说装修工程其实也是非常重要的一个部分,装修工程在完成以后,严格上来说都是有着比较专业的鉴定项目的。下面......


·借贷记账法中借贷表示债权和债务吗?
      借贷记账法中借贷表示债权和债务吗?一、什么是借贷记账法借贷记账法是以会计等式作为记账原理,以借、贷作为记账符号,来反映经济业务增减变化的一种复式记账方法。二、借贷记账法中借、贷表示债权和债务吗借”、“贷”两字,最初是以其本来含义记帐的......


·在我国劳动争议请律师多少钱
      在我国劳动争议请律师多少钱一个好的律师可以说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左右案件的判决,这就是律师在我国法律当中所体现出来的重要作用。因此生活当中,不管是民事纠纷或者是刑事案件都少不了律师的身影。在一般的劳动争议当中,员工肯定也需要律师的帮助才可以的。......


·武威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武威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现代这个社会,很多地方都正在征收土地,这是为了以后全社会的共同发展,当然了,政府为了补偿被征收土地的人会给他们一定的补偿金,但是大部分的人不知道补偿的具体标准。那么,武威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


·诉前财产保全中案外人提起异议
      对诉前保全的标的主意权利,除了通过利害关系人提出复议外,还可通过案外人提出异议的道路来解决。首先,案外人认为法院采用的诉前保全措施侵害其合法权益,应当有权利提出自己的主意,通过法律来掩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民法通则》第五条明确规定“国民、法人......


·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判决的程序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处理交通事故的关键,责任划分不合理容易引起责任纠纷,导致责任履行延期。一旦引起纠纷,问题的处理也变得复杂,需要对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判决。接下来,我们将介绍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判决的程序的有关内容。一、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判决的程序......


·同居关系如何解除?
      《婚姻法》第8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所以,如果男女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他们之间并不具有婚姻关系,双方属于同居关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5条规定:“未按婚姻法第......


·土地使用年限一般是多久
      土地使用年限一般是多久一、获得土地的方式有哪几种1、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经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交付其使用,或者无偿交付其使用的行为。2、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打人者会多长时间被法院放出来
·跟人打架后,现在他还要起诉我,怎么办,我已经把拘留过了,需要
·没有房产证的房子能不能买
·外地重庆身份证掉了,做高铁回去怎么办呀
·办理退休知青工龄计算问题
·宝宝5个月,如果离婚抚养权会属于女方吗
·车祸事故小轿车司机逃逃
·关于民间借款的利息计算法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