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宁夏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如何进行?
首页
>>
法律知识
宁夏
医疗纠纷
人民调解如何进行?
出现了医疗事故首先要先确定好事故的责任,之后如果已经确定了责任那么就要对纠纷进行调解了,但是在调解的时候如何调解以及调解的方法各地区的规定都是不同的,那么宁夏
医疗纠纷
人民调解如何进行呢?我们这就和您来一起了解一下吧。
一、患者与医院协商解决
发生
医疗纠纷
后,医患双方进行沟通,双方达成共识后,签订调解协议书,以此种方式解决
医疗纠纷
,通常称之为“私了”。由于医患双方
医疗纠纷
本质上是平等的医患主体双方的民事争议,依据民法自治原则,医患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来解决。需要注意的是,和解必须建立在双方当事人完全自愿的基础之上,任何一方或第三方均不得强迫另一方接受协商解决方式,同时,和解必须坚持合法性原则,即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否则达成的协议将归于无效。据调查显示,85%以上的医患纠纷都是通过此种方式解决的。在
医疗纠纷
激增的今天,
医疗纠纷
的协商解决方式仍然为有效,也是便捷地解决
医疗纠纷
的好方法。
(一)优点
1、患者与医院协商解决是以妥协而不是对抗方式解决纠纷,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维持医院正常的工作秩序;
2、当事人有更多机会自行参与纠纷的解决,不具有强制性;
3、有利于保护个人隐私;第四,经当事人理性的协商和解决,能达到双赢的结果。因此,总的来说,医患双方自行协商解决纠纷,具有省时、省心、经济的特点,它因能快捷有效地化解矛盾,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保持社会稳定,从而成为解决医患纠纷最好的方式之一。
(二)缺点
尽管和解可以消除纠纷,但是由于此种方式是医患双方自行协商解决的,运作中的随意性使得人们对和解的公平性、合法性信心不足,医患双方的和解有可能排斥了本应介入的卫生行政部门和检察机关对相关责任人的追究,从而使责任人逃避法律制裁。同时,所达成的协议没有相应的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都有可能发生反悔,容易导致更大的风险和重复成本。
二、卫生行政部门调解解决
我国卫生行政部门是政府的一级职能部门,其职责主要是贯彻实施政府的卫生方针政策,保障人民的健康,因此卫生行政部门参与处理解决
医疗纠纷
是由其职责所决定的,当医疗机构和患者单独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可以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调解协商解决。2002年9月1日,国务院颁布了《医患事故处理条例》,把卫生行政部门调解作为解决
医疗纠纷
的必经程序,即发生
医疗纠纷
后,必须先经过卫生行政部门的行政调解,否则不得提起诉讼,使卫生行政部门的调节成为
医疗纠纷
诉讼的前置程序。
(一)优点
通过卫生部门调解解决
医疗纠纷
的优点主要是
1、快速方便。作为行业主管机关,卫生行政部门所具有的专业认知能力是其他纠纷解决机制所不具有的;
2、节约费用。卫生行政部门解决
医疗纠纷
是职权行为,费用较低甚至不产生费用;
3、效力较强。行政裁决一经作出,就具有法律效力,具有强制性。其四,对行政裁决的不服,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诉讼再次进行解决。
(二)缺点: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卫生行政机关调解
医疗纠纷
是以医学会作出的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为依据,医学会组织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主要来自医疗机构,医疗事故鉴定因所谓医医相护“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而导致患方对其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结论难免产生质疑,因为卫生主管部门与医疗机构的特殊关系,在处理该类纠纷中无论是机构或过程都难以使病人满意。因此,卫生行政机关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提出的调解意见有时难以得到患方的信服,难以成功解决
医疗纠纷
。
三、民事诉讼方式解决
当卫生行政部门也不能成功调解时,
医疗纠纷
可以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即发生民事诉讼。一般来说,人民法院在审理
