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协议离婚后抚养费过高怎么办?
首页
>>
法律知识
在现实的生活中,
离婚
是经常发生的事,
离婚
后不仅要对财产进行分割,对子女也是有抚养义务的,关于子女的抚养问题,抚养的费用可以协议约定。那么当协议约定的抚养费过高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时要怎么处理呢?这是很多父母关心的问题。下面就由的我们就协议
离婚
后抚养费过高怎么办进行解答。
一、协议
离婚
后抚养费过高怎么办
如果父母双方在
离婚
或者同居关系解除后就子女抚育费的约定过高,明显超过子女的实际需要、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经济条件,而且又没有提供对方的收入证明的,可以予以调减。如果双方就抚养费用问题协商不成的,可以到法院进行调解协商或者诉讼解决。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
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抚养费,是指负有抚养义务的一方在不履行或者不能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被抚养人的金钱或财物,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抚养费的给付标准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离婚
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若干问题的具体意见》第七条关于抚育费的规定。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月收入总额的50%。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二、子女抚育费的数额
考虑以下三个方面: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离婚
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
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第一点确定。
一般参照《道路
交通事故
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
3、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
希望对您有帮助。如果经过协商的抚养费用过高, 某一方难以接受的话,那么协议双方可以再协商解决,如果多次协商不成,也可以选择到法院去进行调解。如读者有子女抚养的法律问题急需解决,可以来进行咨询。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
怎么认定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
很多人对国家秘密究竟是什么,存在许多疑问。其实,现实中规范的国家秘密并非是在娱乐影视中所定义的那般。那么,国家秘密是指哪些事项呢?此外,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中也有国家秘密,那么,该怎么认定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国家秘密是指哪些事项?国家秘密,指的是在一定时间内只局限于某特......
·
可以就婚前财产办理公证的人有哪些
有的男女为避免婚后,与配偶之间产生财产方面的纠纷,损害到自身利益,在尚未结婚之前就会先就自己的个人财产办理婚前财产公证。但需要注意,不是任何人都可以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那么实践中可以就婚前财产办理公证的人有哪些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可以就婚前财产办理公证的人有哪些未婚夫妻和已婚夫......
·
大家可能通过新闻媒体有了解到,国家已经加大力度治理环境问题,
您可能通过新闻媒体有了解到,国家已经加大力度治理环境问题,划定了生态污染红线,如果企业的生产活动对环境造成污染将会受到相关部门的严厉处罚。如果企业造成的污染问题侵犯了其他人的利益,被侵权人是可以获得赔偿的。那么,您是否知道环境污染侵权指的是什么呢?环境污染侵权损失赔偿范围又是什么呢?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
·
未成年子女抚养费的范围是什么
只要属于自己亲生的子女,无论是婚生的还是非婚生的,那么就负有法定的抚养义务。若不能直接抚养子女的话,就需要支付相应数额的抚养费。那您知道未成年子女抚养费的范围是什么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未成年子女抚养费的范围是什么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尚在校接......
·
发现老婆有外遇没有直接证据怎么离婚
发现老婆有外遇没有直接证据怎么离婚一、离婚的条件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按照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二、我国婚姻法中的相关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
·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哪些情形下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在劳动者存在过错时,用人单位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因劳动者存在过错而解除劳动合同的有以下几种情况:(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
·
我国在不断发展的过程当中,少不了要修建各种各样的工程。不管是
我国在不断发展的过程当中,少不了要修建各种各样的工程。不管是水利建筑,还是公路建筑,这都是我国在发展过程当中必须要面对的问题。所以说对,程质量一定要引起注意。不过影响工程质量的原因是非常多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建设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原因......
·
附条件的股份赠与合同怎么写
附条件的股份赠与合同怎么写实践中,有的人可能会将自己合法所有的公司股权送与他人,而此时为了保护双方的权益,最好是签订一份赠与合同,不过赠与人此时可能会对股权的赠与做出条件限制,也就是要签订一份附条件的股份赠与合同。那么这样的合同是如何写的......
·
现在房产商不断的建筑新的房屋,很多老的安置房都被拆迁或是属于
现在房产商不断的建筑新的房屋,很多老的安置房都被拆迁或是属于危房状态,危房是不允许人们居住进去的,是一种有安全隐患的房子,我国相关法律对危房有这明确的定义,而且还有一系列的定义的标准。一旦符合这个标准,这个房子就属于危房。那么危房鉴定标准有......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56899334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江苏
李乾溶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硕士
18602573957
安徽
史微微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55028395
⊙相关内容
·
南陵县看守所
安徽省南陵县看守所地址在南陵县南面峨岭镇,离县城5KM,路线导航......
·
吴某(四川籍)贩卖毒品案依法不予起诉-无罪释放
吴某(四川籍)贩卖毒品案依法不予起诉、无罪释放......
·
最新江西省南昌市望城新区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江西省南昌市望城新区征地补偿标准 江西省南昌市望城新区土地只有一类: 区片范围:南昌望城新区璜溪村、璜溪垦殖场,石埠镇岗背村、观背村,留田村、鲁田村、洋湖村、柯里村,缪章管理站。 补偿标准:区片价:50700元/亩。 以上补偿标准......
·
不愿转岗单位也不解除合同怎幺办
不愿转岗单位也不解除合同怎幺办一、不愿转岗单位也不解除合同怎幺办如果出现这种情况,用人单位可以向劳动者主动提出接触劳动合同,并需要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2、......
·
刑法故意伤害罪条文有哪些?
有意识的伤害他人导致他人的人体器官或者破坏了人体组织,比如失去听觉、骨裂、眼睛失明等等比较严重后果的,构成了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是会收到法律法规的约束,承担相应的惩罚,那么刑法故意伤害罪条文有哪些呢?下面由为您作出解读。一、刑法中有关故意......
·
出资瑕疵股东股权转让合同是否有效
出资瑕疵股东股权转让合同是否有效一、出资瑕疵的情形1、不适当出资不适当出资,是指股东未按照协议约定或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全部出资义务,或者股东出资的时间、出资的方式或出资的手续不符合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事项规定的行为。如公司成立后,以货币出......
·
继承的房产不办理过户可以吗
房产的流转常见的就是买卖、赠与以及继承,在前两者的情况下,您都清楚是需要办理相应的过户手续的。但就继承的房产来看,如果当事人不办理过户手续的话,是否可以呢?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做详细解答。一、继承的房产不办理过户可以吗根据我国民法典的......
·
确认合同无效的时限是多久
确认合同无效的时限是多久一、确认合同无效的时限是多久我国当前的民法制度对于无效合同的确认,没有规定明确的时限。我国目前的民法制度中,存在着基于请求权的时效制度和基于形成权的除斥期间制度,这两种制度实际上都是对于权利行使的时间属性规制,目......
·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是多久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是多久在因为工作薪酬、福利等问题与用人单位产生劳动争议的时候,我们往往会向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来仲裁相关问题。一般来说仲裁的事件都是有时效限制的,超过时效的仲裁申请是不会被采纳的,那么,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是......
·
合同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1、合同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刑法第22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关于房子回迁怎么变成小产权了
·
我五月30号晚上八点左右被网上诈骗了,报警了可是到现在都没有
·
我这算工伤吗,我是一位客服服务员
·
你好崔律师,那个刑事案件你们是怎么收费的
·
你好。请问许昌市女子看守所用的钱卡是哪个银行的。跨行可以充钱
·
你好,去我爸爸投资了一家投资公司,现在公司关门了,钱还拿的回来吗?
·
请问宜宾市看守所是在高县吗
·
非婚生子女如何取得扶养权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
首页
找律师
在线咨询