医疗纠纷
前,都要劝双方进行调解,并以法官身份提供第三者的帮助,称之为司法调解。医患纠纷经司法调解仍不能解决纠纷,法官不得不进行司法裁决,以国家强制力为保障解决纠纷,这是医患纠纷解决的最后方式。
(一)优点
通过诉讼解决
医疗纠纷
,是以国家强制力手段解决,其程序应是最公正的,最具有严肃性和约束力,民事诉讼是解决医患纠纷的最后一道防线,是不能被推翻的最后的解决方式。
(二)缺点
诉讼成本高、程序复杂、效率低,消耗大量的国家司法资源及医患双方的经济和精神资源。更重要的是,医疗行为的专业性和复杂性,决定了
医疗纠纷
不宜以诉讼为主要解决方式。由于医生是一项技术含量很高的职业,非经专业训练难以对专业问题得出客观科学的评价,而绝大多数法官医学知识缺乏,对有关证据的效力和诉讼进程难以把握,使
医疗纠纷
的定性和处理困难,相对于其他类型案件的审理显得苍白无力,而其裁决的结果未必令双方均满意,所以其社会效益和社会价值并非最佳。
四、其他解决途径
除了以上三种较为传统的解决方式,
医疗纠纷
还有其他解决途径,如第三方支持下协商解决、仲裁等。由于仲裁员选任的特殊性,即可以有法律专家又可以有医疗专家共同组成仲裁庭处理纠纷,两个专业的结合使纠纷解决更具效率,但是目前我国
医疗纠纷
仲裁的案例并不是很多,所以并不着重讨论。
但是如果是患者与医院进行协商解决优点是当事人可以直接的参与其中进行协商以及提出自己的观点和条件,缺点是容易催化和加深矛盾。其余的还有卫生部门进行调解以及进行民事诉讼调解。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
西方医患保密协议适用范围有哪些
西方医患保密协议适用范围有哪些呢?在医患关系中,经常有一些病人与医生签订的一些保密协议,这些保密协议是用来保护病人的一些个人隐私。西方国家在这一方面尤其尊定病患的个人隐私不受侵犯。所以在西方国家医患保密协议更加常见。那么,西方医患保密协议适用范围是有那些呢?让我们一起了解一下。一、西方医患信息保密协......
·
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怎么调解的?
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怎么调解的?一、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是什么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要承担全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提供风险防控建议等工作,在卫生和司法部门的协助下,建立由法律、医学等方面专家组成的专家库,按照统一保险方案、统一产品责任、统一工作步骤、统一保险价格、统一参加保险、统一调赔服务......
·
医疗过错鉴定内容包括哪些?
医疗过错鉴定内容包括哪些?一、医疗过错司法鉴定医疗过错司法鉴定,原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医疗损害赔偿民事诉讼案件中,在经鉴定机构作出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不构成医疗事故的情况下,按照一般侵权逻辑,人民法院依职权或医疗纠纷中一方当事人提出申请并经人民法院批准,委托具有法定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对医疗纠纷中涉及的......
·
非法行医渎职犯罪认定为何如此困难?
非法行医渎职犯罪认定为何如此困难?近几年来,非法行医致人死亡、损害患者及家属利益的案例屡有发生,卫生主管部门执法不严,没有有效有力的打击非法行医者,同时,对非法行医渎职犯罪的认定也很难,那到底是因为什么导致非法行医渎职犯罪认定为何如此困难?本文将为您进行详细解读。非法行医渎职犯罪认定为何如此困难?(一......
·
大学生医保报销范围包括哪些?
大学生医保对大学生的校园安全生活起着重要的作用。通过大学生医保不仅可以方便大学生在学校当地的看病就医,而且减轻了大学生的生活负担。大学生医保制度的完善,扩大了享受基本医疗的群体,有利于我国医疗服务事业的发展。大学生应该积极了解大学生医保报销范围,然后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投保的项目。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
·
刑事公诉案件的审限是多久
刑事案件具体可以分为公诉案件与自诉案件,其中《刑事诉讼法》对刑事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的审理期限要求不同。那到底其中公诉案件的审理期限一般是多久呢?虽然大部分的案件都属于公诉案件,不过法律在这方面又是怎样规定的?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
·
什么是破产申请?债权人申请破产条件有哪些?
什么是破产申请?债权人申请破产条件有哪些?一、什么是破产申请破产申请是指当事人向法院提出要求宣告债务人破产的诉讼行为。破产申请的提出,不是破产程序开始的起点,但是进入破产程序的前提。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可以提出破产......
·
怎么样去法院起诉离婚?
生活中,如果夫妻之间已经没有了感情,那此时往往都是走向离婚的,而在我国夫妻离婚不是自动的,而需要按照规定办理相应的离婚手续。若当事人要起诉离婚的话,那应该怎么样去法院起诉离婚呢?若你不是很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怎么样......
·
在异地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办?
首先,要及时报案。如果是轻微事故,事故双方也愿意协商处理,投保人可以及时联系保险公司,在保险公司的协助下,双方协商处理。这种情况下,车主千万要留下对方的车牌号码和联系方式,以防万一。如果事故造成了严重的损失、人员伤......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江苏
刘武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7670467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56899334
江苏
史微微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55028395
⊙相关内容
·
南京非法拘禁罪律师
南京非法拘禁罪律师为非法拘禁罪嫌疑人提供专业刑事法律帮助,使......
·
商丘律师成功办理一起职务侵占罪辩护案
企业家一旦被刑事立案并被拘留,对个人、家庭、企业都......
·
申请医调委调解医疗纠纷程序是什么?
申请医调委调解医疗纠纷程序是什么?一、申请医调委调解医疗纠纷程序是什么?医调委全称“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该委员会隶属于市司法局,由具有临床医学、药学、法学等方面资质的人员组成,和卫生局没有隶属关系。由委员会成员作为第三方来依法调解医......
·
专利权的强制实施许可
所谓专利权的强制实施许可,是指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以合理的条件请求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而未能在合理长的时间内获得这种许可时,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该单位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该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从上述规定可......
·
罪犯计分考核和分级待遇的有关规定
1、罪犯计分考核(1)省监狱管理局制定罪犯改造计分考核奖惩规则。监狱对罪犯采用计分的办法考核日常改造表现。计分考核的积分是对罪犯实施法律奖励、行政奖励以及分级处遇的重要依据之一。(2)计分考核以《罪犯改造行为规范》为标准,采取“日记载、周评议......
·
什么情形下夫妻感情破裂
,夫妻要是感情破裂的话,那么最终都是走向离婚的。因此对夫妻感情破裂的认定是很重要的,而实践中我们也能通过一些情形了解夫妻感情是否破裂。那到底什么情形下夫妻感情破裂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重婚行为有两种形......
·
记名股票遗失的补救措施
记名股票被盗、遗失或者灭失,股东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公示催告程序,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股票失效。 依照公示催告程序,人民法院宣告该股票失效后,股东可以向公司申请补发股票。...
·
债权人会议公告如何写
债权人会议公告如何写一、关于债权人会议债权人会议是全体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进行权利自治的临时机构。其权利范围和行使方式均由法律直接规定,主要是决议职能和监督职能。债权人会议是人民法院审理企业破产案件中一个重要的环节。是“实现债权人破产程序......
·
我们应该如何起诉索取抚养费?
离婚后对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是一个亘古不变的话题,当夫妻双方中有一方取得了孩子的抚养权之后,另一方没有取得抚养权的一方要根据法律规定给与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一定的补偿,如果抚养孩子的一方得不到抚养费,要学会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如何......
·
住房抵押合同生效的条件有哪些?
住房抵押合同生效的条件有哪些?住房抵押贷款,是一种常见的贷款方式,在办理的时候也是需要签订合同的。那么住房抵押合同生效的条件有哪些呢?在进行住房抵押合同签订时,也有许多的问题需要注意,抵押合同怎样才能生效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知识。......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华亭看守所现在疫情过了,可以送衣物吗?
·
我应该怎么做,我跟老公感情不好这几年来我一直想离婚
·
是无锡的律师吗、
·
$Flse$
·
关于房产,我爷爷有5个儿子
·
在蜀山监狱做了25年出来6年半,但是人没回家。
·
请问在台山二次酒驾要拘留是关在台山拘留所吗?台山拘留所现在对
·
业主委员会如何成立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
首页
找律师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